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警事】两男子闹市持械炫酷“实力”最终拘留所反省

亮在巴陵 2024-10-10 15:41:23

10月9日

隋某、付某因涉嫌非法持有管制器具

被岳阳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在荣家湾街道某菜市场

一起“闹市持械炫酷、最终拘留所反省”的闹剧落幕

10月8日晚

隋某、付某醉酒后

因与他人发生口角

两人想立威唬人

便持械返回某菜市场

路中间来回走动炫耀“实力”

几分钟后离去

城南中心派出所接到报警后

立即赶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

在第一时间将两人锁定

当夜将两人抓获到案

两人到案后

先后如实供述

当时因为喝了酒

又与他人发生口角

突发奇想拿刀吓唬对方

想不到

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后悔之极

对其购买、持有管制器具的行为

懊悔不已!

民警提醒

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器具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切勿为图好玩、显威风而以身试法,触碰法律底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刀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岳阳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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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在巴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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