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乘风武侠小说快刀浪子系列《飞鲨浩劫》第四章天杖地杖劫后重合

张郃评小说 2024-08-03 08:44:45

第四章 天杖地杖 劫后重合

  阳光灿烂,唐竹权的肚皮也发光得灿烂无比。

  七匹马,七个人,在大路上飞驰。

  唐竹权骑的马,是七匹马中最老、最丑,也最瘦,活像猴子般的一匹。

  那是卫空空的猴子马。

  胖人骑瘦马,看来好像随时都会把这匹老马压死。

  可是,人不可以貌相,马亦复如此。

  看来最神骏的一匹马,是项烈火胯下的那一匹万里飞。

  “万里飞”是这一匹马的名字,从外表看上来,这一匹是好马。

  事实上,这匹马的确不错。

  但万里飞和猴子马相比,竟然还差了老一大截。

  卫空空也在这里。

  他没有骑猴子马,却骑了一匹比猴子马更瘦的瘦马。

  这一匹瘦马,真是瘦得太厉害,但孙一酸却极力推荐,说这匹马最宜跑长途。

  路遥知马力。

  这匹瘦马跑得不快,但韧力居然不在猴子马之下。

  至于雪刀浪子龙城璧,他根本连胯下的坐骑是什么马都不知道。

  他只知道这匹马是灰色的。

  同时,他更知道娄岳一定会向天门谷发动突袭。

  项烈火、司马血和卫空空在静堡中搜索一番之后,立刻就赶到贩马镇与龙城璧会合。

  酸甜苦辣四大高手已折损了一半,但毒狮子花五爷也被杀得曳甲而走。

  经过商讨之后,一致认为娄岳必会对天门谷采取突袭行动。

  救人如救火,刻不容缓。

  一行七人,立刻飞马赶赴天门谷。

  然而,当他们来到天门谷的时候,娄岳已经远去,只留下了天门谷八十一条惨被杀戮的尸体。

  地门中人也有伤亡,但数字却只有一半。

  项烈火楞住了。

  龙城璧叹息一声,道:“现在咱们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挖坟……”

  卫空空一言不发。

  孙一酸却眉头大皱,喃喃地在咒骂飞鲨鱼娄岳。

  挖墓穴的工作,并不吃力!

  但却令人伤感,太伤感了!

            

  金兰城,距离天门谷很遥远,最小隔了八座高山,十七条河流。

  在这里,你可以买到任何事物。

  包括女人和别人的性命在内。

  这本是一个民风纯朴的城镇。

  但自从金兰八杰在这里出现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从表面上看来,金兰八杰的确是人杰。

  他们都是年纪超过了四十岁的中年人,而且又很懂得打算盘的生意人。

  他们的算盘,一向都打得很响。

  尤其是金兰八杰的老四,人称铁四,又有人叫他铁锈。

  但铁锈的算盘,绝对没有半点锈迹存在。

  因为他用的算盘,虽然体积不算太大,但却是黄金铸造的。

  江湖上有不少人,都喜欢用黄金铸造自己的武器,也许就是因为黄金不会出现锈迹之故。

  在陕北,有一个很阔气的生意人。

  他做的生意,包括绸缎、杂货、珠宝,甚至连棺材也有。

  他不但是一个生意人,同时也是一个武林高手。

  他姓敖,名段。

  敖段使用的武器,也是算盘。

  提起了银算盘敖段,江湖上最少有三份之一的人要眉头大皱。

  因为他武功高强,而且做生意的手段很厉害,吃过他苦头的人实在不可胜数。

  敖段有一个怪脾气。

  他做任何生意,都赚大钱。

  但售卖棺材,他却是大大亏本的。

  因为别人卖五百两银子的棺材,他只卖一百两。

  只要是有人死了,他就会不计成本,用最平的价钱,把最好的棺木卖出。

  除了“棺木大平卖”之外,他更有杀人赠棺的习惯。

  他用银算盘杀过无数江湖英雄,也杀过无数江湖败类。

  敖段杀人,并不因为对方是否坏人。

  只要他认为不顺眼的人,他就会用银算盘把对方的脑袋凿破。

  每杀一人,他例必赠送银棺一副。

  银棺的价值,当然比木棺贵重得多。

  初时,敖段送棺之后,就扬长而去。

  但后来,居然有人盗棺。

  因为这些棺材是用纯银造成的,价值不菲,自然难免引起盗贼的垂涎。

  敖段知道这些事情之后,大为愤怒。

  不到三个月,他又把这些盗棺贼抓住,一一杀死,而且原则不变,依旧杀人送银棺。

  但此后,这些被他杀死的人,就被安葬在一个很秘密的地方,除了敖段之外,谁也找不着。

  敖段是一个很阔气的生意人。

  只可惜他仅对死人才会阔气。

  至于活人,他却刻薄成性,连一文钱也不会乱花。

  敖段虽然杀人而且杀人每每甚多,而且杀人每每不问情由,要杀便杀,但总结来说,他还是杀坏人多,杀好人少。

  功过相抵,他在江湖上的声誉虽然不好,却也不坏。

  无论如何,他毕竟是江湖上一个成了名的武林高手。

  所以,铁四的金算盘刚铸造好,他就单骑匹马,去找敖段算帐。

  敖段问铁四:“咱们有仇?”

  铁四摇头。

  敖段冷冷一笑:“既然无仇无怨,又有什么账可算?”

  铁四淡淡地说道:“咱们要算的,是算盘账。”

  敖段一怔。

  铁四把金算盘扬了扬,道:“你是一个很懂得打算盘的人。”

  敖段并不否认。

  铁四又接下去,道:“偏偏铁某也是个同类型的人,你活着对我就有危险。”

  敖段总算明白了钱四的意思。

  其实他们两人各在天南地北,如果铁四不去找敖段,他们两人也许一辈子都没有碰头的机会。

  敖段会对铁四有危险的说法,当然是藉词。

  铁四真正的目的,就是要杀敖段,藉此树立自己在武林中的声望。

  江湖上用算盘作为武器的高手,虽然不多,却也不少。

  徐州铁算无差崔大先生,太湖双月轩的赵三公子,还有南岭半山池的谢无情,他们都是使用算盘为武器,而且堪称列为当代一流高手的人物。

  然而,崔大先生,赵三公子和谢无情在江湖上的名气,都比不上敖段。

  而且赵三公子和谢无情,更曾经是敖段的手下败将。

  所以,敖段又有一个外号,被称为“算盘之王”。

  铁四挑战敖段,显然是为了要争夺“算盘之王”这个荣衔。

  敖段没有避战。

  他不想避战。

  也不能避战。

  于是,金银两只算盘,就在陕西一间棺材店门前,大打出手。

            

  算盘,在一般人的眼中看来,只不过是一种计算数学的工具。

  但在敖段和铁四的眼中看来,算盘不但可计算数学,而且还能够伸出剑锋,射出算珠,更能缠住敌人刺过来的刀剑。

  总而言之,算盘是一种不能轻视的武器。

  当然,敖段和铁四的算盘,都是经过特别制造的。

  金算盘大战银算盘这一幕好戏,在大街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了。

  然而有时,看热闹也未必是一件愉快的事。

  当人群挤在一起,看得兴高采烈的时候,金算盘和银算盘的暗器,突然同时向对方射去。

  算盘上的算珠,就是暗器。

  飕!飕!飕!

