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发布的要求4名员工限期返回上班的通告,引发广泛关注。
据了解,这4名员工均为普通生产工人,“失踪”后公司没有给他们发过工资。如10月21日前还不返工,将解除劳动合同。
上述通告于10月15日刊登在《吉林日报》,落款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通告显示,任守志、王亮、尹世桥、张玉华4名同志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在此期间内,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
其中,张玉华离岗时间最久,自2008年8月始,至今已有16年。
据报道,上述4人均为普通生产工人,“当时他们有人不想干了,有人不愿意干了,就突然‘失踪’找不见人,基本上就是这种情况。”“失踪”后,还给他们发工资吗?该公司表示,不可能给工资待遇。
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
通告称,要求上述4人于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劳动法》和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及有关规定处理。
泉阳泉进一步表示,如逾期不归,公司会履行所有法律程序,包括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