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邯郸三名初中生的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报道,这三名初中生因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被依法拘留,案件一经爆料,引起全社会关注,其案件或许会对未成年人保护与惩罚立法再次起到推动作用。
对于这起案件,网络和大众几乎是清一色的支持严惩。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竟有少部分人呼吁保释这三名初中生出狱。他们的理由是三位少年犯错的根本原因是大人教育缺失和社会问题。如果他们进去后接触的都是犯罪劳改人员,耳闻目睹后可能会变得更加危险,一旦将来出狱,或许会更具危害性。
对于这样的观点,看似站在人性高标准面前,但实际上却是连基本的同理心都没做到,如果非要以这个角度看待问题,我只能说他们完全脱离了现实。
法律本身不能阻止人犯罪,只能用刑罚来震慑,让做错事的人付出代价,一来告慰那些被伤害的人及其家人,二来对犯错的人进行身心处罚,起到引以为戒的作用。
倘若大众都站在脱离现实的角度上去看待未成年人犯罪,那完全可以全推给社会、学校、甚至家人,又或者说如果缺乏关爱、留守儿童、生活窘迫都能成为犯罪后的挡箭牌,那只会让未成年人失去敬畏之心。
同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我想问问那些呼吁宽大处理的人,为什么这几名少年在事发之前不能往好的方面想呢?换句话说,即使他们与被伤害同学有矛盾或是别的问题,在事发以前有多种方式可以选,为什么他们要选择最严重的一种呢?受害人已经付出严重代价,一手造成此事的他们难道不应该严惩吗?
按照他们的这种观点,把邯郸三名青少年伤害人事件推脱到社会、家庭、和学校是不是就可以结束了。监狱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其存在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实现法律面前保障人民权利的基本。
如果说把他们关监狱会带来更大的弊端,或者是只有保释出狱,让他们接受正常生活带来的良善熏陶才能让他们洗心革面,说实话,我接受不了这样。
我不会引经据典地去把太多的观点强加在这件事上,我只想问呼吁保释的那些人一句话:监狱刑罚真会让他们变得更残忍吗?
众所周知,中国是个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用法维护。
监狱正是执行这一制裁的场所,它确保了法律的严肃和权威,无论是出于情还是理,犯错受惩罚都是必须的,其罚在当下,功在千秋。
就像罗翔老师说的:“法律只能约束人性的幽暗,使其不至泛滥成灾,刑法的首要目的就是惩罚。”
坦白说,邯郸几名青少年或许会因此接触更多犯罪改造人士,但对比这些带来的影响,严惩犯罪者,更能影响震慑更多的人,减少更多的霸凌事件,至少可以让有霸凌想法和正在霸凌的人看看这样做的后果。
不可否认,人性的改变的确会因为环境而变化,在事情没结束前,没人知道他们是因此变好还是变坏。而监狱的存在是经过几千年历史发展进程留下的痕迹,自古有之,少数人并不能否定它的存在。
教育的本身是让人接受真善美的理念,我们把目光回到邯郸三名嫌疑人身上,在事发之前,为什么只有他们三位会有这种想法呢?也就是说大部分同学都是友善的、观念正确的,虽然教育本质是希望大众都能如此,但少数人一定会不按常理行事,这时候采取必要有效的手段惩处才是最合时宜的。
每当这种事出现的时候,总能牵动亿万人心,事前的防范胜过事后的弥补。
当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更加关注其背后的原因和动机。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容易受到外界影响。对于未成年犯罪者,我们的确应更加注重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走上正途。但这仅限于危害不大的,对已经犯了重大错的就该受到惩罚。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道德则是人心的指南针。如果真的将邯郸三名青少年保释出狱,希望正常途径能改善他们,这才是对律法的蔑视,即便邯郸三名学生涉嫌犯罪这件事和大家说的那些比如社会、学校及留守儿童等有问题,但他们作为事件主要行为人,完全可以让他们一边受到惩罚一边进行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