近日,兰州一名物业员工火了。
火的原因,是他使用了一个不该使用的电警棍威胁欲进入小区的外卖员。
可能有人会说,这不很正常吗?物业作为“看家护院”的好帮手,这不是职责所在吗?
可是大家不要忽视了,作为同样是普通人的物业员工,你凭啥可以使用电警棍呢?
所以,兰州某小区的这名物业员工陈某刚,因使用电警棍阻止外卖员进入小区的行为,自然燃起了网友的怒火。
有网友说,物业真是电棍在手,天下我有。在此暂且不论阻止外卖员进入小区是否妥当,物业手里的电警棍,就是个违法行为,这叫非法持有法律器械。
也因此,这名物业员工被处罚了,那玩意也被没收了。
说到这,不免要问问大家了,像陈某刚这样的事,在我们的生活中,多还是少?这种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事,你遇到过吗?
物业员工作为维护社区秩序的重要力量,其职责不容忽视。但在执行中,我们是否先问问自己,我们究竟是哪根葱呢?如果一个物业员工就可以耀武扬威,使用法律器械来耀武扬威,那我们还有王法吗?
这名物业手握的利器,明显越界了,而且越到九霄云外去了,那玩意是物业能拿的吗?
物业公司并非玩那玩意的机构,物业员工更应该头脑清醒。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中,许多人,许多事,尤其是物业公司,似乎并不清楚是哪根葱,自己有几斤几两。
物业员工使用电警棍威胁他人,虽然看上去事小,但折射出的,却是物业公司背后的乱象。
对于此事,你认为物业员工应如何正确履行职责?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呢?欢迎留言讨论!
我觉得把人家小区写了不让进,不进可以,主要平台不给骑手选择,必须得送,有的大些的小区骑车都得好几分钟,走路简直是噩梦,如果手上就这一单还好说,就怕还有其他单子。。。如果平台能给选择,看见这个小区直接就拒了就能避免很多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