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岗村,已载入改革开放的历史史册!
可是,至今还有一些人对小岗村载入历史史册的原因不了解。
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位创作者说:“1978年,小岗村的18位村民欺上瞒下、签下‘生死状’。”
那么,1978年,小岗村的18位村民是怎样“欺上瞒下”签下“生死状”的呢?
1978年,中央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18位村民愿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的行动者,勇敢地在承包合同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
当时,才改革开放,对改革开放持不同意见的人大有人在。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就不是大张旗鼓的。而受以前政策的影响,这18位村民在承包合同书上签字是要担风险的,于是就有这18位村民冒险签下“生死状”的传闻。
实际上,1978年,中央在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18位村民在承包合同上签下的“生死状”是有条件保障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死状”,更不是“欺上瞒下”签下的“生死状”!
什么是“欺上瞒下”?
欺上瞒下的意思是指对上欺骗,博取信任;对下隐瞒,掩盖真相。
1978年,小岗村的18位村民在承包合同上面签字是冒着风险的。但是,并不是“欺上瞒下”!这位创作者说小岗村18位村民是“欺上瞒下”签下的“生死状”,是罔顾事实,混淆是非!
试想,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这18位村民能“欺上瞒下”,敢“欺上瞒下”“签下‘生死状’吗?
再说,那么大的动静,靠“欺上瞒下”就能蒙混过关吗?那18位村民长了几颗脑袋?吃了多少熊心豹子胆?
讲故事可以添油加醋,讲历史则不能随心所欲!尤其是讲当代的历史,更不能道听途说,瞎想臆断!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即人们常说的“包产到户”在全国推行已经四十多年了。这四十多年来,只要一提起农村,自然而然的就会想起小岗村,想起当年带头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的那18位村民。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那18位村民能有那么大的勇气签下“生死状”,其精神确实可嘉,载入改革开放的历史史册当之无愧!
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没有当年小岗村那18位村民勇敢地带头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试点,今天的农村还是曾经的农村,今天的农民还是曾经的农民!国泰民安,国强民富还只是在浮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