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无罪!我是该高兴呢?还是悲哀呢?或者是无奈呢?

茂绝佳人缘 2024-08-17 21:02:50

据媒体8月16日报道,广东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了国家赔偿李四强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李四强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合计234万余元的决定书,并在侵权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李四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看到了这则消息,我的内心是五味杂陈。我到底应该怎么样来表达我的内心世界,我不知道我是应该高兴呢,我还是应该难过的。

高兴和难过的心情都有,但更多的还是无奈?因为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我也是有点麻木了。

我高兴的是:

李四强终于获得了无罪的平反,同时也对曾经强制他坐了10多年牢以及对他家庭的影响,给予了一定数量的补助。

可惜的是,当事人李四强,早在出狱后的两个多月之后,就已经因病去世了。至死,他也没有亲眼看到自己无罪的证明。

我的悲哀是:

案情发生在十多年前,我们的办案条件已经非常先进了,可有些人还是仅凭他身上有一个抢劫犯在逃人员的身份证,就把他误认为那个在逃人员判了刑。

即使是在监狱里面管教发现他并不是刘希文而是李四强的时候,我们的有些机关仍然没有去认真审查,只是把他的名字由罪犯刘西文改成了罪犯李四强。

我的无奈是:

当庭告知申诉人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就是这么轻轻松松地说出来,可以申请国家的赔偿,那国家的钱、国库的钱是哪里来的呢?

应该是所有人的纳税钱,而我们所有人纳税的钱,就拿去为那些渎职的人买单了。

到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对那些渎职的人员处没处理?怎么追究责任的?

当然了,这些都不是我想知道,更不想看到的!

我只希望我们的社会从此没有了冤假错案!

同时我也在想,如果造成冤假错案的赔偿款,都由渎职人员个人出资,是不是就可以减少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呢?

(信息和图片均来自网络)

0 阅读:0

茂绝佳人缘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