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玩的孩子有什么好处?
01玩,是天地之间学问的
说到“玩”,你知道吗?我觉得不懂得“玩”,确实是一种缺点。怎么说呢?席慕蓉曾经说,如果一个孩子在他的生活里没接触过大自然,譬如摸过树的皮、踩过干而脆的落叶,她就没办法教他美术。因为,他没第一手接触过美。
我有一个非常欣赏的作者,叫沈从文,我觉得他的文学魅力来自他小时的逃学经历——到街上看杀猪屠狗、打铁磨刀的小贩,看革命军杀人、农民头颅滚地……这给他呈现的是人生百态。在街上撒野给予他的成熟和智慧可能远超过课堂里的背诵。
儿子小的时候,我常带他去剧场看戏,去公园里喂鸭子,在厨房里揉面团,到野地里玩泥巴、采野花、抓蚱蜢、放风筝,在花园里养薄荷、种黄瓜,去莱茵河骑单车远行……
现在,他大了。自己去巴塞罗纳,去看建筑,看雕塑。
我和席慕蓉的看法是一致的:
上一百堂美学的课,
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
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
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
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
不如让写作的人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
儿童的学习,大部分是从玩耍中产生的。
心理学家约翰·马理做过一个很有趣的研究,他观察未成年的猴子在笼内相互嬉戏作乐,你追我逐。于是,他把一部分小猴子放到别的笼中,不让他们有机会耍乐。
这些失去游戏机会的猴子,长大后变得十分呆木,有些甚至失去求偶及生小猴子的本能。
02孩子的“离开”是去开展他自己
母亲想念成长的孩子,总是单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奔向他人生的愿景,眼睛热切望着前方,母亲只能在后头张望他越来越小的背影,揣摩,那地平线有多远,有多长。怎么一下子,就看不见了。
父母亲,对于一个20岁的人而言,恐怕就像一栋旧房子:你住在它里面,它为你遮风挡雨,给你温暖和安全,但是房子就是房子,你不会和房子去说话,去沟通,去体贴它、讨好它。搬家具时碰破了一个墙角,你也不会去说“对不起”。父母啊,只是你完全视若无睹的住惯了的旧房子吧。
我猜想要等足足20年以后,儿子才会回过头来,开始注视这座没有声音的老屋,发现它已残败衰弱,逐渐逐渐地走向人生的“无”、宇宙的“灭”。那时候,儿子才会回过头来深深地注视。
我知道:和儿子的缘分,在这一生中,将是一次又一次地看着他离开,对着他的背影默默挥手。以后,这样的镜头不断重复:儿子上中学,看着他冲进队伍,不再羞怯;儿子到美国留学,在机场看着他的背影在人群中穿插,等着他回头一瞥,他却头也不回地昂然进了关口,真的消失在茫茫人海中。
儿子正在离开他的朋友们,他正在离开小镇,离开他长大的房子和池塘,他同时也正在离开我。这,是一种永远的离开。
但我明白,儿子一定要“离开”,才能开展他自己。所谓父母,就是不断对着背影既欣喜又悲伤、想追回拥抱又不敢声张的那些人。
03孩子的快乐最重要
我要求儿子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他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他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他的工作在心中有意义,他就有成就感。当儿子的工作给他时间,不剥夺他的生活,他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会给儿子带来快乐。
对我最重要的,不是儿子有否成就,而是他是否快乐。而在现代的生活架构里,什么样的工作比较可能给孩子带来快乐?第一,它给他意义,工作不把他绑架,不做工作的俘虏,第二,它给孩子时间,容许他去充分体验生活。
我不介意儿子是否平庸,但要儿子找到快乐的自己。如果我们不是在跟别人比名比利,而只是在为自己找心灵安适之所在,那么连“平庸”这个词都不太有意义了。“平庸”是跟别人比,心灵的安适是跟自己比。千山万水走到最后,我们最终的负责对象,还是“自己”二字。因此,你当然没有理由去跟你的上一代比,或者为了符合上一代对你的想象而活。
孩子在小的时候,父母对他们来说是万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这就是父母对孩子教育的黄金时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时期,父母的有效限期就快到了。
其实父母跟食物一样,都是有有效限期的。该说的,该教的,该做的,应该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验收的时候了。这验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针,也是孩子对外界的应变能力。过期后的父母再怎么努力,也比不过10年前来的有效了。要认知收手和承受的事实。
我突然很感叹,我告诉我自己,我必须要在黄金时期内帮我的孩子做好面对未来的准备。因为时间真的过得很快。我不想将来只有叹气、摇头的份。
04会玩的学生,走得更远
我是校长,也是老师,但是我更想给自己定位为一个教育的“玩家”。因为我喜欢玩,我也期待带领一群孩子一起玩。
玩是孩子的天性。德国哲学家席勒说过:“只有当人充分是人的时候,他才游戏;只有当人游戏的时候,他才完全是人。”所以,循着这样的逻辑,我们看到,曾担任斯坦福大学本科新生部主任的朱莉·莱斯考特-海姆斯,用她历时10年的观察,给有志于到世界一流大学深造的学生的家长们提出了8条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给孩子自由玩耍的时间”。
朱莉的建议,仅仅是个人观点,还是基于人的成长的普遍事实?
