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补证据后续,央媒发声,证据不足就起诉?越闹越大

万博造 2024-06-19 13:29:32

近期,烟草局凌晨"补证"致村民获刑五年的视频引发公众热议。作为一名普通网友,对此事深感震惊。本文旨在分享个人观点,并深入剖析其中所涉及的法律及道德问题。

视频曝光:烟草局的“补证”行为

视频揭示,烟草局工作人员于凌晨时分,两次潜入村民家"补充证据",此举被监控捕捉,迅速引发公众热议和谴责。我对此深感愤怒,因这类行为不仅侵害村民正当权益,也是对法律尊严的无视与挑衅。在我眼中,执法机关应为维护法律权威的使者,而非玩弄法律的行径。

法律的严肃性:无证售烟的法律后果

依据法规,无证售烟属违法行为,理应接受法律惩治。然执法须遵循严格程序正义。如缺乏证据证明商户接到烟草证撤回通知,则此类“无证经营”行为将难以认定。法之严正,乃基于公正无私,绝非任意解读。

监控视频的作用:揭露真相

监控影像的公布揭示了事实真相,若无此视频佐证,这位村民恐将因“补证”背负无辜罪名。由此可见,科技手段监控在当代社会的关键性,有助于揭示真相,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公众的愤怒:对执法不公的抗议

该视频一经发布,即引发了广泛关注与愤怒,众多网友对此事件表示谴责,认为烟草局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红线。此种愤怒并非源自单一案例的不满,而是公众对于整个法治体系中潜在缺陷及不公现象的忧虑。这种忧虑是合理且必要的,它促使我们深入思考如何构建更为公平正义的法律体系。

烟草局的回应:个人行为还是官方行为?

烟草局回应此事为“私人行为”,已转交给纪检部门调查。但该解答未能消解公众不满情绪。笔者观点:无论是个人疏忽或官方纵容,此举均破坏了法律权威与执法机构信誉。我们呼吁的是公开透明的调查及公允的处理,而非草率的致歉与推卸责任。

央媒的批评:法律执行的公信力

此案引发了中央媒体的严肃讨论,直指"缺乏足够证据便立案"以及"补充证据"之举不当。媒体批评对我而言颇具安慰,象征着社会大众对司法公正的热心关切与监查。我希望此次热议能推动执法改革,确保每位公民的法权不受侵害。

个人反思:法律与道德的双重标准

此事件引发对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两种标准混淆情况的深入思考。法律乃实现公平正义之基石,而道德则赋予法律以活力。无道德支撑,法律形同虚设;缺失法律保障,道德不堪一击。因此,我们所求并非单一法律体系的完善,更为重要的是塑造人们心中的道德准则。

社会正义:每一个声音都值得倾听

此次风波中,网民的意见成为焦点,促使事件持续发酵。由此,我认识到每位公民的声音都至关重要,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我们每个人的参与与监督。因此,我倡导大家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发声,共建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

结语:追求真实,维护公正

该事件虽为诸多社会问题之局部体现,然折射出法律实施过程中所凸显的瑕疵。身为公民,企盼通过本次事件之剖析与反思,促使法律执行更为健全,以确保人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让我们携手共勉,追求真相,捍卫公平,共建和谐社会。

敬请各位思考:各位对如何防范类似"补证"事件而有效治理有所见教?敬请在论辩区抒发己见,共同研究构建更为公平正义之法制环境。若您认为此文具有参考价值,恳请点赞与分享,以吸引更多人士参与讨论。

44 阅读:20194
评论列表
  • 2024-06-19 16:57

    伪造重要证据涉嫌伪证罪,触犯的是刑法。

    沧海一鼠 回复:
    新名词“补证”,不犯法。
  • 诚然 209
    2024-06-19 19:03

    证据不足,法院一审还判5年?

    过去闲在未来 回复:
    卧槽,哪里来的牛逼律师这么良心帮村民打官司,这个律师可以的
    凝墨 回复:
    再好的律师,说的句句有理而且事实充分,但法官就是不采用你的意见,律师在中国不发达地区简直就是可有可无。
  • 2024-06-19 18:52

    反腐什么时候轮到烟草局

    redtrail 回复:
    你弄错了吧,是应该是司法机构本身
  • 2024-06-19 19:10

    伪造证据,污陷好人,该当何罪

  • 沉沦 109
    2024-06-19 17:45

    枪毙枪毙……知法犯法者不枪毙不足以平民愤!

