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的必要性和主要内容
铁路地区总图规划是指导区域客货铁路、专用线、站场及配套设施的总规划。根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27 号)、国铁集团《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铁发改〔2022〕123 号)等文件要求,各地需编制铁路地区总图规划,征求铁路部门意见后,作为地区实施新铁路项目的规划依据。
据了解,全国已有100余个城市编制了总图规划,我省济南、青岛、烟台、临沂等地市编制了总图规划。
铁路总图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客运系统、货运系统、解编系统、地区引入线路、地区联 络线、机务设施、车辆设施以及专用线的总体布局、作业分工、规模研究等。
近年来,为加快完善铁路网络,抢占发展先机,我市谋划储备了一批铁路项目,并初步纳入上级规划。但是全市铁路网还存在路网布局、站点设置、功能定位不尽合理等问题,需要通过编制总图规划予以协调解决。
二、项目内容
开展地区铁路客、货运量调查,分析地区客、货运特点以及线路、车站通过能力适应情况, 预测地区铁路客、货运量,编制线路引入方案,明确客、货运系统布局和分工,规划铁路解编、 机辆等系统以及联络线、疏解线布置,研究客货运场站集疏运体系,确定近期重点工程建设时序,提出铁路毗邻土地综合开发建议,进一步做好规划用地控制,为项目实施预留工程建设条件等。
三、成果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研究成果文本和相关图纸等,最终成果报告及图册各15套,上述文件的电子版文件1份,及电子版汇报演示文件1份。
四、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及采购人委托要求进行研究,保证研究报告的深度和质量。供应商对所编制的研究报告在技术、质量、进度等方面向采购人负责。供应商交付的研究报告应满足国家、省市和采购人的要求。
五、服务期及地点
1、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直至最终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协助委托方上报成果后。
2、交付期限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后90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汇报;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0天内,召开专家评审会;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向采购人提交研究报告修改后正式成果,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提交最终成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