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队文职人员纳入全市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他们享受更多优待,是赣州市升级优待‘大礼包’,推进新时代双拥工作的创新务实之举。”赣州市明确军队文职人员在租住公寓、租房补贴、学历奖励和一次性购房补贴等方面,享受其他社会人才同等待遇。
“尽心首先要安心,安心的前提是无后顾之忧。”赣州军分区领导介绍,随着军队文职人员队伍逐渐壮大,文职人员的落户、住房、子女教育、家属工作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妥善解决。
——在文职人员落户上,实行优先办理,优先落户。未婚的根据个人意愿,需落户驻地的,以所在单位政治部门签发的工作证明办理落户手续;已婚且家属办理随军的,凭军队师(旅)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签发的随军批复、婚姻证明及户籍证明、当事人户口簿,办理落户手续。
——在住房待遇上,申请公租房的文职人员,由本人申请、所在部队初审后交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由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人社、民政等部门联审,通过后抽签决定房号,1个月内确定房号并领取钥匙;一次性购房补贴,申领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购房合同原件,所在部队提供申领人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及相关社保缴纳、工资发放流水,并经所在县(市、区)组织部、人社局确认无误后实施分类奖补,已分配人才住房的,须凭退出人才住房相关凭证再申报奖补。
——在家属工作安置上,依据新修订的《赣州市驻中心城区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暂行办法》,将现役转改和社招文职人员家属随调安置纳入现役军人同等优待范围,明确有效工作年限满6年的管理类科级副职或十级文员以及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上、有效工作年限满12年的专业技能类社招文职人员的家属,享受随调安置政策。
——在子女教育方面,依据新修订的《赣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文职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任选学校,可降分录取,被军级以上单位表彰、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省级以上表彰的,可按照相应的标准降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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