  飕!飕!飕!

  飕!飕!飕!

  飕!飕!飕!

  然后,又是——

  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飕!

  最后,每一个人都听到一连串的惨呼声。

  铁四倒在地上。

  敖段仍然站立着。

  他们两人都没有出声。

  惨呼声是从围观的人群发出的。

  暗器横飞,总共有十六个看热闹的人,中了算珠。

  这十六人,虽然并非个个被击中要害。但居然没有一个能活下去。

  金银算盘的算珠,都淬上奇毒,而且见血封喉,立死无救。

  ×      ×      ×

  铁四虽然倒在地上,但他却是个胜利者。

  他并不是被敖段击倒下去,而是为了闪避敖段的算珠才伏在地上的。

  敖段虽然站立着,但他的脸上,竟然已被五颗算珠嵌了进去。

  金色的算珠,在太阳下闪闪生光!

  金黄色的光芒在闪烁,何等诱人,又是何等令人心惊胆颤。

  这一战,敖段败了。

  失败者付出的代价,就是死!

  敖记棺材店的掌柜,是一个姓裘的中年人。

  他叫裘浸。

  裘浸是一个酒鬼。

  而且是个逢喝必醉的酒鬼。

  他的酒量并不大,连一斤的竹叶青也能把他灌醉。

  当敖段在敖记棺材店前被杀的时候,他好像又喝醉了。

  敖段杀人,例必奉送银棺。

  但他死了之后,裘浸却用一副最粗糙的木棺把他草草埋葬。

  自此之后,敖家的天下就完了。

              

  金兰八杰的铁四,固然是名震关中的人物,而其他七人,也绝非无名之辈。

  金兰八杰年纪最大的,当然就是老大谈律。

  老大谈律姓谈,却并不喜欢与别人谈话。

  他杀人远比谈话的时候更多。

  老二麦尚鹰,他的鼻子并不像鹰嘴,却像猪鼻,从外貌看来,他是金兰八杰里最庸碌的一个,身材臃肿,手脚短小,但他练的鹰爪功,在关中群雄与群盗之中,还没有几人能够与他一较高下。

  老三呼呼铎,并非中土人氏,而是西藏星星喇嘛的再传弟子,他八岁的时候就从西藏移居江南,而西藏密宗大手印的功夫,他虽然未尽得个中真传,但也达到了第五层境界。

  老四铁四,又叫铁锈,凭着金算盘的威力,横行关中,在金兰八杰中虽然因年纪较前三人为小而排名第四,但实际上却是八杰中,发号施令的首脑人物。

  老五郎心,外号“狼心”,擅用飞狼九毒锤,比一般流星锤更厉害,江南名侠无畏子朱涵,就是给郎心一锤击中胸膛致死的。

  老六沙迁,人称神偷侠,然而,此人空具侠名,实际上不仅毫无侠义精神,而且干尽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武林盟主东方无忧亦大感奇怪,何以像沙迁这种人,居然被称为“神偷侠”呢?

  老七无名氏,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武功路数,在金兰八杰中,以此人的身份最为神秘莫测。

  至于金兰八杰最末一个,就是有赌鬼之称的井一功。

  井一功的武功,是金兰八杰中最差的一个,但为人狡猾多端,而且擅用毒药,往往杀人于无形之中。

  金兰城本是很太平的地方,但自从金兰八杰出现之后,一切都已改变了。

  其中改变得最快的,就是金兰大街。

              

  以前,金兰大街只有一间残旧得不像样的客栈,和两间连米饭都煮得不多的小饭馆。

  但现在,原本残旧的老客栈已经拆卸,改建成为一间修饰华丽的旅店。

  这里不但供应最舒适的房间,同时更供应最漂亮动人的少女。

  负责打理这间旅店的人,就是铁四。

  这间旅店的规模,比以前最小扩阔了十倍。

  但客人也随着立即增多,每天都供不应求。

  于是,在旅店的对面,又拆卸了一列古老的大屋。

  那些古老的大屋,每一间都最小价值一万两银子。

  但铁四只花了五千两银子,就把八间古老大屋都全“买”了下来了。

  这些古老大屋的主人,多数都表示“满意”。

  其中,有一个表示不满的人,虽然勉强把大屋卖出,但仍然被铁四派人把他的舌头割了下来。

  八间古老大屋在三日之内,便被夷为平地。

  几个月之后,又是一座簇新的客店落成,这一座客店规模更大,客房也更多。

  然而,一样天天客满。

  原来这间客店的隔邻,又开设了一座赌场。

  金兰赌场。

  坐镇赌场的,并不是老大谈律,而是排名最末的老八赌鬼井一功。

  金兰赌场不远处,有一间长生店。

  长生店的老板,以前是一个醉鬼。

  如果在陕北长大的人,都必定会认出这个老板,就是以前银算盘敖段那间长生店的掌柜裘浸。

  直到敖段死了之后,江湖上的人才知道,这个一直耽在敖记棺材店的掌柜裘浸,其实就是外号狼心,擅用飞狼九毒锤的杀人魔王郎心!

  郎心在敖记棺材店的时候,曾替敖段送过不少银棺。

  他是唯一知道那些银棺埋葬在什么地方的人。

  当敖段被铁四杀了之后,那些银棺便被金兰八杰挖了出来。

  那些银棺,虽然是棺材,但也是一笔惊人的财富。

  金兰八杰一向都是很现实的人,尤其是赚钱的生意,他们都绝对不会放过。

  金兰城里原有的长生店,是黄记。

  但现在的黄记长生店已被一把突如其来的火焰烧得干干净净了,连老板黄老爹也被活活烧死。

  没有人理会这一把火是怎样烧起的!

  也没有人理会这一件事是否有值得可疑之处。

  但黄记长生店被烧掉不够半个月,另一间长生店就开始做生意了。

  这个卖棺材的人,就是裘浸。

  裘浸本是敖记棺材店的掌柜,但现在他却成为了这间长生店的老板。

  裘浸也不再是裘浸,而是金兰八杰里的老五——郎心!

