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通川区杨家沟煤业提供虚假情况,被处罚!

从霜谈地 2024-08-27 02:11:59
达州市通川区杨家沟煤业有限公司 发现达州市通川区杨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存在: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矿井提供虚假情况,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按规定管理顶帮,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方面 20 条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2024 年 7 月31 日针对查出的 20 条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立即停止作业、当场予以纠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改正、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2024 年 8 月 12 日针对其中 18 条违法事实,对煤矿给予警告、罚款壹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00);对矿长给予警告、罚款玖仟贰佰元整(¥9,200.00)。 达州市通川区杨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23日,注册地位于达州市通川区双龙镇骑龙村一社,法定代表人为邓祥刚,矿区面积5.076平方公里,批准开采K21、K14、K12、K10煤层,属低瓦斯矿井,生产规模3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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