在我看来,这是基于人的成长的基本事实。因为在我们的学校里,我也能够找到很多这样的案例。我始终觉得,只有会玩的孩子,才会学。
有个女孩叫刘雨中,是英国《自然》杂志新年首刊封面文章的第一作者。她在材料科学方面很有见识,所以本科一毕业,美国5所顶尖大学都希望她去读硕士,她最后选择的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刘雨中在杭州第二中学时,只是普通班里的一个普通的孩子。她喜欢跳健美操,还喜欢中长跑,经常能跑5千米以上。我曾经问她,为什么你这么痴迷于长跑?她笑着说:“在每一次长跑的过程当中,我能够挑战自己的生理极限。”跑过长跑的人都知道,跑到一定的距离时会到达一个极点,咬咬牙就过去了。但如果这个时候把脚步停下来,那么游戏就此结束。
这个孩子就是在长跑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怎样去克服生理极限,从而又把这种认识转化到学习中,能够坚持再坚持,最终取得了如今的学术成就。
另一个女孩郭文景,是哈佛大学2016年面向中国招生提前录取的第一个本科生。面试她的招生官亲口对我说,郭文景是他们这么多年以来,在面试过程中遇到的最难得的人才。“几乎完美”,他用了这样的词。
这个女孩靠什么打动了哈佛大学的招生官?当然她的托福考得不错,SAT 也考得不错,但更重要的是,她把计算机玩到了极致。郭文景在小的时候,就显得与众不同——她能在电脑前坐半天都不动。她父母问我,校长,这个孩子天生这样,你觉得好不好?我说,好啊,就让她钻进去吧。
高二的时候,郭文景作为中国信息学比赛的第一名进入国家集训队。然后她去美国参加比赛,在国际信息学奥林匹克大赛中又获得佳绩。
我想说,如果孩子对某一领域有兴趣,或者说对某一种新的学习工具感兴趣的话,父母一定要理解、要支持,并且在支持的过程中慢慢提升孩子兴趣的层次,从爱好走向专注,在专注的过程当中,迈入更高层次的学习,从而提升孩子的综合能力。
还有一个男孩叫俞家琛,他整个高二几乎都泡在实验室里,做自己喜欢的实验课题。他有一个疑问,为什么家里卫生间的异味不能很快去除?我们往往用化学方法来去除卫生间的异味,那么能否有生物的方法呢?在跟他的家长沟通以后,他几乎把家里变成了一个实验室。
这还不过瘾,他又让父亲帮忙在浙江大学借了一个实验室,然后整整一个暑期泡在里面,将各种植物进行对比分析,最终找到了一个理想的配方,能够较好地消除卫生间里的异味。他凭此在今年的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中拿到了一等奖。
俞家琛的学习成绩在杭州二中并没有占到前5%,但是他身上有一个特质,就是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能够全身心投入。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够在青少年科技创新比赛中拿到奖项,也因此被一些知名大学提前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