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8月11日,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河栏镇詹家村。
蓝天白云,稻浪万重,一片田园风光。过午,太阳挺毒。长毛狗趴在树荫下拖着长舌乘凉,芦花鸡伏在土坑里用翅膀扇土;光着膀子的庄稼汉们横躺竖卧地在自家炕上午睡,有的还搂着媳妇说梦话哩。
忽然,一阵汽车引擎声由远而近,似乎正从乡道上开来。庄户人耳尖,辨出那不是镇政府的旧吉普,是极少听到的一种车声,而且不止一辆,显得急促而神秘。长毛狗缩回舌头,警觉地扬起了头;芦花鸡受到惊扰,跳出了土坑。午睡的汉子推开媳妇一骨碌爬起,把头伸向窗外,似睡非睡的她问了句:“听见没?汽车!”这个平静似水的小村太寂寞了。
人们朝乡道上望去,果然,有两辆警车从那个方向开来,车顶上的红色警灯在黄尘中时隐时现。
“公安局!”人们惊异地在心里呼喊。
警车在村西大约400多步的地方停下了,身穿浅黄色警服的刑警鱼贯下车,在稻田边的地沟前忙碌起来。人们“呼”地跑了过去,站在不远处观看。
“怎么还有穿白大褂的?”有人挺纳闷儿。
“那叫……法医吧?”有人解释,可是又说不准。
公安局、法医、田边那个地方……人们心里“忽悠”一下子,顿时醒悟了:呀,9年前村里发生的那件事,今天终于“露馅儿”了!
锹镐齐下,从半人深的土中挖出了许多人的尸骨,那个吓人的颅骨用一块白色塑料布包裹着。
两位穿白大褂的法医不嫌脏臭,把骨头从土里一块一块地拣出来,放在地面上,拼成一具完整的成年人骨架。他们那仔细认真的样子,真不下于考古专家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后来,法医在一份刑事技术鉴定书上写道:“……死者上述部分多处骨折,说明生前均遭受较大的钝性外力作用。因尸骨已白骨化,难以断定胸腹腔脏器之损伤程度,仅就左颞部颅骨骨折范围及程度推断,此处可以造成重度颅脑损伤,并应伴有一定量的颅内出血,足以构成本例死因。”
偏僻小村难得有什么稀罕事,刑警挖“坟”验尸更是难得一见的场面,消息传开,村里凡是在家的人都赶来看热闹了,边看边用手指指划划,低声议论:
“看,就是他。唉,快10年啦!”
“那家伙体格可棒了,可现在,光剩一副骨头架子了。唉,人哪……”
“得,这回可有好‘戏’瞧啦……”
难怪,这件事很不寻常。被埋葬的死者无棺无坟,显得寒酸而又草率,况且尸骨多处骨折,显然是被他人用暴力杀害的。那么,为什么公安机关在长达近10年之后才来勘验呢?
暴力凶杀,伤生害命,为法律所不容,本是十分隐秘的。可是,9年前发生的这一凶杀事件却几乎尽人皆知,怪不怪?更奇怪的是,即使这样,它却被禁锢封锁了这么久,这又是为什么呢?
1983年12月22日,那个不幸的日子。
数九隆冬,小北风呜呜地刮着。村道上,匆匆走着一个青年,他名叫罗宏贵,看样子有二十七、八岁,中等个头,面庞清瘦,一双圆圆的大眼睛透出朴实和憨厚。他务农,也兼做小买卖。今天,他和哥哥罗宏富给本村一户人家帮工,完活儿后在那家喝的酒。罗宏富没喝多少酒先走了,他多贪了几杯,走得较迟。
罗宏贵回到家,开门进屋。这是北方农村典型的“一明两暗”式农舍。罗宏贵和媳妇曹文香、儿子小亮住东屋,他母亲罗李氏和大儿子罗宏富住西屋,中间是外屋,也就是厨房。
屋里,母亲、哥哥、媳妇、儿子都在,可是眼前的情景却使罗宏贵怒发冲冠。只见罗宏富涎着脸,拉着曹文香一只胳膊往怀里拽;曹文香在粗重地喘息着,竭力地挣扎;老太太罗李氏站在一边,不敢近前,焦急地不知所措,口中不住地骂着:“作孽呀,作孽……”小亮躺在炕头,睡得正香——要不是那3个人都怕惊醒孩子,早就大吵大嚷了。
撞见哥哥对自己的媳妇欲行不轨,“呼”地,罗宏贵顿觉刚才喝下去的那几两白干一下子都涌到头上,几乎要炸裂了!他两眼喷射着怒火,大骂一声,“蹭”地窜到哥哥面前,挥拳就打;罗宏富放了曹文香,转身迎战,两个人拽臂抱腰,上拳下脚,厮打在一起。