           

  做长生店这种生意,郎心很在行。

  以前敖记棺材店做的是亏本生意。

  但是那时候的老板是敖段,而不是郎心。

  现在,郎心经营的长生店,绝不会做亏本生意。

  他不但要赚钱,而且赚的钱远比别人赚得多。

  一口原本只值五百两银子的棺材,郎心居然索价三千两。

  这间长生店的价钱虽然贵得惊人,但绝对不愁没有生意。

  无论是谁,只要他死去,就非要光顾郎心的长生店不可。

  因为在附近三百里方圆之内,已绝对没有另一间长生店。

  这种情形,也是特别的。

  以前附近三百里之外,至少还有七八间长生店。

  但现在,就只剩下了郎心那一间。

  因为这些长生店,也像黄记长生店一样,都被一把神秘的烈焰烧掉了。

  半个月前,有一个贫苦的人家,因为付不起棺材的昂贵价钱,结果准备把死者“肉葬”。

  一个善心人,愿意代买价值三千两的棺材,但郎心一听见这个消息,立刻又把棺木的价钱提高了,每副索价六千两。

  善心人一怒之下,从五百里外的姜家镇购买了一副棺木,用来送给那个贫苦的人家。

  可是,这个善心人竟然因此惹来一场大祸。

  他在葬礼进行的时候,突然被两个蒙面人劫走。

  两日之后,他的家人接到了一封信。

  那是勒索信。

  信中的意思,是说善心人太有钱了,最好就能够把他的家财,拿出一半,献给贫穷的人。

  勒索的人竟然是穷人。

  因为他们就是金兰八杰。

  于是,善心人的家产立刻就不见了一半。

  这还算他交了好运,他的家人献出了财物之后,善心人就获得释放了。

  金兰八杰没有把他杀掉,只是割了他的一双耳朵。

             

  现在,每一个人都知道金兰八杰的势力,是绝对无法抗拒的。

  每一个人都乖乖的顺从金兰八杰的意思去做事。

  然而,金兰城也绝不是一个太恐怖的地方。

  因为这里已变成赌博和妓女的天下。

  赌博和妓女,永远都是男人心目中最欢迎的。

  这句说话,并非存心贬低男人,而是事实。

  古今中外,赌博和娼妓这两种事业,虽然被列为“偏门生意”,但这两种生意永远都最受男人欢迎,当然也最易赚钱。

  在金兰城,寻欢作乐的浪子到处可见,他们在享受,在找寻刺激。

  另一方面,他们也在不断的摧残着自己。

            

  浪子也分很多种。

  最无耻的浪子,就是那种专靠女人来混饭吃,却又同时欺侮女人,蹂躏女人的那一种。

  他们不但是浪子,也是无赖。

  浪子无家。

  最无耻的浪子,当然更不会有家。

  就算他拥有一个漂亮的妻子,这个妻子说不定也就是众人的妻子。

  丁庭就是这种人。

  在金兰城里,他是个著名的大混蛋!

  这种男人,不但女人不同情他,男人更不会同情他。

  有人说:“好人不会长命。”

  然而,更贴切的一句,应该是:“坏人更不会长命。”

  丁庭蹂躏女性太多。

  他作恶也太多。

  他是个浪子。

  一个无耻,也是最不中用的浪子。

  他有一双看来很结实的拳头。

  他这一双拳头,通常都是用来对付女人,和那些完全不懂武功的人。

  他看来很斯文。

  但他凶恶的时候,却像一条被挟断了尾巴的大老虎。

  可惜这一条老虎并不是真的老虎。

  尤其是当他遇见了雪刀浪子龙城璧的时候,他就更比一条鼻涕虫还更不如!

            

  金兰城不但成为罪恶的渊薮,同时也变成了江湖争斗的一个巨大漩涡。

  被卷进这个漩涡的人,都将会面对着死神的威胁。

  龙城璧在金兰城突然出现,是丁庭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的。

  令他更想象不到的,就是龙城璧刚到了金兰城,第一个要找的人就是他。

  丁庭初时还想试一试龙城璧的武功。

  但他的拳头还远远未触及对方的胸膛,他的鼻子立刻就被人一拳打扁了。

  被人打扁鼻子,那并不是一件好受的事。

  丁庭并不是一个硬骨头的人,他的鼻子更加脆弱得就像一块豆腐。

  龙城璧一拳打扁他的鼻子之后,就微笑着问他:“去年你一共杀了多少个妓女?”

  丁庭的脸开始发绿。

  不是发青,而是发绿。

  他的脸色,已变得比死人还更难看。

  龙城璧又淡笑着:“你不必说,我也猜得出来,总共是三个。”

  丁庭不能否认。

  但他无法知道龙城璧怎么会知道得这样清楚。

  龙城璧忽然叹了口气,道:“今天的天气很好。”

  丁庭一怔。

  龙城璧一顿,缓缓接道:“今天晚上的月亮,将会又圆又亮。”

  丁庭更有些莫名其妙的感觉。

  他并不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他听不出龙城璧讲出这种说话,其实已含着浓厚的杀机。

  只听得龙城璧又轻轻叹了口气,然后才继续再说下去:“可惜今晚的月色,你已再没有机会欣赏的了。”

  直到龙城璧说出了这两句说话之后,丁庭才张大了嘴巴,想大声呼喊。

  龙城璧摇了摇头。

  这个男人,根本就不像男人。

  他是个比猪还不如的畜牲,而胆量却比老鼠还更细小。

  丁庭刚张大了嘴巴,龙城璧就把风雪之刀向前一推。

  风雪之刀原本还是悬挂在龙城璧腰间的。

  但龙城璧拔刀的速度,简直就比闪电还要快。

  丁庭的呼喊声,一点也未曾发出来,嘴巴便已被风雪之刀狠狠地堵塞住!

            

  月圆之夜。

  今晚的月色,果然很美丽。

  在金兰大街上,车马之声不断从远处传来。

  金兰赌场里很热闹,呼卢喝雉的声音直传到街角之外。

  龙城璧没有到赌场里豪赌。

  他背着一具已僵硬透了的死尸,来到了长生店的门前。

  长生店早已关门。

  但龙城璧却看见店内还有烛光。

  咯!

  咯!

  咯!

  龙城璧敲门的力度,一次比一次重。

  到了第三次敲门,差点长生店的店门都被他敲塌。

  店中倏地传出了一个人冰冷的声音:“什么人?”

  龙城璧悠悠道:“丁庭!”

  “丁庭?”

  店中人冷冷一笑:“朋友,别来这一套了,丁庭的声音,比阁下的声音尖锐得多。”

  龙城璧默然片刻。

  店中人又冷冷的道:“何况丁庭还欠下我,三千两银子的赌债,他又怎会自动找上门来?”

  龙城璧淡淡的道:“郎老板,你猜错了,丁庭的确来了,但他并非来还债。”

  店中人倏地一声冷喝,一阵掌风涌至,劈拍一声,店门倒下,露出了一张凶恶的脸。

  郎心!

  这人当然就是郎心!

            

  当郎心第一眼看见龙城璧的时候,整个人立刻就像被毒蜂的尾针螫了几口。

  他从未见过龙城璧。

  但他却认出了龙城璧腰间的刀。

  蓝衣雪刀!

