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诈团伙诱骗500多人炒“国际期货”牟利3000余万元,21名大学生误入其中实习……
“ 反正他(讲师)推(荐)什么,我就买什么了 那个时候是,黄金 石油 钢材(期货)都买了。”
男子炒国际期货亏损70余万
怀疑遭遇电信诈骗
2020年5月,浙江永康的一名中年男子报警称自己可能被骗了。
男子告诉警方,大概半年前,自己接到一通自称是某期货公司业务员的电话,问他有没有兴趣炒国际期货。所谓国际期货,就是指境外商品交易所发行的原油、黄金、股指等期货品种,像炒股一样,利用商品的涨跌差来赚钱。
该业务员向男子推荐了他们公司的网站,说可以先听听讲解后再做决定。这家期货公司的网站上有各种国际期货的讲解、推荐视频,还有网友聊天窗口,时不时有人发一些赚了钱的截图。
男子是做钢材生意的,曾经炒过钢材类的国内期货。在网站听了几天讲座后,他心动了,先投了10万元,没几天就赚了三四万,并且顺利提现。这下男子放下心来,为了赚更多钱,他将投资追加到70万元。
然而事与愿违,仅一两个月,70万元就亏得不剩多少了。男子起初觉得是自己投资失败,本想自认倒霉。但男子的家人觉得事有蹊跷,催促他去报了警。
两年多诈骗3000余万元
团伙幕后老板终落网
根据报警男子提供的信息,永康警方对这家期货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两大疑点:第一,资金流向不正常。根据国际期货交易规则,买卖期货的客户资金必须进入国际期货交易所,而这家期货公司的资金只在上海一家私企的账户里进出;第二,我国内地并没有开放国际期货的交易,这家公司的身份有问题。
此外,警方还发现,该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是用给期货交易初学者进行模拟的内部教学软件改造的,并没有与国际期货交易所实时连接,系统里的所有交易都没有真实发生。综合这些情况,警方认为这家期货公司很可能涉嫌诈骗,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
警方进一步追踪涉案公司的资金流向,发现大部分钱几经周折都汇入了一个个人银行账户中,其中有500多万被同一个人提现取走。银行公共视频显示,取钱者是一个名叫吴木金的中年男子。
但警方并没有立即对吴木金采取行动,而是继续侦查。因为根据目前已知的案情推测,吴木金应该只是一个“马仔”,幕后老板很可能另有其人。
警方通过调查,锁定了涉案公司的办公地点在江苏昆山。2020年8月20日,警方展开抓捕行动,当场抓获嫌疑人17名。
17名嫌疑人到案后,承认了他们利用期货模拟盘诈骗的事实。警方通过梳理证据发现,诈骗团伙非法获取网民的联系方式后,让业务员以期货公司的名义打电话,吸引网民来网站听“专家”“老师”讲解。网站里的聊天群不断有人点赞讲师、晒赚钱的截图,以吸引网民投资,但其实大部分人都是“托儿”。
诈骗团伙一开始会让客户赚钱并证明资金安全,在客户放心加大投资后,他们就引导客户进行多次交易,一边让其亏多赚少,亏掉资金;一边从手续费里慢慢扣钱,逐渐侵占掉被害人的钱财。经查证,该团伙共诈骗500余人,诈骗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被害人来自全国十几个省份。
为了完善证据链,2021年初,永康警方赴全国多地展开第二轮抓捕,将本案其余100余名嫌疑人抓获。2023年初,幕后老板王辉落网。
经审理,法院最终认定王辉、吴木金等13人是本案主犯,构成诈骗罪,判处十二年到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团伙中其他成员大多被认定为从犯,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律处罚。
误入电诈团伙实习
21名涉案大学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警方在追踪主犯王辉的同时,将已到案的100多名嫌疑人移送至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发现其中有一批大学生情况特殊,红霞(化名)就是其中一员。
2019年下半年,就读于甘肃某职业大学的红霞面临着为期半年的毕业实习,学校帮忙联系了一家江苏昆山的公司,即涉案公司。经选拔,红霞和同校的30余名大学生来到了公司实习。红霞说,他们每天的工作任务就是打电话,问对方有没有炒国际期货的意愿。
这30余名大学生中,有人因发现异常提前离开了,但包括红霞在内的21人并没有主动离开,他们中有的人因业绩不达标陆续被淘汰,有的人则干满了半年。
永康警方认为,这21名大学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了拨打电话、寻找潜在被害人的行为,涉嫌诈骗罪。但考虑到他们危害小,并且是学生,只对他们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检察官经调查发现,其实红霞他们早已察觉出异常,并向实习指导老师反映。之后,老师前往涉案公司进行了考察,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因此检察官认为,红霞等人并无犯罪的故意,不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针对这个问题,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与永康警方进行了沟通,最终得到了警方的认可。2022年4月,永康警方主动撤销了对红霞等21名大学生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认为他们无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终止了侦查。
之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对涉电诈类案件进行了排查,又发现有7所学校的36名大学生在实习期误入了电诈团伙。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这36名大学生都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6月3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与参与下,浙江、甘肃两省检察机关向红霞所在的职业大学送达了关于大学生实习方面的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大学十分重视,制定了更规范严格的实习地考察制度。同时,甘肃省教育厅联合多部门出台了《甘肃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了学校在学生实习时的管理义务和责任。
