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近日,京东集团董事局主席刘强东与妻子章泽天共同向公安机关报案,原因是网络上关于章泽天加入“光明会”以及对他们家庭及私人生活的恶意造谣抹黑信息已广泛传播。这一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名誉权保护、网络谣言的法律责任以及证据收集等问题的关注。今天金宝每日说法对此来进行一个通俗易懂的法律解析
此行为是否已明确构成对刘强东和章泽天名誉权的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名誉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此次事件中,大量水军账号有组织地大肆散布、传播关于刘强东和章泽天夫妇的不实信息,短时间内炮制出上万条谣言信息,显然已经对他们的社会评价造成了负面影响,损害了他们的名誉权。
造谣者的行为不仅包括了捏造虚假事实,还通过言语、文字等方式在社会上进行公开的扩散,这完全符合名誉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此,可以明确地说,造谣者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刘强东和章泽天名誉权的侵犯。
若要认定造谣者的行为违法,在证据收集和认定方面需要达到怎样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要认定造谣者的行为违法,需要收集并认定一系列的证据。这些证据应能够充分证明造谣者实施了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的行为,且这种行为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并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具体来说,证据可能包括网络截图、视频记录、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谣言的来源、传播范围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同时,还需要通过专业机构或专家的鉴定,来确认谣言的虚假性及其对受害者名誉权的损害程度。
在认定方面,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具体来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如果证据充分、确凿,且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那么法院就有可能认定造谣者的行为违法,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数量,则可能是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民事责任。
恶意造谣抹黑的自媒体或个人用户,是否构成犯罪?对于恶意造谣抹黑的自媒体或个人用户,如果其行为达到了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标准,那么就有可能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实施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可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
在此次事件中,大量水军账号有组织地散布、传播谣言,且短时间内炮制出上万条谣言信息,显然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如果经法院审理认定,这些自媒体或个人用户的行为确实构成了诽谤罪,那么他们就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此外,如果造谣者的行为还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寻衅滋事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那么他们还可能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金宝每日说法综上所述,金宝每日说法认为,刘强东和章泽天夫妇报案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都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恶意造谣抹黑的行为,法律将严惩不贷。同时,我们也应提高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