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中介115万全款卖出房产,6个月后过户发现成交价为158万

凡夫情理法 2024-10-25 17:31:15

福建福州,某男子妻子体检时查出患了肝癌,入院治疗急需筹钱治病。

情急之下,男子就将一套闲置商品房以115万元委托中介挂牌出售。

幸运的是,没过几天中介通知房子就全款成交了。

但是,男子在6个月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得知房产成交价不是115万,而是158万,男子便向中介讨要43万差价。

谁知,中介的回复让他几乎崩溃,男子无奈只好诉诸法律维权。

“病人家属,请你进来……”

潘强小心翼翼进入医生办公室,听到医生的医嘱后,让他差点崩溃。

原来,自己妻子在上个月单位体检中B超检查时发现肝部异常,所以前几天来福州市医院进行复查。

结果,令人担心的还是来了,妻子患了中期肝癌,需要马上手术等治疗,前期手术等费用20万,后期治疗要10几万……

实际上在这之前,潘强已经有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妻子需要治病就卖房筹钱。

经受了巨大打击的潘强,深感钱财乃身外之物,只要妻子平安康复就行,所以他瞒着妻子来到了房产中介公司。

在房产中介公司,在得知潘强的来意后,一位中介开始了宣传鼓动:

“潘先生,当下房子供大于求,一时半会卖不掉,但如果你想卖得快点,就得在价格上降一降,如果你跟我们签了独家协议,房子会卖得更快。”

此时,潘强只想着找到下家,价格好商量,出于对中介的专业能力的信任,他便签下了独家售卖协议,接受了中介建议房价为115万。

没过两天,出人意料的是中介说已经找到了买家,并且愿意以全款一次付清房款,并约他前来签订买卖合同。

没想到中介办事效率这么高,潘强赶到中介公司与买家李军签下合同,扣下来了5万元的水电押金、中介费等外,110万全部打入了自己的账户。

一块石头终于落地,自己妻子的救命钱有了着落。

事后,买家李军告诉潘强,说自己不急于过户,等他有空了再找潘强完成过户手续,当时潘强就想一般人都是想尽快完成过户手续,李军却不想过户?

期间,潘强曾经几次联系买家李军要求过户,但是李军表现得很不耐烦,潘强只是感到有些不解,因忙于妻子的治病,也就没有过多地在意此事。

直到6个月后,潘强接到中介的电话通知,让他备好房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

但是,潘强没有等来李军,而是一个自称是买家的陌生人,潘强以为李军将房产转卖给了他,但此人说自己不认识李军。

潘强,也没有太在意这些,一心想着办理过户手续,中介让他补签一份与这位买家的合同,潘强在签名时发现新合同上写的房屋成交价竟然是158万。

此时,潘强在诧异的同时,立即质问中介,115万怎么变成了158万,而这43万差价到哪里去了?

“潘先生,这事你不用管,反正你卖的是115万,也收到全款了,你现在配合过户就行了。”

本来已经深感猫腻的潘强一听中介这话,当即表示:“那不行,如果说不清楚这笔差价,就不能过户。”

潘强为了证实自己的疑问,他通过天眼查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原来,李军不是什么房产买家,而是这个中介公司的老板。

实际上,自己在中介公司提出急于买房开始,自己就被他们设计入坑了,中介说房子难卖,引诱自己签下了独家售卖协议,而拖迟过户的目的是为了找到真正的买家后再办理过户,他们就可以逃税,赚巨额差价,真是太缺德了。

潘强揭穿了他们的诡计,提出向李军索要43万的差价,但是李军却冷笑着说:“买卖合同你是自愿签的,那115万我也给你付清了,至于我后面卖多少,是亏是赚,跟你没有一毛钱关系,你不服可以报警!”

既然无法商量,潘强一纸诉状将李军他们告上了法庭。

第一、本案中的房产交易买卖涉及到合同欺诈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案中,作为房产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李军恶意引导潘强以低价出卖,然后故意拖延等待真买家的到来,吃掉中间的差价,所以李军明知实际成交价格,但是让潘强低价签下房屋买卖合同,已构成欺诈行为。

第二、本案中的房产经纪人涉嫌违法问题。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

本案中,作为中介经纪人的李军,他明知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自己私下购买自己所经纪的房子,但他知法犯法,而且为了等待真正的买家,故意拖延过户,达到赚取差价的目的,向卖家潘强隐瞒了真实的交易信息。侵犯了卖方潘强的公平交易权,已构成违法。

第三、本案中的房产售卖人潘强自我维权方法。

根据《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李军隐瞒真实交易信息,不择手段地低买高卖,吃掉中间巨额差价,严重伤害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已构成违法。

所以,潘强与买家之间签订的合同无效, 潘强可以向法院起诉,撤销合同。

本案中,有一点十分明确,就是作为房地产经纪人,你的诚实信用在哪里?

5 阅读:7813
评论列表
  • 2024-10-27 15:20

    中介其实就是黄牛,两头骗

  • 2024-10-27 10:40

    什么事都不要找中介,黑心的很。

  • 2024-10-27 16:29

    这事真有,中介机构或者中介老板假借一个关系户作为买方先收购房源完成第一部,待找到真正购房客再让卖房客配合过户交付尾款,中间吃差价

  • 2024-10-27 14:24

    如果没中间人帮你卖 自己卖也没有那么多资源 也难卖出去 自己要多了解一下市场行情 避免别坑才是

  • um 8
    2024-10-27 14:23

    小编在厕所想了多长时间才编了这故事,小编快去找医生治疗便秘。

  • 2024-10-27 22:48

    没有中介你能那么快拿钱吗?人家专业的倒腾差价本事是专业?不知好歹

    用户81xxx59 回复:
    你就是黑中介吧
  • 2024-10-28 05:25

    那买房的是傻逼吗?白白把钱给中介?

  • 2024-10-27 04:36

    退一赔三

  • 2024-11-01 11:24

    你自己挂115万,别人能卖高是别人本事,有本事就别卖。[得瑟]

  • 2024-10-27 19:53

    价格低,好房源中介都是这么干的,

凡夫情理法

简介:落笔生情,天理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