“打!宏贵,使劲儿打!”罗李氏一见小儿子回来了,有了主心骨,忿忿地骂道,“留他干啥,作孽!打……”
小亮醒了,吓得直哭。曹文香一把抱起来,朝外面走,又把婆母推到院里,然后关上了外屋的门,她怕外人见了笑话。
屋子里,两个粗壮的男子打起了生死架。
罗宏富比弟弟大10岁,独身,务农,今天他在帮工那家喝酒时,见弟弟坐在那里越喝越起劲儿,觉得此时正是一个机会,于是提前回来非礼曹文香……正在这时,满口酒气的罗宏贵回来了……
乒乒乒,乓乓乓……盆翻瓢滚,柴草飞扬,两个男子打到了外屋。虽然他们是亲兄弟,此时却似有几世的仇怨,越打越凶狠。罗宏富对弟媳欲行非礼,被弟弟撞个正着,本是一件丑事,可他却毫无愧疚之色,反倒成了主动进攻的一方。
他恶狠狠地骂道:“我整死你,看你横还是我横!”抡起一个井把子打向罗宏贵,可是敏捷的罗宏贵躲过了。他又抓起一把竹笊篱,向罗宏贵头上猛击,可是罗宏贵头上戴着棉帽子,像武士的头盔,挺住了。哥哥的丑行与蛮横使罗宏贵气极了,抱住他的腰猛一叫劲儿,用脚将他绊倒在地,然后乘势扑了上去,用力压住。
直到这时候,罗宏贵还不想把哥哥怎么样,向外面喊:“妈,快去找人!”
罗宏富虽然身处劣势,却不服软,边挣扎着边骂:“不用找人,今天有你没我,有我没你!”
这也欺人太甚了!罗宏贵激愤之下,边用身子压住罗宏富,边用眼睛四下寻找应手的家伙。他身边有秫秸、烧火棍,都嫌太轻。蓦然,他看见墙边立着一把平板铁锹,伸手拿过来,站起身,照着躺在地上还大骂不止的罗宏富的头部就是狠狠的一下子!
鲜血喷涌……
罗李氏出去喊人,村小组长谭维林和邻人们赶来了,都想进屋拉架。可是,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他们看见,罗宏富躺在外屋的柴草上一动不动,轻声地呻吟着,他头上满是血迹,肿得很大,嘴角豁开一个大口子,样子可怕。
罗宏贵觉得不妙,和人们张罗着套车,把罗宏富往医院送。可是,走到半路,他就咽了气。
兄弟俩打起生死架的时候,曹文香却去关外屋的门。当时,她顾忌的是“家丑不可外扬”。可是罗宏富的暴毙,平静的山村出了人命,就不能不把这个家庭里藏藏掖掖的隐私在全村人的面前公开了。
1978年3月,曹文香和罗文贵在河栏镇上麻屯结了婚。一个月后,罗家分家,他们小两口在本村借房子住,后来在婆母家前盖了两间房子。一年后,曹文香生了一个胖小子,起名小亮。丈夫朴实勤劳,小宝宝天真可爱,虽然小家庭并不富裕,但她已经心满意足了。可是,曹文香也有隐忧。她发觉,大伯子罗宏富总是用一双热辣辣的眼睛盯视着她。
她还发觉,大伯子特别喜欢小亮,常过来亲他抱他,给他买零食吃。当大爷的,又是个没结婚的人,喜欢孩子并不为怪。只是,在他和小亮一起嬉戏的时候,显得过分的亲昵,仿佛那是在做给她看,而且不时就向她瞅上一眼……
但是这些不过是出于一个女人的敏感罢了,也许是她多心了。本来嘛,什么事也没发生。丈夫照样每隔三两天就出去做趟小买卖;小亮照样每天吃饱了就玩,玩乏了就睡;她照样每天家里田里忙,不得一点清闲。唉,别多想了,这就叫过日子……
当曹文香在院子里一边干活儿一边这样想的时候,她并不知道,有一双男人的眼睛正透过院墙的缝隙窥视着她,那就是罗宏富。
弟弟结婚时,罗宏富已经35岁了。他在精神上、生理上并无什么毛病。当初,别人把曹文香往罗家介绍时,按“长者为先”的规矩,曾要把她许给罗宏富的。可是罗宏富一想到自己比那个女人大12岁,就没要,把她“让”给了弟弟罗宏贵。对罗宏富来说,他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那时候,他在全村人面前挺起了胸脯,有一种圣洁的自负感。可是,过了些日子,情况就发生了变化。自从身边有了那样一个年轻的女人,不仅冲乱了他的心境,也打乱了他的生活。
他每每见了就有一种强烈的愉悦感和渴望接近的念头。弟弟娶妻生子,有了儿子,有了充满笑声的小家庭,这不能不使他眼热。他懊悔了,内心涌起一种凄凉的孤独与失落感。唉,当初我是怎么了,那个女人本该是我的媳妇啊!
