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小贩杨永见义勇为救起落水少女后,在其家人登门道谢时拒绝酬谢,却在一年后状告要求其赔偿26万。
一次英勇救人,却引发了长达数年的法律纠纷。
见义勇为后却又要求26万的赔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当今物欲横流的时代,见义勇为能否继续被提倡?
见义勇为的无名英雄
1999年12月9日,寒风凛冽,天空阴沉沉的,27岁的杨永骑着自行车,沿着常州市区的河边缓缓前行。
这个来自江苏邳州的年轻人,为了生计来到常州打工,每天靠贩卖生姜维持生计。
他刚刚卖完一天的生姜,正准备回住处休息。突然,河边聚集了一群人,指指点点,惊慌失措。
杨永停停下车,挤进人群,只见河中一个少女正在拼命挣扎,眼看就要沉入水底。
杨永没有丝毫犹豫,他一把脱掉外套,纵身跃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
寒冷瞬间侵袭全身,但杨永顾不上这些,他奋力向少女游去。
水流湍急,河底淤泥深达一尺多,每一次划水都需要极大的力气。
终于,他抓住了女孩的衣服,将她托出水面。
但河水湍急,岸边湿滑,杨永几次尝试都未能将少女推上岸。
他的体力在急剧消耗,寒冷让他的四肢开始麻木。
在众人的协助下,杨永终于将少女救上了岸。但他并未就此罢休,又一头扎进水里,捞起了少女的书包。
这个举动让岸上的人惊叹不已,纷纷称赞他的无私和勇敢。
当杨永再次爬上岸时,少女已被送往医院。
他浑身湿透,瑟瑟发抖,却感到一种莫名的满足感。
没有停留,也没有留下姓名,杨永骑上自行车,赶了近百里的路才回到住处。
事发后,被救少女的家属通过电台寻找到了杨永,对他表示由衷的感谢。
当时的场面感人至深,黄家人千恩万谢,他们带来了谢恩礼物和报酬,但都被杨永一一拒绝了。
在女孩父母的要求下,双方互换了联系方式和地址,希望今后常来常往。
救人的代价
然而,英雄救美的美好故事并未就此结束。几天后,杨永开始感到全身不适,高烧不退。
起初他以为只是普通感冒,但症状却越来越严重。
关节疼痛,浑身乏力,这种状况持续了好几天。
医生的话如同晴天霹雳,杨永一时难以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从此,杨永的生活彻底改变。他无法继续工作,每天都要忍受关节的剧痛。
随着杨永病情的加重,医药费的开销越来越大,5000元奖金没几天就不够了,他不得不向黄家寻求帮助。
起初,黄家还表示理解,但当杨永多次上门时,态度开始发生变化。
黄家人的态度让杨永感到深深的失望和愤怒。
他多次上门,不是被避而不见,就是被直接赶走。曾经的感激和承诺,在现实的压力下变得一文不值。
双方的关系急剧恶化,误会不断加深。杨永觉得自己被利用和抛弃,而黄家人则认为杨永纠缠不休,成了他们的负担。
2000年,杨永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起诉黄家和肇事者,索赔26万元。
这个决定让他备受煎熬,但为了维持生计,他别无选择。
法庭上,双方激烈交锋。黄家的律师质疑杨永的病情与救人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关系,
而杨永的代理律师则强调他的见义勇为行为应当得到合理补偿。
经过漫长的审理,法院最终判决黄家和肇事者赔偿杨永6484元。
6484元远无法承担高额的医药费,这个结果让杨永难以接受,他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
随后的几年里,杨永又多次起诉,试图获得更多赔偿。
2004年底,他再次将黄某和陈某推上被告席,要求赔偿2002年7月后所支出的医疗费、交通费等6800余元。法院判决两被告适当补偿。
2005年底,杨永又一次提起诉讼。每一次开庭,都让他倍感煎熬。
他不得不一次次重复那段痛苦的经历,面对法官和被告的质疑。
他的眼中充满了痛苦和矛盾,救人的英雄在现实的重压下变得脆弱不堪。
后来,为鼓励褒扬杨永见义勇为的行为,同时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当地政府介入此事,为杨永每年定期提供了一定的经济补助。
道德与法律的双重考验
事件也引发了对见义勇为者保障制度的反思。一些专家呼吁完善相关法律,为见义勇为者提供更好的保障。他们建议设立专门的基金,为因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失的人提供及时、有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