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转入深户退休时,养老金中的地方补助能领多少?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养老金核定单中”地方补助”的计算公式:
地方补助=
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月平均缴费指数*18.5+20。
从此计算公式中可以看出,决定地方补助金额高低的两个关键因素:
1、迁入深户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
2、个人的月平均缴费指数。
深户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越长,个人月平均缴费指数越高,退休时享受的地方补助也就越高。
朋友们都知道,无论是工作单位缴纳社保还是灵活就业自己缴纳社保,养老保险的缴费比率,深户都比非深户多缴1%,这多缴的1%,就是深户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也就是退休时养老金组成中“地方补助”的来源。
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这多出来的1%由单位承担;灵活就业个人缴纳的,由个人承担。
虽然缴费只多1%,但如果一直以深户身份缴纳的,退休时地方补助大概能占整体养老金的10%,还是非常划算的。
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保的,非深户转入深户后,要记得确认单位把社保系统里的户籍资料改成深户,这样才能以深户身份缴纳社保,避免退休后无法享受到深户的地方补助。
有些退休人员发现自己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比入深户后实际缴费的年限还长,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之和:
1、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为参保人2001年2月1日以后缴纳本市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2、地方补充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2001年1月31日前具有深圳市户籍且在本市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其取得本市户籍之日至2001年1月31日期间的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不包括因调入、安置到本市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
2)调入深圳市且已经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的超龄年限;
3)调入深圳市的参保人1992年7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看到这里,朋友们就清楚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年限的计算规则了:
不仅有迁入深户后的实际缴费年限,调入且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朋友还同时享受1992年7月31日前的视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社保资讯的朋友们,欢迎关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