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的高先生最近有件烦心事儿,与他相恋5年的女友突然提出分手。
两人本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男方甚至把订婚酒都已经准备好了,双方父母以及亲戚朋友也都知晓这个事。但是两人大吵了一架之后,女方提出分手,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完全处于失恋状态。
这可把高先生急坏了,因为与女友谈恋爱的5年间,他每个月所有的工资,几乎都“上交”给女友保管了。女友说分手就分手,对他来说,面临着人、财两空的局面。
高先生说,他比女友大9岁,所以比较宠着她,也很相信她。自己是个男的,不太愿意管钱,所以每个月发工资,都把其中大部分交到女友手里,让她代为保管。
“发1万的话,会给她转9000吧。”
张先生表示,自己和女友因白酒业务相识,继而谈起了朋友。但是后来张先生发现,女友同时在和两个男人交往,甚至收到他的转款后,马上用他给的钱,为别的男人买礼物。
张先生因此非常生气,想结束两人的恋爱关系。 可是女友不同意,抱着张先生哭, 一下又把张先生的心给哭软了。
于是张先生选择原谅女友,并让女友手写了一个保证书,保证在两人恋爱期间,女友不能再跟别的男人交往,不能再和别的男人有超亲密接触。
因为想挣到更多的钱筹备婚礼,张先生选择只身去深圳打工。可是在深圳打工期间,有几个晚上,张先生联系不到女友,联想到以前的事,张先生不由地和女友起了争执。
两人大吵一架后,女友提出分手,并且电话关机,也不回张先生的微信。 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找到媒体,希望能帮他要回自己辛苦打工挣的血汗钱。
媒体记者帮张先生联系到了女友的母亲, 希望能让张先生和女友见个面,俩人把事情说清楚。可是女友的一母亲的一句话让,让张先生有点火大。
女友母亲说,女儿之所以不想再和张先生谈下去,是因为伤心了。 至于张先生给她女儿转的那么多钱怎么办?母亲的说法是:谈朋友哪有不花钱的!
看来真如张先生所言:“我把她当未婚妻,她把我当提款机。”
估计女友是不想还钱了,女友的母亲好像也比较赞成女儿的做法。
呵呵,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引用某人的一句话:“所有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男人是真想结婚,是把女友完全当成自己未来的妻子看待。 不但挣钱给她花,还把自己所有的钱交都给她保管。 甚至在她犯下“出轨”,这样不可饶恕的“错误”时,都选择了原谅,可见男人还是比较大度的。
房子装修好了,订婚酒也约了,亲戚朋友都已通知到位,女人却还在自己的世界里“翱翔”!
这样的女人还要娶吗?这婚还有结的必要吗?
至于被女人白白拿走的那些钱,还是乖乖还给男人吧。
没错,律师都说了:“由于女方在前期存在过错,双方的聊天记录也显示,男方将其收入交由女方进行保管,因此在分手后,女方应该将其保管的男方的钱物返还给男方。”
也想劝劝那位妈妈,别老是认为:“谁家谈朋友不花钱”,觉得自家姑娘花人家的钱理所应当。
可是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谈朋友是要花钱,平时两个人一起吃吃喝喝,双方互相给对方买点小礼物,是恋爱的情调,可以增进双方的感情,增加恋爱的甜蜜度。
但是,一方把大宗钱物交给另一方保管, 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不要强行占有,那和强盗去抢钱有什么区别呢?
大家也来评评理,看笔者说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