又有人给他介绍对象,他都神情淡漠地回避了,不感兴趣。个中原因,连他母亲也不清楚。她哪会知道,在大儿子的心目中,只有曹文香才是他想得到的女人。
罗宏富的心欲燃起的火焰焚烧着,再也忍耐不住了,他决定采取行动。
一个冬天的夜晚,已经9点多了,罗宏富又来到弟弟的家敲门。他知道,弟弟外出做小买卖没回来。
“谁呀?”曹文香问。
“是我。”罗宏富的声音有些发颤,“我来……看看小亮。”
哦,是他。凭着女人的敏感,曹文香好像预感到了什么,不能不有所防范,便说:“小亮已经睡啦。”
哪知小亮在炕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朝门外喊:“大爷,我没睡!”
曹文香没给开门。罗宏富从后窗跳进来,一进屋就把她抱住了,和她亲嘴。她又羞又急地挣扎,喊了几声邻居,但又怕把熟睡中的孩子吓醒,不敢放高声。罗宏富半嗔半哄地说:“我见过不少大姑娘、小媳妇,还没见过你这样的。咱们好说好商量不行吗?”边说边在手上加了力气。他力气真大,像饿狼……曹文香力气用尽了,只好放弃了挣扎。
“你就……将就将就我吧。”黑暗中,罗宏富温柔地说。
罗宏贵回来后,曹文香把昨夜发生的事情对他讲了。罗宏贵听了,脸色阴沉,但许久没有吭声,显得出奇的镇静,好像料到这事迟早会发生似的。他闷头抽烟,把屋子里弄得烟雾腾腾。直到抽完第五支烟后,才终于说:“他是我哥,没法说。”稍停,又补了一句:“等我逮着他的。”
曹文香知道,罗宏贵和他哥哥的感情很淡,彼此见面无话,还时常口角。听人说,罗宏贵曾偷生产队的地瓜,让罗宏富去取,罗宏富不但不去,还把他打了,兄弟俩就结下了芥蒂。罗宏富当初把曹文香“让”给了罗宏贵,罗宏贵并不感激,认为本应如此,哥哥不配娶那个应该属于自己的女人。对于弟弟的“忘恩负义”,罗宏富又伤心又气愤,决心把那个女人“偷”到手。
趁弟弟不在,罗宏富又强行与曹文香发生了一次关系。
这种情况,罗李氏也知道了,是儿媳妇对她说的。她希望得到婆母的帮助。
罗李氏问:“宏贵没在家吗?”
“没在家。在家,他也不敢。”
“你不会横点?”
“横点有啥用,我也厮巴不过他。”曹文香显得无可奈何。
实际上,曹文香对罗宏富的抗拒越来越不起作用了。有了第一次,第二次就不再那么严重。特别是丈夫对这件事显得那么软弱,她有点泄气,以后罗宏富对她用强时,她的反抗就显得无力。用她的话说就是:“孩子他爸都不管,我也就那么的了。”
听了儿媳妇的话,罗李氏很伤心,也很忧虑。虽然罗宏富越来越“驴”,对她顶撞甚至辱骂,但她作为长辈,不能不教训他:“那是你的兄弟媳妇,不准那么做。不然,不成牲口了吗!”
可十分得意的罗宏富根本听不进去,他朝母亲瞪起了眼睛:“你少管,没你的事!要管,你就走!”
