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
新中国成立75年来,云南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做强高原特色农业”的殷殷嘱托,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特色农业强省,农业农村发展呈现出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幅幅万象更新的壮美画卷在云岭乡村青山绿水间徐徐铺展。
近年来,云南深入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已建成200个绿美乡镇、400个省级绿美村庄。图为大理州剑川县甸南镇海虹村。杨继培/摄
农业经济显著提升
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新中国成立前,云南农村经济基本上是单一粮食种植,资源开发程度低。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一代代人的努力,云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聚焦“1+10+3”重点产业,不断推动农业生产持续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壮大,全省农业总产值由1952年的9.6亿元提高到2023年的6834.5亿元。
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充足。70多年前,云南粮食生产长期短缺、肉类生产不能自给自足。解放之初,全省各地掀起了春耕及农业生产的高潮,粮食产量稳步提高,1952年全省粮食产量达450.5万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1984年粮食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大关。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农业科技措施的大力推广,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2023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1974万吨,是1949年的5.3倍,年均增长2.3%。
2023年全省肉类、牛奶、禽蛋产量分别达到534.78万吨、72.59万吨和46.56万吨,分别是1982年的14.1倍、26.1倍和17.9倍,云南人的饭碗真正牢牢地端在了自己手上。
特色产业优势更加凸显。新中国成立以来,坐拥丰富农业资源的云南,开启了一段开拓创新的发展之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以建设特色农业强省为目标,坚持“打高原牌”、“走特色路”,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茶叶、鲜切花、中药材、核桃、咖啡等种植面积和产量以及肉牛存栏数量稳居全国第1位。
坚果和咖啡产量分别占全国的79%和98%,三七、灯盏花、滇重楼等中药材占全国供应量的90%以上,绿色食品认证产品数量、有机农产品认证数量分别居全国第7位和第2位。
云南蔬菜销往全国150个大中城市和40多个国家和地区,普洱茶、保山小粒咖啡、文山三七等10个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云系”、“滇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农业发展潜力越发强劲。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支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推进传统农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全省农业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目前,全省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47%以上,农机总动力达2914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6%,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3%,粮食单产从1949年的101.94公斤/亩提高到2023年的310.14公斤/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比1978年提高32.5个百分点以上。
建成7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55个国家级产业强镇、523个农产品产地市场、17个冷链设施产业集群,农产品市场产销体系逐步完善。
全省农业经营主体总数达17.1万户,其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367户,居全国第4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数量居全国第1位。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4万亿元,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2∶1。
村容村貌焕然一新
和美乡村美丽蝶变
新中国成立前的云南,长期交通闭塞,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且极不平衡。新中国成立后,云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逐渐加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并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民群众生活更加安心舒心顺心。
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统筹开展农村供水、道路、能源、信息和住房安全等建设,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应改尽改。
“十三五”以来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14.6万公里,2023年底农村公路通车里程达29.2万公里、居全国第2位,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8%,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99.8%,实现建制村100%通硬化路、100%通邮、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行政村4G网络100%全覆盖。
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深入实施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协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清洁制度,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70.9%、86.7%、50%。
农村公共服务全面优化。加大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基本办学标准。开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标建设,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比例提高至90%以上,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比例提高至35%以上。
加强农村“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提升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质量。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1.47万个村(社区)完成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
农民收入稳步提升
强村富民成果丰硕
新中国成立初期,云南人民生活极端贫困,栉风沐雨七十五载,云南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了由大规模贫困到基本解决温饱,再到摆脱贫困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飞跃,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
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切实把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全省933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850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
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4749元提高到2021年的13027元,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从2015年的2785元提高到2021年的12267元,实现“脱真贫、真脱贫”,困扰云南千百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深入推进农村居民和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全面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2021年以来,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逐年增长,2023年达到16344元,人均纯收入8500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易地搬迁群众人均纯收入从2020年的9897元提高到2023年的15894元,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差距持续缩小,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巩固。
农民群众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坚持“富口袋”和“富脑袋”并重,通过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分层分类开展技能培训,增强农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2.93万个新型经营主体与161万脱贫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花卉、蔬菜、茶叶三大产业分别带动全省60万、400万、440万农民就业,年人均增收千元甚至万元。
打造“滇字号”劳务品牌115个,建水县“金剪刀”疏果队年务工收入近2亿元,“巍山乡厨”带动4万余名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2.34万名,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剑川木雕”工匠实现年产值6亿多元、直接带动2.3万人就业,农民群众增收渠道不断拓宽。
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52年的47.5元增加到2023年的16361元,人均消费支出从1949年的33元增加到2023年的15147元,农村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来源:《云岭之窗》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