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增强人民群众识毒、防毒、拒毒意识
全面净化社会环境
岳阳县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
6月26日,岳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两起涉毒品犯罪案件。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被告人阮某某、郑某某、李某在岳阳市内先后多次将依托咪酯烟弹向吸毒人员贩卖,其中李某负责介绍客源,阮某某负责制作“烟弹”,此外阮某某还和郑某某负责分装称重、收取毒资等。经查明,三人成功交易6笔,共计收取毒资5500元。
2023年12月13日中午,岳阳县公安局城北中心派出所民警在一酒店房间内将阮某某和李某抓获,同时在李某随身携带的黑色挎包中查获依托咪酯疑似物3包51.53克及11个未使用的烟弹、17个已使用过的烟弹、1包透明小塑料袋、1个电子秤和现金人民币若干。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阮某某、郑某某、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2023年10月,被告人唐某、罗某明知依托咪酯系国家列管的精神药品,唐某仍向他人贩卖九次,共计收取毒资4720元;罗某按照赵某(已判决)的指示两次贩卖依托咪酯给他人,从中获利1000元;在赵某贩卖毒品过程中,罗某还将自己的微信账户提供给赵某用于结算、转移毒资。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人唐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告人罗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并判处相应刑罚。
来源:岳阳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