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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完成,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公司法》中关于对于股东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公司亏损弥补方式,利润分配法定期限等等方面做出了调整。
其中最为受到关注的,《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当在公司成立起5年以内缴足。
2024年以前,公司法中注册资本制度为认缴制,认缴制下,公司设立门槛相对更低,为很多创业者提供了机会也增加了市场经营的活力。但是认缴制之下,不需要实缴出资也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市场上盲目认缴的风气,增加扰乱市场经营的风险。
《新公司法》正式实施后,未完成实缴的企业自身更应该从业务流程、税务、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完成自查工作,做好风险管理。
一、优化业务流程
公司在和上游企业、下游企业发生业务往来的时候,优化业务流程、降本增效以获得更大利润空间,实缴注册资本需要企业有资金支持,企业做好业务,增加销售收入,才能持续健康的发展。
二、税务合规
《新公司法》很多方面的调整都将对企业税务有一定影响,合规纳税,保持三流一致。可在合理范围内减轻税负压力,也可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减轻自身的成本压力,有限公司税收返还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均可做好规划。
三、经营管理
公司内部健康的管理制度,稳健的运营结构对于企业来说是保障,做好内部经营管理以应对市场风险,适当时候及时调整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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