普法时间
Q1:
距《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已经有一年多,这一年多来,最高检在打击、惩治这类违法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A1:
电信网络诈骗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财产,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在打击、惩治电信网络诈骗这方面,我们做了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今年4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强调了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协作,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配合,构建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体系。
第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及其相关联的犯罪。一方面,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类的犯罪,对这类犯罪采取重拳出击。今年以来,我们已经起诉了3.4万人,与去年相比增加了52%,增幅较大,体现出打击的力度在不断地增大。另一方面,进行全链条惩治,对于“跑分”“洗钱”这类犯罪加大了打击力度。今年以来,我们起诉了相关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21.9万人。同时,因为打击力度的增大,一些犯罪分子逃往境外,犯罪分子在境外也不断地向国内招募相关人员,对此,我们对相关的跨境、偷越国(边)境的这类犯罪分子也加大了打击的力度。今年以来,起诉了2.4万人,增幅达到了15.82%。
第三,全力追赃挽损。追赃挽损是为老百姓挽回被骗财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加强了与公安和法院的配合,做到全链条追赃挽损。比如,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密切配合,全案追回了被害人所受损失5500万元,效果非常好。
Q2:
21名大学生在检察机关的努力之下,公安机关最终撤案,检察机关在打击这类犯罪的时候,怎样做到精准办案呢?
A2:
一方面,严格依法办案。对于诈骗犯罪集团当中的首要分子、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决依法打击。比如,这个案件当中的主案涉及到的吴木金等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判处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注重履行客观公正的义务,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中的事实和证据,确保无辜者不受追究。正如这个案件中的21名大学生,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最后做出了不涉及犯罪、终止侦查的决定,体现出我们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实践。
当前,我们也注意到电信网络诈骗日益对学校进行侵扰,最高检和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连续几年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警示教育。地方的检察机关也根据办案的情况,对相关的学校和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目的就是推进溯源治理,共筑法治校园。
Q3: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提到,要防止电信网络诈骗必须注重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这一年多来,最高检和全国检察机关对于溯源治理,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做了哪些有效的工作?
A3:
一方面,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我们针对当前个人信息 “两卡”管理,以及相关企业履行防诈义务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履行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工作。2023年以来,立案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达到了160余件。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加强社会治理。在办案的过程中,特别是高发、多发的案件和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案件,我们对这类案件进行反向审视,发现相关的漏洞,及时地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约谈相关企业来加强内部防控,加强治理。实际上就是通过检察建议,堵塞、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中的相关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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