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原院长诱奸女大学生,诱骗女生做小三,想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被揭发后学校的处理引起广大的关注。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如今,一些教授利用职务之便对女生骚扰,甚至发生不正当关系也频频发生,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学校却不保护学生,处理也是轻描淡写,令人不能信服。
美术学院原院长黄作林被举报
3月30日,冷暖视频报道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杨女士举报已退休院长黄作林对她多次实施强奸,为了达到长期占有的目的,黄院长让她做小三,还让让她做干女儿,引涉及毕业论文答辩,王女士只好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如今答辩结束,王女士不堪忍受黄院长欺负,进而曝光这位衣冠楚楚的教授院长。
根据受害人王女士描述,她不是黄某某的第一个受害者,黄某某在她之前用同样的方法与其它女学生发生关系,只是那些女生不敢说话,又怕影响名声都选择默默承受,为了让更多女生不再遭受欺负,她选择了曝光,为自己也为更多女生讨回一个公道,希望学校调查并处理。
黄作林院长是何许人也?
黄作林,男,1963年生于重庆梁平县,曾任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院长。1988年,黄作林毕业于中国四川美术学院绘画系版画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2004年,国家教育部公派留学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师范大学美术系。
1988年,黄作林任教于中国重庆社会大学美术系,1994年,任教于中国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曾任美术学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现任院长、教授。国际艺教育协会会员、中国欧美同学会留俄美术家协会副秘书长、重庆留俄美术家同学会会长、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邓职务。
1963年出生的和黄作林,已经退休,还对女大学生实施强奸,真是是宝刀未老,他有没有想过,对女生下手的那一刻,可曾想过自己的亲人?到底还有没有良知和为人师表的样子?学校对他如何处理?
校方处理引众怒
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的刘书记回应称,黄作林的师德师风问题已经处理,程序也走完了。对他给予严重警告,降低退休待遇,从三级教授降为四级教授处分,已经在学院会议上进行通报。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利用职权胁迫、灌醉奸污妇女的黄作林的行为已经明显涉嫌构成强奸罪。即使处分黄作林,也不应当是“降级处理”“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退休待遇”。
黄作林明显是犯了强奸罪,对他的处理只是警告和降低退休待遇的处分,学校明显是走走过场罢了,处理得太草率,网友表示强烈不满,如果说是因为年龄的原因作出如此处理是无法令人信服的黄作林强奸女生时,年龄方面有问题吗?
网友纷纷表示,女学生迟迟不举报有其苦衷,既然已经暴露实情,且证据确凿,那么学院应该及时移交警方处理而不是和稀泥降级了之,这样处理简直是个大笑话!
原来降级处理就行了!如果是普通老百姓的话,会降到哪里?请专家解释一下什么叫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种行为算不算徇私舞弊?
退休不是的躲避处罚的理由,重庆师范大学应该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去处理和黄院长的问题,不该如此草率了事。
编者寄语:
黄院长是有退休待遇的,如果是一个普通老师呢?又该如何处理?就很难说了,希望学校能真正认清教育本质,而不是一句警告或者降低退休待遇之类的话来搪塞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