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女子出去打工15年不回家,孩子和老公都不管,一听说家里房子拆迁,回家起诉离婚还要平分252万的拆迁款,法院最后判湖南女子可以分到30%的拆迁款。网友们都很气愤,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这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张丹就不该享有分配权。打工数年来向家里寄过钱吗?丈夫还向在外的她寄钱。真奇谈,未尽妻母之责15年,结婚15年来,还没给孩子抚养费,法院瞎判,教条执法,婚前财产是男方父母给儿子,女的就凭民政发的一张纸,就夺走了一半天理不公!
女的获取30%太多了!这房子应该是上辈子留下的,何况还有男方母亲及孩子分她30%确实太多了!
一个不尽义务,却主张权利的诉讼,居然还能得到法院很大一部分人的支持,难怪如今很多人不把婚姻存续期间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当回事!
15年不回家,没有夫妻生活,家庭关系名存实亡,应该没有资格分配拆迁款。我知道八年没有夫妻生活,属于自动离婚的,根本没有资格分配拆迁款。
一毛钱都不给她,把钱捐了都不给她。
这样的女人一分钱也不给,还要补偿孩子的抚养费。
婚姻法不是规定夫妻分居一年以上,且中途未曾见面,视为自动离婚的吗?
又遇见懒政法官,就爱和老百姓对为自动离婚的吗?
好像两年以上没住在一起,就能申请离婚,这个15年完全可以算是已经离婚才对吧?法院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判?
婚姻存在只能分给她,这种女人肯定在外面有男人了呗,再反诉她重婚,让她负儿子15年的抚养费。
这判决有问题,还三十,一分不给才是正道。
法不容情,但也留给不少人钻空子。
法官糊涂,三口之家,按正常女的无过错,也只能是分1/3,现在这种情况,女的最多分10%,然后补偿孩子15年的抚养教育费用,以及年满18岁之前仍需支付的前述费用,两相抵消一分都不用分给女的。
网友们都愤愤不平,都主张不分给女方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