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卫校女生青青被男生强奸的案件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然而,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争议,使得最终的判决结果仍然悬而未决。
案件发生在一个小县城的卫校。16岁的青青初中毕业后进入技校学习护士专业,离开了严格的家庭管束,享受着新环境带来的自由感。在学校里,她结识了一个高年级的学长,两人逐渐建立了联系,并发展成男女朋友的关系。
然而,在圣诞夜的晚上,他们约会结束后,学长没有将青青送回寝室,而是带她去了一家宾馆。在那里,学长对青青实施了强迫性行为。
青青曾有报警的念头,但学长以甜言蜜语哄骗她,并承诺以后会对她负责,二人还发展成了男女朋友的关系。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们发生了多次性行为,直到青青怀孕被学校老师发现。
青青的父母得知女儿遭受强奸后立即报警,并将学长告上法庭。然而,在审讯过程中,学长坚称两人之间的关系是自愿的,没有使用暴力或强迫青青发生性行为。他声称怀孕只是因为双方未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这一说法引起了争议。对于第一次性行为是否属于强奸,不同观点出现了。一方面,青青曾表达过报警意图,但最终放弃了;另一方面,随后的多次性行为是自愿的。由于缺乏证据,无法确定第一次是否存在强迫行为。
在此案件中,同时涉及到青青的年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14周岁以上的个体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鉴于青青已经16岁,法律上认可她具备自主选择的能力。
法庭在审理过程中需要充足的证据来支持指控。然而,由于时间推移和证据收集困难,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来支持强奸罪的指控。尽管从第三方视角来看,青青的第一次性行为确实是在学长的强迫下发生,理论上构成了强奸罪,但法庭无法就此定罪。
青青的父母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并提出上诉。他们认为女儿未满18周岁,应该将此案定性为性侵未成年少女,并追究学长的刑事责任。然而,由于缺乏证据,法院无法改变初审判决。
这起校园性侵案引发了公众对相关法律和制度的思考。人们普遍关注如何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也呼吁建立更加完善的调查和取证机制,以确保类似案件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
虽然当前的判决结果令人失望,但我们期待二审法院能够全面审视案件,并给予更合理、公正的判决。只有通过严谨的司法程序和充分的证据,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只要她跟法官发生了性关系,她说了算![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只能说第一次强奸让男女双方都很满足很成功,男方很向往女方很期待!
[并不简单][doge]
真能装,这么大人了不同意会去旅馆?
很简单,他们第一次是去开房的如果不愿意你就不要同人家去Ⅱ房,去了就是你自愿
这话说的搞笑,那个女的第一次不是半推半就,这样一说男人都是强奸犯
违背妇女意愿的强制性行为,就是强奸。
不要写这些强奸的文,耍流氓
这女子是发帖者的女儿。
我自首,我是强奸犯,我第一次和我老婆那啥的时候,她推了我[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普天下所有的合法夫妻的第一次都有强的嫌疑
价格问题
继续忽悠[呲牙笑]
食髓知味[哈哈笑]
这是强奸谁说的,你没看到事后女方不是建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了吗,几个月后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女方还说是强奷,我这样和你们是吧,我也是强上了现在的老婆事后也是哄骗来的已经结婚十几年了孩子都十几了,我们现在感情出问题了我老婆会不会告我强奸罪[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法律上不是规定与未成年女孩子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吗?怎么又说没有证据?
学长技术不错,后面已经主动了。玩开了需求上来了,不能算强奸
现在技校可乱了,
人情世故,只要有人就可以谁有人谁有利,别说强奸了,自愿的只要女方家长有人都可以办成强奸
双方自愿,不能定为强奸罪,这就叫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一言难尽时 间 不 咋 地咋办
这父母没有一点点见识,不知道怎么做父母的。第一次总归会带一点点强迫的嘛!哪有那么顺顺当当的?不过后来也就自然了
我读书少不要骗我。先告诉我,是怎么举证证明第一次是被强奸的。
老婆告老公没结婚前的第一次是强奸
这个真假谁都没法认定,只有他们两个人清楚
刘某一时是男人,一时是女人,刘,李,到底那个是罪犯,那个是受害者?。
怎么又有一个(林某)。
没经历过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女人的第一次都会有拒绝心理,难道都能定强奸罪吗?
自愿去宾馆还是强奸吗
潜意识里不愿意会去吗?我觉得不会
直接生下结婚得了,还不闲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