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扇耳光,为啥判得不一样?常某与宝马女的性质不一样!

新的时候呀 2024-09-04 02:42:45

最近,2018年那场轰动一时的“常某打老师”案又被网友翻了出来,和最近发生的“宝马女扇人”事件并排放到了舆论的天平上,一时间,关于“同样是扇耳光,为啥判得不一样?”的疑问声四起。今儿个,咱们就来扒一扒这背后的门道,看看法律这杆秤,到底是怎么个称法。

先说那常某,三十有二,正值壮年,却干出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事儿——公然在网上发布视频,对着自己曾经的恩师一顿拳打脚踢,那架势,简直是“新仇旧恨一起算”。这哪是简单的扇耳光啊,简直是往社会公序良俗上狠狠抽了一鞭子。律师朋友一语道破天机:“常某这是刑事犯罪,罪名‘寻衅滋事’,听着就让人心里不是滋味。”为啥?因为他这行为,明摆着就是故意的,带着一股子“我就是要让你不好过”的狠劲儿,挑战的是整个社会的底线。

再瞧瞧那宝马女,开着豪车,本应是风光无限,结果却因为一场交通小摩擦,情绪失控,一巴掌挥了出去。这一挥,挥出了十天的治安拘留。网友们不干了,纷纷质疑:“凭啥常某就一年半,她就这么点?这里头学问大了去了。宝马女虽然行为不当,但她那一巴掌,更多是情绪失控下的产物,没有常某那种长期预谋、故意为之的恶劣性质。法律讲究的是“罪责刑相适应”,不是谁声音大谁就有理,也不是谁看起来更“豪横”就罚得更重。

这两起事件,表面上看似相似,实则大相径庭。常某的行为,是对师道尊严的践踏,是对社会公德的蔑视,他的行为背后,藏着的是对过往的不满和报复心理,这种心理一旦爆发,后果不堪设想。而宝马女,虽然行为同样不可取,但她那一时的冲动,更多是个人情绪管理的失败,并未上升到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

法律,作为社会公正的守护者,自然不会一概而论。它像一把精准的尺子,量的是行为的性质,判的是人心的善恶。常某被判一年半,是法律对他恶意行为的严厉制裁;宝马女被拘十天,则是法律对她冲动行为的及时纠正。两者虽同涉“扇耳光”,但法律的量刑上,轻重自有分晓。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我们很容易被表面的相似所迷惑,忽略了背后的复杂与差异。常某与宝马女的不同命运,再次提醒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平等不等于相同。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一旦触碰了法律的底线,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这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尊重法律,敬畏规则,才是我们行走在世间的最坚实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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