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内地女子到香港,为了孩子入学,向香港轩尼诗道官立小学校长贿赂两万元,被小学校长举报到廉政公署,香港地区法官认为她是有计划犯罪,有意剥夺他人凭实力入学的机会。香港法院将在3月28日对其罪行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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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在内地似乎是很正常的事,为了孩子入学吗?大家都这样,都想让自己的孩子进入好的学校。我们对这事见怪不怪,认为这事根本不值一提,毕竟心情可以理解么?大不了批评教育,可这次香港法院认真了,非要判该女子的刑,这就很有意思了,也很是值得我们深思,反思。
在我们的文化里,贿赂由来已久,甚至公开的对神灵进行贿赂。你看历朝历代,家里有什么难事,比如媳妇老是不怀孕生孩子,孩子得了怪病老是不好。你去看吧,这一家肯定会跑到一个据说比较灵验的寺庙,备足香火,一般会有下面这段话:求菩萨发发慈悲,如果我家媳妇能够怀孕或者我家孩子的怪病好了,我一定会重修庙宇,再塑金身。
烧香拜佛
你看,这不是赤裸裸的贿赂吗?就像电视剧《狂飙》里高启强找龚开疆,我先给你一箱“土特产”,等把莽村的事办完,再给你送两箱“土特产”。这事和以上拜佛是一个道理,我先给你备足香油钱,等你帮我办成媳妇怀孕或者孩子病好这件事,我再给你“重修庙宇、再塑金身”。这就是赤裸裸的贿赂,中国人连菩萨都敢贿赂,何况官员和一个校长呢?
高启强行贿龚开疆
法治社会建设多少年了,关于行贿这样的事,我们的社会给予太多的宽容:都是为了自己孩子,可以理解,批评教育算了,干嘛还非得以行贿罪判刑。可这次香港法院给我们狠狠地上了一课,一切犯罪行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处罚,以警示后来人。由此看来,我们的法治社会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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