  • 2024-06-19 18:22

    中国法治道路任重道远。

  • LF 76
    2024-06-19 18:00

    伪证罪不是小事

  • 加加 62
    2024-06-19 22:45

    伪造证据诬陷他人,至别人因伪证被判入狱5年!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

  • 2024-06-19 20:33

    应该追责,不能把法律当儿戏

  • 2024-06-19 20:04

    一审5年!!!!

    刘奇 回复:
    请问一审法官怎么处理的请给科普一下,谢谢
  • 2024-06-19 23:54

    伪证罪!妨碍司法公正罪!加上诬告罪!应依法撤销法院判决和当庭公开赔礼道歉和国家赔偿

  • 2024-06-19 21:55

    这样的证据又是通过谁通过什么手段能够入卷,成为了证据?

  • 2024-06-19 21:54

    戒烟吧

    用户17xxx80 回复:
    不用戒,撤掉烟草局就行了,十块钱卖十四了,这功劳都是烟草局的
  • 克苏 18
    2024-06-19 23:26

    不是起诉,是已经判刑

  • 2024-06-20 12:15

    这几年出了多少这样事,咳

  • 2024-06-20 06:37

    烟草专卖局的章随便盖的吗?还个人行为[笑着哭]

  • 2024-06-20 12:27

    伪造证据啥时候落到纪委管了?做伪证不是要判刑的吗?

  • 2024-06-20 07:27

    法官有没有问题?

  • 2024-06-20 08:15

    该管管烟草局了

  • 2024-06-20 12:34

    个人行为是为了什么。作案动机呢。

  • 2024-06-20 08:20

    如果没有监控?好可怕

  • 2024-06-20 09:30

    刑事犯罪为什么移交纪委处理?纪委有刑侦职能吗?

  • 2024-06-20 11:53

    伪造证据,然后移交纪委?伪造证据罪是?只是违反了纪律?

  • 2024-06-20 05:44

    我倡导大家关注社会热点,积极发声,共建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不同的声音,不要随便禁止[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2024-06-20 12:42

    所有店铺卖的烟都是跟烟草局拿的,那卖的越多烟草局不是赚钱越多吗?那他还管有证没证干嘛呢?

  • 2024-06-20 08:47

    知法犯法 罪加一等啊

  • 2024-06-20 07:27

    伪造证据这个算是什么罪?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事实,能入刑事犯罪几多年?

  • 2024-06-20 12:31

    公正公平,任重道远。

  • 2024-06-20 12:59

    强烈建议反坐!

  • 2024-06-20 01:21

    这还了得?众怒😡

  • 2024-06-20 07:38

    个人行为,撤职开除!

  • 2024-06-20 09:46

    这是犯罪,法院不知道?

  • 2024-06-20 01:08

    无耻之徒

  • 2024-06-20 10:39

    公然伪造假证据严重挑战法律底线

  • 2024-06-20 12:32

    所张贴的通知有公章吧,这就代表了是烟草局的单位行为,其头头脑脑脱不了干系,是单位集体犯罪,这也是他们最先想要脱罪的方面,可惜证据确凿是抵赖不了的。

  • 2024-06-20 07:37

    烟草局说得真轻巧?如果没有授权下属,借个水缸做胆也不会半夜造假?推卸责任的确一流,看来你的饭碗到此结束了。公平公正是时候考验了。

  • 2024-06-20 12:20

    伪造假证[点赞]

  • 2024-06-20 13:32

    因为他们重来没输过,只是没想到这次被人家拍了个正着

  • 2024-06-20 00:30

    伪造国家公文

  • 2024-06-20 08:20

    混蛋

  • 2024-06-20 06:38

    不是第一次这样干吧

  • 2024-06-20 10:31

    在单位上班,与工作有关的 不算个人行为!

  • 2024-06-20 12:15

    证据不足就去坐牢的多了去了…也没看法官咋样

  • 2024-06-20 14:07

    老一辈子自己种烟!现在!!!价格涨的挺快!啥不也让活老百姓呀!

  • 2024-06-20 10:41

    如果,没有监控拍到,这哥们什么后果?细思极恐啊

  • 2024-06-20 13:51

    多安监控比啥都强,真的容易被坑死

  • 2024-06-20 12:40

    做伪证是犯法,交纪委吗?

  • 2024-06-20 16:18

    做伪证,该怎么判?

  • 2024-06-20 12:28

    烟草局是否属入室抢劫或盗窃。此畜类也配执法,可笑。个人行为?太可笑了。

万博造

简介:一路走下去美好总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