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钻井船纠纷,船厂胜诉!

承基船人 2024-08-14 18:54:41

三星重工近日发布声明称,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已驳回巴西国家石油公司(Petrobras)美国子公司Petrobras America向三星重工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决定维持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的最终裁决,意味着三星重工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再次获胜。根据裁决,三星重工无需向Petrobras America支付2.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7.93亿元)损害赔偿。

据了解,三星重工与Petrobras America的诉讼纠纷涉及超深水钻井船“Ensco DS-5”号。该船最初由美国钻井船东Pride International在2007年向三星重工订购,并于2011年交付,造价约7.2亿美元,原名“Deep Ocean Mendocino”号。随后,Pride International与Petrobras America就该船达成5年期租船合同。2011年,Pride International被Ensco(现已重组并更名为Valaris)收购,该船随之更名为“Ensco DS-5”号。

2019年3月,Petrobras America向三星重工就“Ensco DS-5”号钻井船提起2.5亿美元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声称由于三星重工在与Pride International签订“Ensco DS-5”号建造合同期间不正当地使用部分经纪佣金,致使租船费率提高,Petrobras America因此以不必要的高昂成本签订“Ensco DS-5”号的5年期租船合同,并对其造成2.5亿美元损失。

随后,三星重工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提出驳回诉讼请求的动议,并于2020年6月获得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的批准,意味着Petrobras America的赔偿诉讼请求被驳回。然而,Petrobras America并不认可此裁决并提起上诉。在距离双方一审判决一年多以后,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于2021年8月批准Petrobras America对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的驳回决定不服的主张,决定退回一审重新审理。

在长达2年的诉讼后,2023年8月,美国德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再次驳回Petrobras America的诉讼请求,认定“损失与三星重工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合理的因果关系”。随后,Petrobras America对这一裁决结果再次提起上诉,但最终被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三星重工再次胜诉。

据了解,三星重工因“Ensco DS-5”号钻井船订单曾遭遇多次复杂的法律纠纷。除租船方Petrobras America外,船东Ensco以及巴西政府也曾向三星重工提出赔偿要求。

2016年4月,Ensco通过英国仲裁法院向三星重工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因撤销“Ensco DS-5”号钻井船租船合同带来的损失。2019年年初,英国仲裁法院裁定三星重工败诉,并责令其赔偿1.8亿美元。虽然三星重工不服裁决结果并提出上述,但最终还是通过向船东方支付赔偿金的方式结束纠纷。

2021年2月,三星重工宣布与巴西政府就船舶经纪商涉嫌在“Ensco DS-5”号钻井船合同的违法行为达成和解。在三星重工支付8.12亿雷亚尔和解金的前提下,巴西当局决定放弃所有行政和司法诉讼。

对于与Petrobras America的最新诉讼结果,三星重工表示:“如果Petrobras America对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再次提起上诉,三星重工将重新披露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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