  这人竟是雪刀浪子龙城璧。

            

  丁庭的确来了。

  但他并不是来还债,而是来告诉郎心,这一笔赌债,他永远都不会还了。

  死人永远不会还债的。

  郎心抽了口气,他知道龙城璧这个人,绝不容易对付。

  但郎心的手里,已握着了他的独门武器——飞狼九毒锤。

  他对自己的武功,一向都抱有极大的信心。

  对使用飞狼九毒锤,他更具有极熟练的把握。

  龙城璧把丁庭的尸体放下,然后就问郎心:“听说这里的棺木很贵。”

  郎心冷冷一笑,“如果你用得着,价钱方面不成问题。”

  龙城璧淡淡的道:“丁庭已经死了,你愿不愿意免费送一口棺木给他?”

  郎心道:“可以。”

  龙城璧忽然笑了笑,道:“如此看来,你这个人的心肠,倒不如别人所说的那般坏。”

  郎心嘿嘿一笑,回答道:“好说,好说!”

  龙城璧目中闪着光芒,忽道:“金兰八杰名震关中,可惜性命短促了一些。”

  郎心冷笑。

  龙城璧又道:“现在,你不妨再准备八口棺木,最好拣好一些的。”

  郎心道:“第一个要死的,是不是郎某?”

  龙城璧摇摇头。

  郎心一怔。

  龙城璧叹了口气,道:“如果在下所料不差,金兰八杰的老三呼呼铎,现在已经咽了气。”

  郎心干涩地一笑。

  “现在时间还很早,做梦也不是这个时候吧……”

  谁知道他的说话还未说完,立刻就有一具硬挺挺的尸体,被人从半空中掷了过来。

  郎心的脸色顿时一变。

  长生店的屋檐上,原来早已有一个灰衣人潜伏着。

  这个灰衣人,就是杀手之王司马血。

  而被掷过来的尸体,赫然就是西藏星星喇嘛的再传弟子,也就是金兰八杰里的老三呼呼铎。

            

  呼呼铎全身上下,只有一个伤口。

  这个伤口就在他左胁下。

  一剑从横里刺出,力度不算太大,但恰好刺破了呼呼铎的心脏。

  这一剑刺得很精采。

  而呼呼铎被掷进长生店的情况,更加精采。

  长生店中,有两副棺木是没有上盖的,呼呼铎的尸体不偏不倚,刚好就掉进了其中一副之中。

  他的眼睛仍然瞪得很大。

  他的皮肤本已黝黑,现在变得更加灰黯无光。

  郎心的手心已在沁汗。

              

  龙城璧是江湖上名气最响亮的年青刀手。

  而司马血,也是个名震天下的杀手之王。

  以一敌一,郎心还有一点自信。

  然而,以一敌二,他已陷入了必败之地。

  但他仍然很镇静。

  因为他知道,现在人数众多的,并不是敌方,而是自己的一方。

  在长生店中,有不少棺木。

  在其中三副棺木里,正躺着三个人。

  这三个并不是死人,而是活人。

  而且更是他的三个金兰结拜兄弟。

  这三个人,就是老二麦尚鹰,老六沙迁和老七无名氏。

  这三个人的武功,郎心一向都极为钦佩。

  另外,在这间长生店之外,最少已埋伏了三十个刀斧手。

            

  麦尚鹰的鹰爪功,果然厉害。

  他竟然一手抓穿了棺木,裂棺而出。

  这份气势真如排山倒海,骇人已极。

  如果换上了别人,一定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冷汗直冒。

  但龙城璧和司马血却好像根本没有听到破棺的声音,也没有看见从棺木里冒出来的这个人。

  麦尚鹰破棺而出,立刻就向司马血迎头一抓。

  “还我三弟性命来!”

  这七个字,更加声若巨雷,胆子稍小的人,可能会就此给他活活吓死。

  人吓人,的确可以吓死人。

  这种事,古往今来,已屡见不鲜。

  司马血当然不会给吓死,他是司马血,名震天下的杀手之王。

  麦尚鹰一爪向司马血迎头而下,势逾奔雷,但是司马血手中的碧血剑,却已刺在麦尚鹰小腹之下了。

  麦尚鹰如果抱着拼死的精神,也许能够把司马血伤在爪下。

  但他还不想拼命。

  他在半个月前才娶了一个漂亮的女人做第八房妾侍,现在他的性命已越来越宝贵了。

  他冲前极快,但退后更快。

  他的身子刚退后,另一副棺木又冒出了另一个人。

  这人也是用剑的。

  但他用的并不是长剑,而是短剑。

  他的短剑,也并非只有一把,而是总共有三十六把。

  三十六把只有三寸长的短剑。

  但每一把都可以杀死世界上最强壮的野兽,更可以杀死世间上最强壮的人。

  毒飞剑!

  这人一出手,就是十八口毒飞剑,每一口都足以令司马血立时毙命。

  发射飞剑的人,就是金兰八杰的神偷侠沙迁!

            

  寒芒乱闪,剑影如网。

  十八口毒飞剑同时激射而出,就凭这份暗器功夫,沙迁已足可以在武林中独当一面。

  如果这十八口毒飞剑是向别人发射的话,沙迁大可以准备一口棺材为敌人收殓尸体了。

  可是,现在准备棺木为敌人收尸的并不是沙迁,而是司马血。

  司马血是杀手之王。

  虽然他一向都很少使用暗器,但对于暗器的认识,他绝对不弱于当世任何一位暗器名家。

  三年前,东海至尊岛岛主千手至尊严影,曾在济南府与司马血较量暗器。

  严影是当代暗器名手,连蜀中唐门这个在江湖上雄霸数百年的显赫家族,都承认他的暗器功夫是唐门的第一号劲敌。

  严影与司马血较量暗器,旁观者还有人藉此作赌。

  绝大部份的人,都看好严影。

  但结果却是司马血获胜,严影不但要甘拜下风,而且还再三感谢司马血不杀之恩。

  事实上,当年的确是司马血手下留情,只是用暗器打伤了严影的肩膊。

  但司马血告诉严影,不必感谢自己,他不杀严影,只是因为不愿意免费杀人。

  严影闻言,满面羞惭,黯然离去。

  自此之后,江湖上就再也没有见过千手至尊。

           

  沙迁的十八口毒飞剑,眼看即将把司马血变成剑下亡魂。

  但忽然间,这十八口飞剑同时折断。

  只见司马血一声暴喝,碧血剑彷如一道长虹,划空而过,剑风呼呼,沙迁的十八口毒飞剑,立时就叮叮当当的全部折断,散满地上。

  沙迁还不服气,左肩微耸,另外十八口毒飞剑,就要同时射出。

  可是,他这十八口毒飞剑还未射出,碧血剑已把他整个人挑起。

            

  这一剑来得真快。

  这一招也令人有匪夷所思之感。

  沙迁刚从棺木里冒出来,但他只是发了十八口飞剑,连另外十八口飞剑也未曾发出,立刻就被司马血用剑把他整个人挑起,送回到原来的那副棺木里。

  “噗”的一声,沙迁躺回到那副棺木之后,就再也没有冒出头来。

  就在此刻,那副棺木旁边,突然出现了一个大胖子。

  郎心的脸色刷地一阵发白。

  “唐竹权!”

