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王海及其公司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严正声明

百盛苑 2024-07-05 22:20:07

致:王海

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针对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利用网络平台抖音、微博,捏造并散布我公司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虚假信息一事,发表如下声明:

一、事件陈述

近期,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利用抖音账号“王海测评”、微博账号“王海测评”、“王海”发布、转发视频并配备图片文字,称: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产品名称“元舒通牌酵素益生菌压片糖果”,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日,该产品非法添加了新合成泻药双丙酚汀,系国家和专家认定的有毒有害物质,有买到的消费者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厂家维权索赔,并希望广州市市场局将该厂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视频发布及转发后,已引起上万网民围观、评论和转发。目前,事件仍在持续发酵中。

二、澄清事实

为避免公众误解,特此澄清相关事实真相:

我公司曾于2020年与广州怡齐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生产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同名产品“元舒通酵素益生菌压片糖果”,批号:20201101,生产日期:2020年11月19日,保质期至2022年5月18日,经销商:广州怡齐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我公司有且仅有生产该批次合格产品。

我公司从未生产销售过视频中所指称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2日的有毒有害产品“元舒通酵素益生菌压片糖果”。不排除不良商贩假冒我公司名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同名产品,我公司已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报案。

商誉乃企业之魂,关乎生死。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打假之名,擅行裁判之权,断人生死,当应在发布视频前,大胆怀疑,小心求证,谨慎核实。但是,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在既未取得国家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威认定,又未向我公司求证,仅凭买到的不良商贩假冒我公司名称生产销售的同名产品,就不负责任的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且在我公司投诉后,拒绝纠错,造成我公司商誉受到毁灭性打击,企业生存面临严重挑战。此种行径,罔顾企业生死,何异草芥人命!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公司亦深恶痛绝之。请广大消费者、经销商、媒体、网民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理性判断和评价,不信谣不传谣。

三、严正声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等法律之规定,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已构成对我公司的侵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我公司的商业信誉,给我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且拒绝改正,其行为已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三)我公司严正要求,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应当立即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防止损害的扩大。

(四)我公司严正要求,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应当在其抖音账号“王海测评”、微博账号“王海测评”、“王海”公开发布视频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视频应经我公司审查同意,赔礼道歉视频刊登时长不少于侵权视频刊登时长。

(五)我公司对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的权利。

(六)我公司已委托律师维权。王海及其名下的王海法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对声明内容有异议的,可与我公司委托的律师联系沟通。律所及律师信息如下:

律所名称: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楼

执业律师姓名:温小兵

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1010845244

邮箱:wenxbin69@163.com

特此声明。

广州万康保健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日期:二0二四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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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7-06 12:30

    无良商家必须严厉打击

  • 2024-07-06 07:34

    [笑着哭]

  • 2024-07-06 09:24

    这个公司不应过分追究打假人,而是要感谢他发现了这个有毒产品,是去追究这个假冒自己公司品牌的假货,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个打假人,是不是这个假货就会害苦很多消费者!

  • 2024-07-06 09:23

    我相信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