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拉高“碳足迹”门槛中国电池出海遭遇“拦路虎”?

能源双碳场 2024-05-15 06:17:11
当地时间5月6日下午,中法企业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如期闭幕。会议由中国商务部、法国经济财政部主办,围绕创新与产业合作、绿色经济与低碳转型、新兴技术与可持续发展三大专题展开圆桌讨论。 据悉,应邀出席的中法企业家代表各有60多名,“新三样”企业不在少数。光伏、储能双赛道的企业家包括: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晶科能源董事长李仙德、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等;新能源汽车、储能双赛道的 “一把手”包括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亿纬锂能董事长刘金成、远景科技集团董事长张雷、吉利控股集团CEO李东辉、蔚来汽车董事长李斌、万帮数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星星充电创始人、CEO邵丹薇女士等。 眼下,中国储能企业在海外高歌猛进。据高工储能不完全统计,2023年1月—11月,包括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海辰储能、蜂巢能源、远景动力、阳光电源、瑞浦兰钧、鹏辉能源、阿特斯等头部储能企业斩获海外订单(含框架协议)超过了150GWh。 在我国出口机电产品中,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和太阳能电池被称为外贸“新三样”。2023年,我国外贸“新三样”合计出口额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海关总署4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我国电动载人汽车、太阳能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出口量同比分别增长28.5%、24.7%、5.9%。 近日,关于欧盟委员会公布动力电池碳足迹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的消息,引发业内普遍关注,也为中国动力电池企业出海之路带来未知数。有媒体报道,欧委会最近公布了动力电池碳足迹规则的“征求意见稿”,按照该规则得出的结论是:除非电池企业使用直供电,否则其电力碳足迹就用全国电网的平均值。碳足迹,可以看做电池出口的“电子护照”,去年8月生效的欧盟《新电池法》规定,只有附上碳足迹声明的电池,未来才能获准进入欧盟市场。 据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钱国强公开表示,这个规则是为了实施欧盟电池法而制定的技术规则,主要是为了解决动力电池碳足迹怎么计算的问题。该规则是对绿色电力溯源的最窄的定义,是对之前版本规则的进一步收窄。据悉,早期版本对绿电溯源认可的工具除了直连,还包括绿色电力采购协议(PPA)、绿色电力证书等。国际上通用的碳核算指南温室气体协议(GHG Protocol)的电力间接排放计算规则中,对绿电的溯源工具也认可PPA和绿证。而最新的动力电池碳足迹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只认直供电(Direct line),不认绿证、PPA”。 早在4月10日举办的“第12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 2024)”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理事长、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第36届主席舒印彪就直言,我国电池出口企业面临绿色贸易壁垒下的碳足迹核算认证的难题。 我国碳排放核算边界与欧盟的规定有所不同,造成企业无法获得欧盟要求下的部分供应链环节的碳排放的数据。我国碳市场主要在企业法人边界内识别碳排放设施,但是欧盟要求填报一部分前端原料的含碳排放,可能进入企业法人边界之外生产设备的碳排放,特别是新电池法也规定了从原料到产品报废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由于缺乏上游企业的数据,我国储能企业无法按要求完成报告。 纳入碳排放核算的重点行业也不大一致,造成我国现有碳足迹核算指南和标准覆盖的范围缺口比较大。我国企业碳排放核算体系主要针对传统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以“新三样”为代表的新技术产品核算标准还不够完善。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刚刚起步,目前正在加紧制定碳足迹相关标准,而新增标准以团体标准为主,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缺失比较大。 数据支撑体系和基础数据库还正在创建当中,导致产品的碳排放量被高估,在欧盟的数据库当中有的高估一倍以上。比如欧盟的数据库记录的我国电网碳排放因子是每度电1155克,比2022年我国平均碳排放因子的570克高出一倍。全国平均电网排放因子还没有做到按区域、按分时来反映清洁能源利用的情况。 舒印彪认为,国内核算认证能力不足,带来高额费用和技术信息泄露的风险。根据欧盟的规则,报送的产品核算数据需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认证,而我们国内有一些同步认证机构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但认证机构的国际认可度不高,出口企业主要选择欧洲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这些机构收费昂贵,除了附加购买软件数据库等条件,还需收取高额咨询费。此外,由于出口企业需要强制性披露产品生产全过程的碳排放信息,可能导致企业的技术秘密泄露。 如何破局?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电池法规》征求意见稿,企业通过PPA或“绿证”购买绿电都降低不了碳足迹,如果想降低电力碳足迹,就得把生产搬到比较“绿”的电网去。结合我国电力资源分布情况,随着交通和通信事业的发展,未来用户可以采用把公司注册在东部,将产品设计、质量监督、商务管理等业务留在东部,把生产厂建设在绿电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带动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同时,鼓励分布式发展要付出相应经济代价。“当分布式公平合理地分摊了其应尽的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后,就会印证绿电不会既‘绿’又‘便宜’的事实,电力不可能三角,即可靠、经济和清洁三个目标是无法同时达到的,在特定阶段,总是需要至少一个目标做出牺牲来成全其他目标的实现。”上述专家表示。 院士观点来自会议实录,未经本人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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