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一名男子报复他人,将人名列为名单,由此展开报复,两小时内竟杀了6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幸好警方将他迅速抓捕,可他竟称子的复仇名单还有结束,现在让我们去一步步了解事件的原委,探究案件的真相事实。
【案情摘要】
这次案件的主人公名叫杨瑞喜,1966年生人,出生于北京市平谷区,家中较为清贫,在结婚后,杨瑞喜有了两个孩子,靠在村里小卖部为生。
案件起因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杨瑞喜与张某都在村里经营小卖部,为了小卖部进货的方便,他们会互相为彼此带货。
一次张某在喝酒中给杨瑞喜先行垫付了200元,在进货时张某声称这200元就当拿货的钱了。杨瑞喜记忆里自己早就已经把这二百元给了张某,便就认为张某想要坑害自己,与其产生了争执,在争执中,张某打了杨瑞喜一巴掌,自此杨瑞喜记恨在心。
之后便是另一个人物,杨瑞喜当时的妻子与刘某的妻子认识,二人在说笑中起了争执,刘某妻子不小心打了杨瑞喜当时的妻子,杨瑞喜受不了这口气,于是便找上刘某。
但刘某又打了杨瑞喜,杨瑞喜心中十分生气,愤怒之中拿刀刺向刘某的,索幸刘某只是受伤,被判了故意伤害罪,10个月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杨瑞喜的妻子便与杨瑞喜离婚,孩子被判给了母亲,杨瑞喜变成了孤家寡人。
到2006年,杨瑞溪认识了薛某,因为杨瑞喜人看着老实木讷,薛某逐渐便喜欢上了他,很快两人便结婚在一起。
婚后,薛某发现杨瑞喜有很严重的暴力倾向,经常对其进行家暴,薛某也对其进行了反抗,发现反抗无果后,薛某便找时机偷偷逃离了杨瑞喜,随后杨瑞喜发现了薛某的逃离,就开始了对薛某的寻找。
不久杨瑞喜知道了薛某在一个市场工作,这之后不断来找薛某的麻烦。雪景的弟弟知道后就去找上杨瑞喜,与其争吵了几句,有推搡的动作,但没有什么大事,谁知这竟然为后来发生的事埋下了祸端。
2012年8月17日9时许,杨瑞喜带上三把尖刀来到薛某的住处,欲将薛某杀害。
进入住处之后,发现薛某不在,只有薛某的女儿小薛,杨瑞喜将报复对象转向薛某19岁的女儿小薛,持尖刀刺击其胸腹、四肢等部位数刀。
当时屋内除了小薛,还有她的同学小刘,小刘刚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便找小学出去玩。
因恐事情败露,杨瑞喜又持尖刀刺击在场的小薛的同学19岁的小刘胸部四肢等部位数刀,最终二人不幸身亡。
当日11时许,杨瑞喜来到大峪子村,欲将刘某和张某杀害。当他行至该村一家五金建材商店北侧时,恰逢刘某途经此处,杨瑞喜持尖刀刺击刘某数刀。
随后,杨瑞喜赶到张某所经营的振兴超市内,持尖刀刺击张某数刀,并对前来劝阻的张某的父亲、妻子胸腹部、背部、四肢部等部位刺击数刀。
此后杨瑞喜分别赶往平谷区李某、尉某、杨某等人的住处,欲杀害这些人未能得逞。之后村民及时报警,警方于峪口一带发现了骑摩托车的杨瑞喜,随后将其抓捕。
在2012年4月1日,检察院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瑞喜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以案释法】
一、杨瑞喜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杨瑞喜因为自己心中的恨意,从而蓄意报复行凶,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并且在一日之内连续作案3次,共致6名被害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手段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但经过医学鉴定,发现杨瑞喜存在人格障碍,也即杨瑞喜存在间歇性精神病,不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又经过司法鉴定,法院认为杨瑞喜有人格障碍,但其作案时辨认、控制能力存在,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最后杨瑞喜构成故意杀人罪,致使多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加重情节。
事后,杨瑞喜承认了检察院的全部指控。你杀了这么多人,现在有什么想法。”公诉人问。
“咳,没有什么想法。我觉得不公平,我就找一个平衡,现在平衡了。”
杨瑞喜说,自己强烈的想法出现在杀人前半个月。
“你对这几个人都恨吗?”“那是,恨之入骨。我都想杀……他们把我欺负的没有活路了,我要下地狱,就要拽一帮人一块儿下地狱。
2015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杨瑞喜验明正身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最后,有犯罪心理学专家分析认为,杨瑞喜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或许与他从小的生活经历有关,长期生活不顺利,挫折多,致使他性格上产生偏执。
“性格偏执的人往往会抓住一些事情不放,久而久之,就会释放不了。”专家说,这种性格不是短时间内能调整过来的,除非身边有一个非常爱他的人,一直帮他。
路见不平一声吼[AK47]
佩服
是条汉子
够本了
死了也高高兴兴
纯爷们[点赞]
做的好,因果循环,报应不爽
看的激动了[呲牙笑]
很不错没选择快意恩仇,君子有仇必报[点赞][点赞]
好汉走好
杀人恶魔
又不是美帝国主义搞的鬼,人民内部矛盾,批评教育吧
偏执型人格别碰。
12 年,20 年后!!什么鬼
都怪法律规定过了追诉期不予追究才导致这种事情发生,不符合人性自食恶果
莽夫
报仇可以,滥杀无辜就罪不可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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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与"君子报仇 十年不晚"倒也算"搭配"嘛[呲牙笑]
社会上应该多些这样的人才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杀人家孩子这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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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他的角度,不想活了啥也无所谓了。什么偏执人格还有从小教育啥的,都解释不了这种个别现象,唯一能说的就是这是一件不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