  大胖子咧嘴一笑,道:“不错,老子就是唐竹权!”

  他一面笑着,一面却扛起一块棺盖,盖在沙迁躺着的棺木上。

  然后,他又拿出一枚又长又粗的钉子,和一只大锤子。

  钉子按在棺盖边。

  大锤敲在钉子上。

  郎心怒道:“你在搅什么鬼?”

  唐竹权嘻嘻一笑,道:“老子正在替沙迁钉盖,你懂不懂?”

            

  钉盖!

  唐竹权正在替沙迁钉盖!

  郎心的脸开始发黑了。

  他的脸色,忽黑忽白,阴晴不定。

  麦尚鹰的气势,也开始软弱下来。

  一直很久没有出声的龙城璧,突然叹一口气,然后说道:“两位的武功虽然不错,但绝不是杀手之王和唐家大少爷的敌手。”

  郎心冷冷一笑。

  但每一个人都听得出,郎心这一阵冷笑已笑得很勉强。

  龙城璧的目光,忽然停放在店中角落的一副棺木上。

  “朋友,躺在棺木里虽然舒服,但到现在还不出来,倒有点像缩头乌龟了。”

  那副棺木,也许是所有棺木中最劣的一副。

  龙城璧的说话刚说完,棺木里就缓缓地冒出了一个人,那是一个戴着人皮面具的神秘人。

  他身上穿着的衣服,似乎比那副棺木更难看。

  龙城璧冷冷地盯着他。

  “阁下就是无名氏。”

  神秘人干涩地一笑,然后点头。

  龙城璧冷冷道:“据说金兰八杰中,你是唯一无名无姓,也无来历的人。”

  无名氏道:“你说得不错。”

  龙城璧道:“金兰八杰的老四,是你们八人中的首脑?”

  无名氏道:“也不错。”

  “错!”龙城璧嘿嘿一笑:“铁四虽然也是一号人杰,但是与阁下相比下来,那也还是差得太远了。”

  “哦。”无名氏淡然道:“如此说来,龙大侠倒是未免太看得起我了。”

  龙城璧的说话,逐渐锐利如刀,“其实金兰八杰的真正首脑,并不是铁四,而是你!”

  无名氏陡地大笑起来:“龙城璧,别人说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年青人,我一直都不大相信,但现在看来,你实在比别人口里所说的更了不起。”

  他连串地说了一大堆令人飘飘然的说话,但龙城璧却好像一句也没有听进耳朵里似的。

  他只注意对方的左手。

  在无名氏的左手里,有一杆漆红如血的长枪。

  红漆有部份已剥落。

  红漆剥落的部份,竟然金光闪灿,显见这一杆枪原本是金枪。

  龙城璧忍不住问道:“阁下的是什么枪?”

  无名氏冷冷的回答道:“这是饮血金枪。”

  龙城璧冷漠地一笑:“这一杆枪好大的杀气。”

  无名氏的脸在人皮面具之中,谁都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他那双深陷而冷酷的眼睛里,已露出极凶狠的杀机。

  龙城璧背负双手。

  风雪之刀还在他的腰间。

  他正在等待无名氏出手。

  但无名氏不动。

  他也不动。

  过了半晌,无名氏忽然说道:“听说阁下与杀手之王司马血,都很喜欢玩牌九牌的。”

  龙城璧一怔。

  司马血却冷哼一声,道:“难道你现在想玩几手?”

  无名氏冷冷一笑,答道:“你可说对了!”

            

  大敌当前,无名氏竟然要推牌九。

  金兰八杰最嗜赌的是井一功。

  难道无名氏比井一功更要嗜赌?

  其实,江湖上谁不在赌。

  他们赌银子,赌金子。

  他们要赌自己和别人的性命。

  世界上绝对没有永远的赢家。

  不少人赌了一辈子,只输一次,就全军覆没,永无翻身之日。

  这种道理并不深奥,每一个人都知道得很清楚。

  但人在江湖,赌与不赌,已是身不由主的事了。

  戒了赌的人,一样会有再赌的一天,就算把十只手指都砍下来,仍大有赌钱的办法。

  除非连脑袋都砍了下来,那又自当别论。

  然而,这种人变了鬼之后,恐怕也是赌鬼一名,在阴曹地府之内,还要再赌一番。

  司马血的确很喜欢赌牌九。

  他在牌九桌上所输出去的金子,也许已足够建立一支兵将逾万的军队。

  无名氏说要与龙城璧司马血赌牌九,麦尚鹰和郎心居然没有反对。

           

  无名氏要赌牌九,但是并不在长生店里赌。

  长生店是卖棺材的地方,连司马血都不喜欢在棺盖上推牌九。

  所以,他们来到了金兰赌坊。

  金兰赌坊虽然不能算是天下间最大的赌坊,但这里的赌注,却非常惊人。

  司马血看见一个糟老头,浑身上下都是泥垢,“满脚牛屎”就是这种人。

  但这个槽老头下注比任何人都要凶,好像想把整个赌坊都赢回家似的。

  司马血却暗暗一笑。

  这个糟老头,并非别人,他正是孙一酸。

  孙一酸不懂易容。

  但龙城璧却懂。

  不但懂,而且技术还非常到家。

  如果马血不是亲眼看见龙城璧为他易容的话,他绝对看不出这个相貌他从未见过的糟老头,居然就孙一酸。

  龙城璧把孙一酸易容成为糟老头,也并不是胡来,而是事前有所计划的。

  在金兰赌坊里,有一个常客,他就是关中七大牧场的主人老卜。

  老卜在金兰赌坊赢过大钱。

  但他也曾输得更多。

  老卜虽然是个大财主,但他的外貌,却像个贫苦人家的糟老头。

  孙一酸现在的身份,就是扮演老卜这个角色。

  至于原来的老卜,他现在还在家里养病。

           

  金兰赌坊最华丽的一个厅院,就是大胜厅。

  大胜厅这个名字,是铁四想出来的。

  赌客也喜欢“大胜”这两个字。

  可是,真正能够大胜的,通常都只是赌坊,而不是赌客。

  现在,大胜厅中央的一张巨桌上,正放着乌溜溜的一副天九牌。

  天九牌通常都是黑色的。

  但这一副天九牌,却有点特别,它不但是黑色的,也是红色的。

  黑色的是天九牌本身的颜色。

  而红色的,却是还未干透了的鲜血!

  在血红的天九牌两旁,都有一只已被斩断下来的手。

  司马血的脸色第一个变得最快。

  但他恢复原态也最快。

  他已认出了这一双手是谁的。

  除了项烈火,又有谁的手掌会有火烙印着的记号?

