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朱律师短视频一周法律案例文字版6.23

四川朱律师 2024-06-23 23:41:48

视频每日一更,如果没有更新会及时补足,每周日更新文字版。所有内容都是我自己每天制作完成,会持续更新,全网同名,欢迎关注。

1.个人和企业少缴税的法律后果 有人被追究刑责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工作需要,税务问题也会关注和学习,此前的分享中我也多次提到,现在大数据时代,某些以前宣称合理避税的方法,其实是违法行为。光看娱乐圈就有多少明星翻车,甚至某些大牌都是软封杀状态。年初税务总局公布了几个案例,我总结了一些关键信息供大家参考。自然人部分,某网络主播少缴10万元,后被追缴罚款滞纳金共计25万元,某企业少缴1.5亿元,稽查后处罚补缴共2.5亿元,另一个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200多份,被刑事立案。还有个涉及出口的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两个罪名,主犯一个判15年一个13年,另一个人判5年,还有个普通职工,被税务部门督促后拒不改正,最后罚加缴4万元。朱律师提醒,严守避税红线,依法纳税,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2.物业要求预交物业费才交房 业主起诉地产公司赔偿违约金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今天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张三在2021年买了一套期房,双方约定2023年6月底交房,张三没贷款分两次付清。开发商延迟了5个月发《交付通知书》,办理手续时却被地产公司委托的物业公司要求,预交一定金额的物业费。很多业主都交了,张三却不愿意,他心想本来就延迟交付了,还提出这种不合理要求。在家人的支持下,他起诉开发商违约,要求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法院查明后认定,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其不得利用自身地位,给业主附加不合理条件,张三胜诉。朱律师提醒,本案本身就是两个合同,一个买卖合同,一个物业合同,业主可以自愿预缴,但不能强制。若有人拖欠,物业公司可以走法律途径。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3.被同事打成轻伤一级对方判刑 工伤认定失败起诉人社局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今天是工伤案件,我们常见的工伤案件,对抗的是公司,只要工伤认定成功,和解还是判决,策略上就是金额和时间问题,工伤认定成功的关键是,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今天案件被告方是人社局,张三和李四在工作期间引发争执,张三轻伤一级,李四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张三工伤认定却失败了,因此起诉。区法院查明证据后,认为张三受伤和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判决属于工伤。人社局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结合刑事案件中的资料笔录等证据认为,二人是临时升级冲突,无个人恩怨,不能把事件归因成个人恩怨,否定张三因履行工作而受伤,最终维持原判。朱律师提醒,实务中各案细节有差别,和同事有异议也不要动手升级事件,双方会有损失,此案就是警醒。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4.未成年网络欺凌同学造黄谣 平台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今天是网络侵权案例,也属于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甲和乙是同学,在学校因为琐事产生矛盾,乙找人做了一条短视频,内容包括甲的照片姓名微信号,还有造黄谣招嫖等信息。甲发现时该视频浏览量已经超过3万。根据某平台的推荐规则,很多认识甲的人也看到了该内容,甲深受其扰。随即起诉了乙和平台,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条例》,《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规定,判决平台赔偿甲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民法典》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未采取必要措施侵害他人权益,承担连带责任,对未成年的信息管理,有更高级别的保护义务。本案中,平台无证据已采取措施需要担责,朱律师提醒,乙因年龄问题,及甲方谅解,未被行政处罚或刑事立案,但不代表没有其他处罚。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5.男子办卡上健身私教课致横纹肌溶解症  健身房赔偿加退费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今天是服务合同纠纷,张三想要锻炼身体,便在家附近的健身房办了会员卡,请了教练买了课程,上了几节课后感觉不适,教练说要坚持,几天后张三还是不舒服,就自己去医院检查,被医生告知得了横纹肌溶解症,医药费等花费6千多元。张三起诉要求退费和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健身房应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本案中教练未重视原告身体情况,依据全案证据,认定原告的病症,与被告提供服务具有高度关联性,需承担70%赔偿责任。折算下来就是4千多元,同时需返还折算后的年卡私教费3千多元。朱律师提醒,该赔偿是健身房承担而非教练,倒逼提高完善管理流程,若教练和健身房之间有争议,则是双方之间的劳动或劳动纠纷,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6.电梯加装后想交钱使用他人不同意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案例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今天是电梯加装案例,某个小区9层楼没有电梯,四十多个业主商议安装,大部分人都同意了,有几个没同意,其中包括80岁的张三,电梯建好后出钱的业主可以刷卡使用,张三感觉电梯确实方便就提出,自己愿意出钱也要用电梯,但是其他业主都不同意,原因是当时他们几个有异议,导致加装延误了一年时间,张三起诉,要求支付电梯筹资款并使用,法院认为电梯属于建筑物的共有部分,业主共享权利,不属于业主共同表决的事项,且张三使用不会损害其他业主的权利,故支持了张三的诉请。其他业主上诉至中级法院,结果是维持原判。某些案例中,脱离实际情况不利于有效解决问题,本案依据公平原则判决。总之朱律师个人认为,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利己利人。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7.借款还是投资 法律关系不同结果大不相同

大家好,我是朱律师,甲和乙经人介绍认识,乙说自己所在的地产公司,有些项目内部员工投资有回报,固定收益稳赚不赔。甲如果愿意可以一起赚钱,甲就给乙转了7万元,双方签了借条。过了一段时间,乙确实给甲转过利息,再后来乙的公司资金链断裂,甲暗道不妙,要求乙还钱,乙东拼西凑还了2万元,手一甩表示再没有了。甲起诉乙民间借贷,谁知乙这时候说,什么借贷,这明明是投资,投资有风险,亏损是正常的。幸好本案相关的全部证据,法院审查后认定属于借贷关系,借条的作用不可小觑。虽然胜诉到拿到钱之间还是有风险,但是总比认定属于投资关系好。朱律师提醒,近年类似纠纷不少见,出钱的人要清楚自己到底是借钱,还是投资,大金额财产处分,建议和家人朋友商议后执行。关注我,学习法律更简单!

0 阅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