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滨州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走进邹平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垃圾分类”实践课。
“老师,我知道!过期的药品是有害垃圾!”“老师,我觉得塑料瓶是可回收物!”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发言让课堂气氛热烈非凡。
在这堂实践课上,邹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卫生管理股副主任孙帅通过生动有趣的讲解和丰富多彩的互动环节,让同学们深入了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从有害垃圾的危害到可回收物的再利用价值,每一个知识点都深深印在了同学们的脑海中。
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掌握垃圾分类的技巧,现场还进行了垃圾分类的知识问答环节。同学们都举起了小手,踊跃参加。在互动中,大家不仅收获了快乐,还进一步巩固了垃圾分类的知识。
通过这堂“垃圾分类”实践课,同学们纷纷表示,以后会更加认真地做好垃圾分类。我们相信,在同学们的努力下,我们的生活环境也将因为大家的行动而更加绿色、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