  司马血第一次看见项烈火的时候,便已注意到他的手,这一个烙印,就是项烈火的记号。

            

  大胜厅是赌钱的地方。

  同时,也是赌命的地方。

  龙城璧的目光,并没有注视着那一副染满了鲜血的牌九,也没有去看牌九两旁断手。

  他只是冷冷的看着一个人。

  这人的年纪,比郎心大一点,个子并不高大,但却比郎心神明干练得多。

  他四平八稳的坐在那张巨桌面前。

  在桌上,摆放着一只很好看的算盘。

  纯金铸造的算盘,当然很好看。

  这个坐得四平八稳的人,就是金兰八杰里的铁四。

  铁四看见了龙城璧等人,好像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无名氏淡淡的对龙城璧道:“咱们就用这一副牌好不好?”

  龙城璧立刻摇摇头,截然说道:“不好。”

  无名氏冷笑了一声:“这副牌有什么不好?”

  龙城璧道:“难道你看不见牌上面有血?”

  无名氏嘿嘿地笑了起来,“想不到名震大江南北的雪刀浪子,竟然会怕血。”

  龙城璧叹一口气,道:“也许你说对了,在下的确怕血,尤其是朋友的血。”

  无名氏冷冷地道:“项烈火是你的朋友?”

  龙城璧点点头,道:“不错,在两个时辰之前,他的一双手还是完好无缺的。可是,现在他竟然把一双手放下。”

  无名氏说道:“你为什么不去问铁四?”

  龙城璧道:“我为什么要问铁四?”

  无名氏道:“难道你不想知道项烈火的生死?”

  龙城璧叹息道:“生死各安天命,他的性命如何,将来总会知道的。”

  无名氏道:“龙大侠果然是见多识广之辈。”

  司马血突然一拍桌子,冷冷道:“阁下蒙头蒙脸的,算是什么意思?”

  无名氏道:“你看不惯,不妨走过来把我的面具解下。”

  司马血的目中陡地射出一阵锐利的锋芒。

  无名氏冷笑着:“就只怕你没有这个本事。”

  司马血突然拔剑道:“朋友,看来你并不想赌牌九,只是想赌一赌谁的枪剑更快!”

  无名氏大笑道:“你总算猜对了。”

  司马血不再犹豫,刷刷刷三剑就向无名氏的脸上刺去。

  无名氏冷笑一声:“想解下我的面具,还不如你想象中那样容易。”

  枪势一扬,一枪八式,把司马血这三剑全都封回去。

  能够封住司马血三剑的人,武功当然极具份量。

  铁四忽然轻轻拨动算盘上的算珠,好像一点也不在乎这一战谁胜谁负。

  司马血的剑锋越来越是凌厉。

  他突然冷笑一声,对无名氏道:“如果在下没有猜错,你就是飞鲨鱼娄岳!”

  无名氏的身子,彷彿微微一震。

  但他什么话也没有说,只是枪如急雨,每一枪都攻得异常狠辣。

  无名氏的枪法极为厉害。

  他是否真的就是飞鲨鱼娄岳呢?

           

  大胜厅虽然有一副牌九,但现在每一个人的目光,都并不是看牌九,而是看无名氏的枪,和司马血的剑。

  这一枪一剑,远比牌九更能引人。

  但龙城璧却例外。

  他只是偶然看一看这一幕扣人心弦的决斗,而绝大部份的时间,都把目光集中在这副染满了鲜血的天九牌上。

  唐竹权觉得有点奇怪。

  这副牌九有什么好看?

           

  原本沉寂了几百年的金兰城,现在已变成了一个比长安城还要热闹的地方。

  这里的人口虽然远远比不上长安城,但所发生的事,却足以震动整个武林。

  龙城璧是近十年来江湖上崛起得最快的年青刀客。

  司马血是当今武林首屈一指的杀手之王。

  唐竹权是杭州唐门的大少爷。

  光是这三个人,就足以在任何地方,做出任何惊天动地的大事。

  何况在大胜厅外面,还有一个偷脑袋大侠卫空空。

           

  “老卜”赌的是骰宝。

  这个“老卜”,当然不是真的老卜,而是孙一酸易容乔装的。

  在孙一酸不远处,有一对中年夫妇,男的长相粗鲁,而女的却是羞人答答,几十岁的女人还像少女般,差点连头都不敢抬起来。

  她当然不敢抬起头来,因为她一抬起头,脖子上的喉核就会显露出来。

  他并不是女人,而是男人。

  而且就是甜酸苦辣四大高手的老二唐也甜。

  唐也甜乔装成为女人,首先要牺牲了颔下的胡子。

  替他易容的,也是龙城璧。

  唐也甜性格爽朗豁达,虽然易容男扮女并不有趣,而且也迹近肉麻,但他没有反对。

  他的“丈夫”,看来年纪最少已在四十开外。

  但实际上,他却是个年青的剑客——偷脑袋大侠卫空空!

           

  孙一酸赌得很凶。

  但卫空空和唐也甜一双“夫妇”,却只是小小的押注而已。

  他们忽然发觉项烈火失了踪。

  项烈火原本是乔装阔商的,但现在到处都看不见他。

  卫空空悄悄的对唐也甜道:“项烈火可能已遭不测。”

  唐也甜道:“你有没有发觉左边角落里,有一个白脸的傢伙?”

  卫空空道:“他就是井一功。”

  唐也甜道:“不错,井一功下毒的手段,异常厉害,你要小心一点。”

  卫空空又看见井一功的不远处,另有一个赌客。

  在他的腰间,悬着一口精钢打造的长剑。

  一口剑虽然并非宝剑,也不是名剑,但倒算得上是一柄好剑。

  卫空空冷冷一笑。

  只要有剑,他就能够把井一功的脑袋砍了下来。

  他闷声不响,走到那个赌客的面前,拍拍他的肩膊。

  这人的剑很不错。

  但是他的武功却是第八流的。

  他也许赌得有点昏了,同时他赌博的时候,最讨厌别人拍他的肩膊。

  所以,当卫空空拍拍他的肩膊之后,他愤然一拳就向卫空空的脸上打去。

  但他这一拳并不是打在卫空空的脸上,而是打在一柄剑的剑柄上!

           

  这个第八流武功的赌客,登时涨红了脸,心中又惊又怒,又是羞惭。

  原来那柄剑竟然是他自己的。

  只见卫空空手执剑锋,却把剑柄向他的拳头上迎了上去。

  如果卫空空握的是剑柄,而又用剑锋迎向他的拳头的话,那么他的拳头势必被削开两边。

  他正想大声叫喊,卫空空又已把剑挥动,斜斜一剑猝然刺出。

  卫空空这一剑,当然不是对付这个无辜而又脓包的赌客。

  他只不过是向他借剑而已。

  霍!

  霍!

  霍!

  一剑复一剑,三剑之后,已把井一功逼得魂不附体。

  井一功早就已经注意到这一双中年夫妇。

  他只觉得这两人有点可疑,但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个中年汉子虽然没有带剑进赌坊,其实却是名震天下的偷脑袋大侠卫空空!