的确,在罗李氏眼中,大儿子越来越变坏了,说不定要闯出什么大乱子。自从他和曹文香“成事”之后,越来越觉得母亲碍眼。有一次他被她说急了,把她背到房后大沟里,吓唬说要活埋她。幸亏被别人发现,把她背回来了。
罗宏贵嘴上说“等我逮着他”,可是到了关键时刻,他并不敢把罗宏富怎么样。
一次,他从外面回来,看见罗宏富只穿着一条衬裤从自己屋里慌慌忙忙走出来,屋里,曹文香发蓬鬓乱,神色紧张。罗宏贵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他只能朝远去的哥哥狠啐了一口,骂几句而已。
面对这种屈辱尴尬的局面,罗宏贵决定避而远之。他携妻带子从下麻屯搬到詹家村住了一阵,后来又到齐齐哈尔投奔一位同乡,住了4个多月。可是孩子不服当地水土总生病,加上听说农村开始实行分田到户了,就又回到了詹家村。这时候,罗李氏和罗宏富母子也已搬到了詹家村。
罗宏富听说曹文香回来了,喜眉笑眼地把一家人接过去住。头一个月他很“本份”,可是一个月后,又犯了老毛病,对曹文香动手动脚。曹文香把自己的担心对丈夫说了,然而罗宏贵又能怎么样呢?他无法再离开这里,只好叮嘱媳妇加点小心。
出事那天,罗宏富见弟弟在帮工那家喝起酒来没个完,心中大喜,提早溜了出来。虽然还是白天,但他欲火正炽,什么也顾不得了,回家进屋就去搂抱曹文香……于是便出现了前面那幕惨剧。
出了人命,小小的詹家村轰动了。人们纷纷赶到罗家,有的出于关心,有的出于好奇,屋里、院里站满了人,都想看看这件事怎么收场。
罗宏富的尸体从车上抬下来了。
罗宏贵说:“我去投案去!”
“不行啊,孩子!”罗李氏马上拽住儿子的手,“你这一去,还能回来吗?”
大儿子死了,可是在罗李氏的脸上看不到悲伤的神情。此刻,她只担心小儿子罗宏贵的命运。
罗宏贵问:“那怎么办?”
她说:“挖坑埋了吧。”
事情好像就这么简单,刚刚死掉的是一只瘟鸡。站在一边的谭维林感到应该出来说话了。他原是生产队的队长,现在担任组长。他说:“我看这事还是得报案,不然,我向上面交代不了。”
“可不能报哇!”罗李氏坚决反对,“反正人已经死了,得顾活的。我都60多岁了,宏贵要是判了刑,咱们老的老,小的小,可怎么活呀!”
曹文香啜泣着,怀里的小亮也哭叫起来。人们唉声叹气,不乏对这一家人的同情。
“这是自己家内部的事,没人举报就没事。”有人说。
“要是不报案,得把我的责任摘出去。”谭维林的心也软了,“私凭文书官凭印,咱们写张纸吧。大伙都是见证人,在上面签字画押,上面问下来也有个凭据。”
“民不举,官不究”。不少人似乎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既然村里的“明白人”都这样说,大家也就点头称是,照办了。
议论一番后,公推一位识文认字的人执笔,写了一份“保证书”,大意是:罗宏贵与罗宏富兄弟二人因言语不合而打架,罗宏富被误伤致死,责任由罗宏贵负,与村里其他人无关。写完后,十几户的代表在上面一一签字画押,交谭维林收存。
然后,大家七手八脚在村西稻田边把罗宏富的尸体埋掉了。
从那以后,罗宏富这个人消失了,小小的詹家村恢复了平静,罗家也变得安宁了。罗宏贵虽然对激愤之下打死哥哥内心感到不安,但也心存侥幸地想:只要这事不露,活几天算几天。但他活得很累,时刻都在准备着为死去的哥哥偿命。
曹文香一直不敢从村西那田边的地方经过。对于大伯子的惨死,她的心情是很复杂的。她恨他,又怜惜他。不管怎么说,他是为了她而死的。不管怎么说,他和她曾有过一段情,虽然她是被迫的。
少了一个儿子,罗李氏倒越活越硬朗了。逢年过节或到了忌日,她都提醒罗宏贵给“那个死鬼”烧点纸。
光阴荏苒,一晃9年过去了。田里的稻子收了一茬又一茬,田边埋尸的土地上长起了高高的青草,人们似乎把这件人命大事忘记了。一天,一个外来住户和罗宏贵因为屁大点的事发生口角,那人一气之下给公安机关写了封信,才使这起被全村人瞒了长达9年零5个月之久的人命隐案“曝光”了。
罗宏贵被抓走了,法律将对他做出公正的判决。
事后村里人在一起唠闲喀儿时,有人问:“假如那个人不给公安局写信呢?”
因查询未果,至于罗宏贵结局如何,有知道的朋友可以补充。
过失杀人,不会被判几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