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个陪审团制度。这东西在咱们国内肯定没有。陪审团的人来自于各个行业,他们的决定却能决定当事人的命运,而这听起来一点都不魔幻。
如果让咱们国内专家分析这件事情,大概率会觉得这个制度简直是胡闹。这些人懂什么法律,让他们来决定当事人的生死,岂不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但别忘了,美国的法庭审判是法官和陪审团的结合,既要听从陪审团的建议,也要听从法官的建议,不是让精通法律的法官给一锤定音,更多的权利是在陪审员的手中。
而且当陪审员可是一个挺苦的差事,美国每年会选拔3000多万人去干陪审团,最后有100万人会坐在法庭上,这个选拔也是非常严格的。
有时候为了审理一件案子,陪审团的团员们要多次翻阅案件,美国打官司的时间又非常长,一年半载下去打不完官司的比比皆是,这都会牵扯陪审团的精力。
陪审团成员的选择也非常有特点,必须要涵盖各个年龄,性别阶层,让他们尽可能能代表所有美国普通人的呼声。
有专家说,这样的做法是对法律的嘲笑。但我个人却认为,这是一个天才设计的制度。
有时候确,实需要让这些完全不懂法律的陪审团团员们参与到审判当中。他们不懂法律,但是他们是人,他们有着天生的是非观点。
我们有些国内案件出现了明显违背民意的审判,就是因为一些人懂法律,懂得太多了,只知道懂法律,却完全陷入了死板教条当中,最终导致审判结果和老百姓的期望并不相符合。
这些陪审团团员们,就是凭借着最朴素的认知,以普通老百姓的心态来对案件进行审判。法律本身就是众多民意的体现,而陪审团制度刚好是体现了这一点。
普通人可以仅凭着自己朴素价值观以及个人良知来断案,尽可能减少政治经济,种族职业,贫富,偏见等对案件审理的影响,最大可能性实现普通人认知中的公平和正义。
只有普通人才会关注普通人,有人无缘无故被人打了还手,法官依据法律就会判定为互殴。但普通人的常识都知道还手,是正当防卫,这就是陪审团的优势,他让法律在审判过程中有了更多人性的光辉。
陪审团又非常不容易被金钱诱惑,因为人数实在太多,如果采取系统随机抽取陪审团的方式,那么通过金钱来诱惑陪审团的概率几乎为零,这是防止司法腐败的一个重大机制。
说到底法官只有一个人,主审法官受到贿赂的概率实在太大,但随机选择的陪审团则很难受到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