  卫空空杀人,一向都不靠什么宝剑。

  他平时所用的剑,比那个第八流武功赌客的佩剑更加不如。

  但平平无奇的一柄剑,落在卫空空的手里,就会变得光芒四射,杀气腾腾。

  井一功的用毒功夫,无可怀疑是第一流的。

  可是,卫空空也不是初出道的无名小卒,他既已借剑在手,一经发动攻势,如何还有余地让井一功施放毒药暗器?

  井一功勉强避了三招。

  当卫空空劈出第四剑来的时候,他已经把一蓬毒针扣在手中。

  这一撮毒针,歹毒无比,而且数量极多,最少也超过三百口以上。

  可是,卫空空早已看透了他的动作,第四剑劈出去的时候,已完全封死了对方的双手。

  井一功虽有一双灵活的手臂,但竟然无法扬起。他的手一扬,立刻就会断在卫空空的剑下。

  井一功倏地一声大喝,翻身欲退。

  可是卫空空的剑,已在这个时候把他的脑袋砍了下来!

            

  井一功已伏诛。

  金兰赌坊立时乱成一片。

  直到这个时候,唐也甜终于找到了项烈火。

  项烈火的一双手,已被砍掉,他的脑袋,却插着一柄鬼头大刀。

  唐也甜是在赌坊后的一条窄巷内发现项烈火的尸体的。

  他抱起了项烈火的尸体冲回赌坊内。

  他闯到了大胜厅前。

  司马血正与无名氏杀得天昏地暗。

  坐在厅中的铁四,突然把面前的三十二个天九牌拨出。

  他的动作很快!

  但龙城璧的刀却更快。

  天九牌的下面,原来竟然有一个小小的铜盘。

  铜盘上有一滩血。

  那不是人血,而是狗血!

  这些狗血,也不是普通的狗血,而是早已染上了奇毒的狗血。

  这种狗血,任何人只要沾上一点点,立刻就会全身溃烂而死。

  铁四显然早有准备,想用这种毒血对付司马血和龙城璧。

  但龙城璧居然早已看穿了他的阴谋。

  铁四大怒,金算盘的算珠,像连珠炮般向龙城璧射去。

  但龙城璧已拔刀在手,这些算珠又如何能把他伤害?

  只听得一连串叮叮当当的声响,清脆之极。铁四所射出的金算珠,全部被风雪之刀挡了开去。

  铁四一击不中,算盘上突然亮出了一截剑锋,又再向龙城璧扑去!

  唐竹权没有动手,他突然发觉这一个铁四的武功,竟然犹在无名氏之上。

  如果无名氏就是飞鲨鱼娄岳,那么娄岳也未免有徒具虚名之嫌了。

  倏地,碧血剑一阵急攻,无名氏已招架不住。

  饮血金枪所抖动的圈子,已经越来越窄。

  司马血突然大喝一声,薄而锐利的碧血剑,已贯穿过无名氏的心脏。

  无名氏闷哼一声,颓然倒下。

  司马血用剑一挑,刺破了他的人皮面具,然后亲手把面具解下。

  人皮面具下面的一张脸,赫然又是铁四!

              

  经过再三检视之后,司马血可以肯定这一张脸就是铁四,而不是飞鲨鱼娄岳。

  但现在正与龙城璧杀得难分难解的铁四又是谁?

  扑朔迷离的事还不止此,正当两人在剧战方酣的时候,大胜厅外面出现了一个与无名氏刚好一模一样装扮的黑袍人。

  他脸上,戴着一套惨绿色的人皮面具。

  他的手里,也同样有一杆饮血金枪。

  唐竹权大声一喝:“他奶奶的龟孙子,蒙头蒙脸,吃老子三掌!”

  黑袍人冷笑一声,枪势暴起,彷如毒蛇般飞刺唐竹权刺去。

  唐竹权大笑,别看他身材肥大,身手之灵活,居然堪与杀手之王媲美。

  龙城璧突然大喝道:“他就是飞沙鱼娄岳!”

  ×      ×      ×

  黑袍人嘿嘿冷笑。

  大胜厅四周,突然又同时出现了一群灰衣武士。

  这一群灰衣武士,每个人所使用的兵器,都不相同。

  在灰衣武士中,还有一个面色阴森可怖,相貌狰狞兀突的老人。

  他就是地门中坐第二把交椅的人物——毒狮子花五爷!

      

  龙城璧没有看错。

  这一个黑袍人,就是飞鲨鱼娄岳。

  金兰八杰中的老七无名氏,也就是娄岳。

  江湖中以为铁四是八杰中的首领,但事实并非如此。

  真正的首脑,是娄岳。

  在长生店出现,把龙城璧等人引到金兰赌坊大胜厅的,并不是无名氏,而是铁四。

  而坐在大胜厅冒充铁四的人,原来却是金兰八杰里的老大谈律。

  谈律也擅长使用金算盘这类武器。

  而且,若论真实本领,他犹在铁四之上。可惜他今次碰上的对手,是雪刀浪子龙城璧。三十招之后,他已无法抵挡得住风雪之刀的威猛攻势。

  “噗”一声响,雪刀刺进了谈律的左腰,刀锋染血足足一尺。谈律捧腰翻倒。

  金算盘上已无算珠。

  他可说是败得心服口服了。

  ×      ×      ×

  地门的精悍战士,几乎已全部集中在这一座赌坊之内。

  这是决定性的一战!

  卫空空杀性大起,砍脑袋剑法像斩瓜切菜般,连杀六个灰衣武士。

  花五爷今次动用了一柄巨斧,他第一个面对着的对手,就是孙一酸。

  孙一酸的炼魂穿冰手,已在大胜厅外杀败了麦尚鹰。

  麦尚鹰的鹰爪功,本来并不比孙一酸的炼魂穿冰手为弱,但他原本的锐气,已在长生店中被司马血挫了一大半。

  士无斗志,人无锐气,又焉能不败。

  花五爷亲眼看见麦尚鹰死在孙一酸的手下,但直到现在为止,他仍然未曾认出,眼前这个乡下佬,原来就是孙一酸乔装扮成的。

  孙一酸一见花五爷,就奋不顾身的向他扑攻。

  花五爷是孙一酸的死敌。

  如果不是花五爷,甘亦苦与何其辣现在还一定活着。为报盟弟之仇,就算拼个同归于尽,也在所不计。

  可是,他毕竟武功不及花五爷。

  还不满十招,花五爷的巨斧已在他的胸膛上劈了一记。

  这一斧,本该立时把孙一酸杀掉,但在千钧一发之际,突然有人拉了孙一酸一把。虽然孙一酸仍然难免受伤,但一条性命总还可以保住。

  花五爷瞠目而视,只见眼前一亮,出现了一个手持金杖的白袍老人。

  花五爷的巨斧倏地一震,脱口道:“方天环!”

