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十四大队在运城绕城高速运城南收费站开展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查处一辆存在多项违法的“网约车”。
当日6时4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晋M牌照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车内人头攒动,超员明显。当即要求驾驶人李某下车,经检查,民警发现这辆“网约车”不光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且驾驶人李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大大小小的行李箱将后视镜遮挡的严严实实。
后经了解,该车是一辆“网约车”,属于运营性质车辆。车辆核载7人,实载8人。驾驶人李某称,车上都是乘客,早上他在火车站接上人,准备去往芮城。面对民警的检查,李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立即联系车辆对多余乘客进行转运。
民警对司乘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李某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公共汽车以外的营运车辆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2分罚款50元、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
由于人们对出行的便利性及速度的要求,网约车已经渐渐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方式之一,但是网约车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常常存在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司乘人员在乘坐“网约车”时,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进行举报,做文明交通的参与者。(韩磊 侯雅月)
编辑:董应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