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官就不能经商,不然极其容易滋生腐败,早晚会出问题的。
可是有些人,既想当大官,又想赚大钱。
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巨额利益,钱多得几辈子都花不完了,但是他们依然贪得无厌,不想给别人分一杯羹,选择自己经商办企业来谋取更大的利益。
第一位是湖南省郴州市副市长李浩李浩
李浩是湖南省桂阳县人,1971年生人,今年52岁了。
他分管的工作是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住房保障等。
这些全都是肥差。
而他就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利。
他让自己的大舅子开公司,把工程交给大舅子做,大舅子从中获利582.5万元。
他还让自己的亲弟弟和大舅子去注资一家农村商业银行和一家民办中学,但是实际的获利人是他,他从中获利共125万余元。
第二位是株洲市石峰区委原书记张建勇,利用职务之便牟利,涉案金额巨大。张建勇是1971年生人,今年52岁了。
他是在2022年2月被提起公诉的,2023年2月,湖南省纪委监委对他的问题进行通报。
他利用职务之便,让多个县直单位负责人到他亲哥哥经营的土特产店采购商品。那些人花了173万余元,他哥哥就给了他81万余元。
他还违规入股了一家加油站,从中获利138万余元。
2022年12月,因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第三位是衡阳市蒸湘区委原书记周法清,大肆敛财,违规办企业被查。周法清是从一个普通的小学老师做起,后来调到了体制内,一步步升职,做过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还做过衡阳市的教育局局长,这些都是肥差。
公开通报显示,周法清在担任衡阳市教育局局长、蒸湘区委书记期间,让他的亲弟弟利用职权多次为他人在子女升学方面提供帮助。
有些人想让孩子上好学校,就先找到他弟弟那,给他弟弟送钱去。
他弟弟再把收到的钱分给他一部分。
他就是靠着这样的方式,获利230万元。
另外,他还找人代持入股一家上市公司,从中获利201万元。
就这两样加在一起就400多万元了。
最后想说的话以上这些人都是自以为让自己最亲近的人在外面敛财,不会有什么问题。
但是反腐力度越来越大,他们迟早有一天会被查的。
记得有家长找老师给孩子补课,等到孩子考上大学了,还把老师给举报了呢,最后那些老师不光把收的学费给吐出来,还得遭受被学校处理的命运。
这些人都是不把法律法规当回事的,被别人钻了空子。
他们只要是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哪怕是行贿给他们的人,说不定哪天就把他们给举报了。
所以他们真的不能抱侥幸心理。
如果不想晚年时在监狱里度过,年轻的时候就不能触犯法律。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靠贪污受贿的方式,迟早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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