  白袍老人冷冷一笑,金杖顿地,铿然有声:“花五,你倒还认得出老夫就是方天环!”此言一出,正与唐竹权酣斗中的娄岳,登时为之又惊又喜。

  他惊的是方天环突然出现,形势对地门自然有所不利。

  但他却又看见方天环手中握着的,正是他梦寐以求,渴望了多年的天杖!

  方天环手中的金杖,就是天杖。

  只要把天杖夺过,娄岳就可以成为天地门的总门主,而且更可以得到天神地魔遗留下来的五套绝顶武功秘谱。

  对于娄岳来说,那实在是一种极大的诱惑!

             

  花五爷以为今次将会与方天环拼个死活,但方天环却突然退了开去。

  他甫退开,另一个老人却缓缓地从他身后走出来。

  花五爷冷冷喝道:“你是谁?”

  老人淡淡一笑:“咱们都是来自贩马镇的人,你总不会不知老夫的名号吧。”

  花五爷的身子猛然地一震:“丛老太爷?”

  老人微笑着:“正是老夫。”

  花五爷一双凶猛的目光,在丛老太爷身上打量片刻:“好!好一个丛老爷,算是老夫的手下都瞎了眼,竟然没有查出丛家庄居然是个藏龙卧虎之地。”

  丛老太爷淡笑道:“藏龙卧虎四字,你说得一点也不错,方家叔侄一直都在丛家庄内,只怪你们消息不够灵通而已。”

  花五爷恨得牙痒痒的,他恨不得一斧就把这个可恶的老人活活劈死。可是他的巨斧还未出手,背后就已挨了一箭。

  ×      ×      ×

  一箭穿心,连箭的末端也几乎越胸而出。

  好厉害的一箭,花五爷踉跄转身,脸上怒容如火。

  “什么人,横施暗箭?”

  不远处倏地传来了一个人激动的声音:“花老贼,还认得我吗?”

  花五爷一怔。

  这个人竟然是个女人。

  这个女人已超过三十岁,但容貌仍和十二年前同样的美丽。

  花五爷没有忘记她。

  她本是贩马镇一个老教头的孙女儿。

  十二年前,花五爷做过一件世人绝不能原谅的事。他杀了老教头,还把他孙女儿强施粗暴。

  花五爷早已忘掉这一件事。

  然而,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十二年前干下的罪行,到今天已是偿还欠债的时候。

  这个可怜的女人,叫萱萱。

  萱萱的箭法是丛老太爷亲自传授的。

  因被杀的老教头是丛老太爷的棋友。

  老教头被杀之后,丛老太爷就再也没有弈棋,他只是秘密地传授萱萱练箭。

  明刀明枪,萱萱绝不是花五爷的敌手。像花五爷这种人,被一个女人施放暗箭把他杀死,的确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唐竹权的五绝指法,虽然厉害,但娄岳的饮血金枪,却以长制短,空拳赤手的唐竹权,显已落在下风。

  龙城璧立时拔刀上前,迎战娄岳。

  金兰赌坊本已成为地门的天下。

  但花五爷战死,方天环和丛老太爷的突然出现,却使到原来的形势,起了急剧的变化。

  娄岳且战且退,终于被龙城璧步步进迫,追来到长街之上。

           

  月圆之夜。

  雪刀浪子大战飞鲨鱼。

  这是武林上具有历史性的一战。

  谁将胜?谁将负?

  战况如何?拼搏是否激烈?

  他们是大战千招之外方分胜负?

  还是一招即判生死?

  奇怪得很,虽然金兰赌坊内有许多人,但竟然没有一人目睹此战的经过!

          

  明月已藏在云雾里。

  这正是金兰赌坊内外杀得天昏地暗的时候。天门与地门十八年来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也将会在这一个地惨天愁的晚上,得到解决!

  虽然这一战极其惨烈,但却早已在每一个人的意料之中。

  方天环和丛老太爷,并不是两人前往金兰城。

  他们更率领着天门高手共二十九人。

  这二十九人的武功,也许比不上那些灰衣武士,但士气却远较对手高昂。

  天门谷惨被屠杀,激发了天门中人的斗志。方天环与丛老太爷及时赶到,无疑是这一战的重要转折点。

  何况司马血,卫空空,唐竹权都齐集在此,难怪娄岳最后一句说话说道:“天亡我也!”

            

  虽然晚上的风吹来有点冷,但龙城璧的额上,却满是斗大的汗珠。

  他的额上有汗。

  他的胸前却染上了鲜血。

  那是娄岳的血。

  也是他自己的血。

  短兵相接,龙城璧在胸捱了一枪。

  这一枪虽然未曾杀死龙城璧,但却使他流出大量的血。

  龙城璧不想死。

  他用最好的金创药,敷在伤口上。

  他要留下自己的性命,去享受人生。

  在雪刀浪子的心目中看来,人生值得享受的事很多。

  诛杀强梁巨寇,斩除人间妖孽,也是享受的一种。

  人生实在太矛盾了。

  杀人是痛苦的,也是痛快的。

  那要看杀的是什么人而定。

  娄岳刺了龙城璧一枪,但他却连捱两刀。这两刀几乎把娄岳的肋骨全部砍断。

  飞鲨鱼已飞不起来了。

  地门里的江湖败类,也悉数被送进地狱里!

            

  金兰八杰,包括“无名氏”娄岳在内,全部活不过这个晚上。

  但孙一酸却在这一役,勇战受伤。

  受伤之后,他仍然再战。结果,他杀敌十余人,但却筋疲力竭而死。

  唐也甜黯然神伤。

  酸甜苦辣四大高手,就只剩下了他一人。

  娄岳与龙城璧激战了多久?

  这一点,连龙城璧都说不出来。

  现在,他躺在一辆很舒适的马车里。

  车厢内有一个酒坛。

  但酒坛内没有酒。

  连一滴都没有。

  酒坛内只有清茶。

  驾驶着马车的人,就是唐竹权。

  龙城璧受了伤,不能喝酒。

  唐竹权却在大喝高粱酒,酒香连后面几辆马车上的人都嗅得到。

            

  阳光灿烂,晴空万里无云。

  几辆马车,来到了一条岔路面前。

  唐竹权把马车停下。

  后面有一辆马车缓缓赶上。

  那是方天环已取回了地杖。

  原来娄岳那一杆饮血金枪就是地杖。

  地杖的外层铸上了黄金,再加上枪头,其实就是地杖。

  金银天地双飞杖,又再重合。

  天地门经过了这一场惨烈的战争之后,元气大伤,再也难以恢复旧观了。

  虽然方天环得到了天地杖,但他并没有到少林寺去取回那五块豹皮。

  他不想再为练武而浪费岁月。

  他已年纪老迈,而方玉辉又是个白痴,就算练得天神地魔的武功,又有何用。

  江湖人,到底他们追求的是什么?而得到的是些什么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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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郃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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