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火灾事故应该找谁来赔偿?

以极光 2024-02-26 18:46:41

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

从现场的照片来看,无论是人员伤亡还是财产损失都是巨大的。光是死亡赔偿金按照江苏省公布的最新人均收入计算,死亡赔偿金最少为31.6万元,最多为126.4万元。十五人遇难,光死亡赔偿金就要几千万,如果遇难者子女老人的抚养费,伤员的医药费,受灾群众的财产损失,建筑的修复费用,加起来要上亿元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么巨大的人身财产损失应该由谁来赔偿呢?

1、着火电动车的主人

按照多家媒体报道之所以着火楼层是从21楼开始,是因为21层有住户私自拉充电线,电动车充满电后过载,火沿着电线蔓延到楼上。

如果火灾原因是因为电动车的主人非法违规给电动车充电,那他将负主要责任。可是问题是上亿的金额,一个用电动车代步的人家估计很难赔的起。

2,电动车的生产厂家

如果电动车主人是按照规定给电动车充电的,一旦查出电动车的质量不合格,那电动车的生产厂家这应该负担赔偿责任。

3,物业公司

在这次火灾发生前就有居民向物业反映过,该楼上有居民非法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但是物业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而且此次着火是居民自己发现火情后组织逃生的,小区巡逻的保安并没有及时发现火情。

2023年6月,该公司曾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南京消防部门处罚。

涉事小区的物业公司为南京新鸿运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多个城市有五十多家分公司。是南京规模最大的物管龙头企业,综合实力排南京第一、江苏第三、全国第68位,具有国家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此次火灾物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有能力赔偿业主的损失。

希望这次火灾能够引以为戒,让消防检查不再是罚款了事,一定要把监督责任做到位。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也要对得起这份物业费,对得起业主们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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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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