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冒充人民英雄!被写进小学课本18年,真相揭开后…
他曾被国家授予“人民英雄”称号,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失去一只手,英勇事迹被写进教科书18年。然而令人哗然的是,所谓的英雄其实根本就是一场骗局。
在那个没有监控的年代,一名叫刘学保的男子,它本是一个“杀人犯”,却伪装成英雄长达 18 年。1967 年的一个晚上,在甘肃省永登县的一座大桥上发生爆炸。由于当时没有监控,又死无对证,刘学保是现场唯一目击者和幸存者,他声称自己是为了阻止“反革命分子”李世白炸桥,在和李世白搏斗中受伤失去左手。然而,实际上这一切都是他自导自演的一场骗局罢了。他为了个人的荣誉和前途,残忍地杀害了李世白!就这样让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卑鄙小人被人民当成了大英雄。他的事迹竟然还被编入小学课本,误导了无数的孩子。
1967 年 12 月 17 号晚上,在甘肃省永登县连城乡池木哈村边的大通河上的一座两孔水泥大桥上发生了爆炸。大桥留守处的人赶到现场的时候,就看见刘学保左手已经血淋淋的,他还跟闻讯赶来的人说别管他,赶紧去抓那个炸桥的“反革命分子”。那个所谓的“反革命分子”是林场的李世白,当时李世白已经被炸的血肉模糊了,呼吸也很微弱。工作人员把这两人送到医院,刘学保做了切腕手术,左手没了。李世白呢,因为头部伤得太重,第二天凌晨 3 点多就死了。后来刘学保就说,那天晚上他发现李世白这个以前在国民党宪兵队干过的“历史反革命分子”要炸桥,他为了阻止,就跟李世白打起来了,最后没拦住,炸药包爆炸,不过好歹把大桥给保住了。
案发后,当地公安局去勘查,根本没找到李世白要炸桥的一点线索,就把这案子先“挂起来”了。到了 1978 年,连成林场的职工们都给当地县委写信,对这案子的好多疑点提出质疑。接着永登县委和兰州市委就安排人专门复查这个案子。1983 年的时候,兰州市委和兰州军区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去调查。最后在 1983 年 11 月 9 号,兰州市公安局经过深入调查,真相才浮出水面。得出结论:“李世白爆炸案”根本就是瞎编的,是刘学保为了骗取荣誉、谋个人前途,精心策划的这起爆炸案。
1984 年 4 月,兰州市公安局依法逮捕刘学保。1985 年 7 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刘学保无期徒刑。同时,中共甘肃省永登县委给李世白彻底平反昭雪,恢复了名誉。可见历史是公道的,天道好轮回,善恶终有报。
这个事件提醒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理性和客观,不要轻易被虚假的表象所迷惑,对于所谓的“英雄事迹”要进行严格的考证,不要听风就是雨,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