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必修课:商票VS数字债权凭证,别再傻傻分不清楚

天下通商贸 2024-07-14 07:09:21

上周,我们跟老王聊到了

商票和数字债权凭证的几个不同点

这周,好学的老王向我们

发起了更为深刻的提问

两者是否存在本质的区别?

哪些是跟供应商息息相关的呢?

那我们这次就稍微展开说说~~

供应商必修课:商票VS数字债权凭证

商票通常可通过贴现、质押流贷等方式进行融资,资金方主要是银行,而多级流转凭证的融资通道主要采用的是保理模式,资金方主要是银行和保理公司。因为两者之间的底层逻辑并不相同,亦导致了在开具、流通、融资等多个环节,常常显示不同的特质。

01、使用环境不同

商票:ECDS系统

多级流转凭证:供应链金融平台

电子商票的整个签发流程是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简称ECDS),系统由中国人民银行建设并管理。

而多级流转凭证则是依托各类供应链金融平台,其大致分为三大类:第三方服务平台(如中企云链-云信),核心企业自建平台(如比亚迪-迪链)、银行类平台(如建行-e信通)。

02、法律依据不同

商票:票据法

多级流转凭证:合同法

票据的法律依据是《票据法》,具备无因性: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仅依据票据的文义记载,即可向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权利,不受票据原因关系的影响。

(不管中间纠纷怎样,到期承兑人都是要刚性兑付的。)

多级流转凭证,是基于开立方和接收方之间的真实贸易行为产生的。核心企业在系统平台上,以电子签名方式,承诺在指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货款给供应商的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它适用于《合同法》,凭证的纠纷解决则需采用合同法的法律依据。

(意思就是,如果基础贸易关系存在纠纷,凭证的到期支付也可能存在不兑付的情况。)

供应商必修课:商票VS数字债权凭证

03、行使追索权对象不同

商票:连带追索

多级流转凭证:仅对开立人

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可以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中的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由此可见,虽然背书人已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但仍保留对于票据的担保付款责任。

而多级流转凭证可实现中间手收益与风险的完全、清洁转让,其权利义务仅限于凭证开立人与当前持有人之间。

04、是否披露信用信息

商票:票交所披露

多级流转凭证:无须披露

商票信息披露机制不断出台并完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如2022年8月11日提出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和贴现人最近两年不得发生票据持续逾期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而多级流转凭证,尚无明确监管措施。

05、是否上征信

商票:若融资上征信

多级流转凭证:不上征信

供应商必修课:商票VS数字债权凭证

商票进行贴现或者质押融资,均需计入银行信贷征信系统,多级流转凭证的融资对象是保理公司或者是银行,如申请的是无追索保理业务,则不需上征信。

06、额度占用方式

商票:核心企业--商票保贴额度,供应商--商票贴现额度

多级流转凭证:核心企业专项/综合授信额度

持票人进行商票贴现,一般占用的是核心企业在银行的保贴额度,以及持票人的商票贴现额度。如商票质押流贷,通常会受制于银行对持票供应商的贷款额度。

多级流转凭证的开立,首先是基于核心企业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授信额度,在平台上转化为平台额度,在授信额度内签发多级流转凭证用于应收账款的支付及融资。

07、会计科目

商票:应收票据

多级流转凭证:应收账款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多级流转凭证不在票据法规规范范围内,不应该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建议将其归属到“应收账款”科目中进行核算。

08、是否可拆分

商票:不可拆分

多级流转凭证:可拆分

供应商必修课:商票VS数字债权凭证

多级流转凭证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传统票据票面不能拆分、流转不便捷的痛点。但不得不提,商票的升级版——供应链票据,也可拆分支付,并且随着各家银行新一代票据系统的逐步上线,商票也将迎来“可拆分”功能。

来源:慧普易

(天下通商贸-您贴身的票据专家,做票据服务的领导者,面对商票融资难不再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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