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罚款4.8万元!

沧州城你不知道的事儿 2024-09-06 08:58:26

9月4日,沧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发布了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月20日作出的“沧市监处罚〔2024〕JK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沧州中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服务分公司因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操作叉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14条的规定,被罚款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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