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5 日,最高检、总工会、妇联联合发布保障妇儿权益典型案例,陈某某案引关注,涉猥亵儿童、强奸、强制猥亵。
2020年9月-2022年7月,陈某某通过网络添加多名未成年女学生为好友,虚构身份,诱骗 9 名未成年人发裸照或不雅视频,与 5 名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以散布裸照相威胁逼迫 4 名未成年人继续交往。
2022年7月,郑某某、谢某某报案。公安机关以“郑某某被强奸”立案侦查,长泰区检察院应邀介入后,认为陈某某构成猥亵儿童罪。检察院引导全面收集电子数据,从 200 余万条数据中发现陈某某另有强奸、猥亵 7 名未成年人的犯罪事实。
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查明全部犯罪事实后,将陈某某的 10 起犯罪事实移送审查起诉。
2023 年 2 月 24 日,长泰区法院不公开审案,全部采纳检方指控和量刑建议,判陈某某犯强奸罪等数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陈某某未上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