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似乎是铁了心要与越来越多的国家、甚至是要与国际社会“对着干”了,就连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都成了以色列国防军的“靶子”。据环球网报道,以军坦克向纳库拉联黎部队总部的一座瞭望塔开火,2名印尼籍维和人员受伤。截至目前,黎巴嫩南部3处驻扎有联黎临时部队的营地遭到以军袭击,中国第22批赴黎巴嫩维和部队尚处于安全状态,状况良好。
联黎部队通报多起遭以军袭击的事件
然而考虑到以色列的军事行动已经发展到了近乎野蛮的“无差别攻击”的程度,谁都不能保证中国维和部队驻地就一定是安全的。那么,倘若有中国官兵因以军的蓄意袭击而出现伤亡,维和部队该作何反应呢?维和部队驻地能否派遣主力打击以军呢?不妨来简单谈谈这件事。而在此之前,需要先说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在联合国安理会授权和决议草案框架下行动的维和部队,其实会受到很大程度上的制约,其在采取任何种类和性质的军事行动时,都不得不严格遵守规定。
中国维和部队
具体说来,维和行动必须强制遵守3项规则,那就是“绝对无偏袒”、“获得冲突相关方的同意”和“除了自卫和保卫安理会授权保护的对象外,绝不允许使用额外武力”。在这3项规则制约范围内,假设中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遭到了以色列国防军的蓄意袭击,那中国维和官兵能否开火还击呢?答案是可以的。但一个很麻烦的地方在于,维和部队的还击手段和程度也确实仅局限于自卫,而不是“自卫反击”,这就是规则中的“绝不允许使用额外武力”所带来的制约。
中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
正因如此,开火自卫的程度也是个模糊性很大的事情。在一些情况下,某些蓄意制造地区冲突的国家、组织和武装势力等,甚至会尝试恶意利用这条规则来“生事”。举例来说,以往曾发生过有民间武装势力在战乱地区袭击维和部队驻地和军人,但选择的手段是极短时间内的“打了就跑”。如果武装组织先停火,而维和部队却在开火自卫的过程中“多打了几枪”,甚至是击毙击伤了武装分子,那就很有可能被对方“一个官司打到联合国”,理由就是维和部队的行为超出了自卫的范围。
他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
不光是这样,通过查询联合国官网,在“除了自卫和保卫安理会授权保护的对象外,绝不允许使用额外武力”这条规则内,还有更多的细化规定,基本为4条:
必须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开火自卫。武力手段的使用必须遵循精确、对等和适当的原则。必须遵守可实现效果的最低武力原则。武力手段必须遵循让各方同意继续授权维和行动的原则。以军多次袭击联合国部队驻地
怎么样?是不是非常麻烦?不夸张地说,维和部队在开火自卫的过程中,只要有些许的“用力过大”,就有可能因违反规则制约而带来麻烦。所带来的后果绝不仅仅是相关责任人需要被处理那么简单,更大的问题在于维和行动恐将被叫停,乃至是让地区局势彻底陷入毫无规则的战乱灾难状态。毕竟,联合国本身就受到全球无数双眼睛的紧盯,哪怕是一丝一毫的所谓“失当行为”,都有可能被世界舆论无限放大,进而动摇联合国的地位和权威。也正因如此,维和部队在运用武力手段时所受到的限制才那么大。
维和部队的武力自卫手段受到极大制约
具体到中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来说,我们能在以军的威胁下继续驻扎与现有驻地,而不是像某些国家的维和部队那样向后转移,已经是极其勇敢且难能可贵的表现了。而在上述规则制约下,若有中国维和官兵出现伤亡,那我们以自卫为目的进行有限的开火还击固然可行,但风险也很大,唯有联合国修改和放宽相关规则,才可能让维和部队的“军事威慑力”更高一些,只可惜现阶段基本是不太可能的。没有办法,在制订和维护国际秩序的同时,联合国和维和部队自身也必然会被相关秩序所制约……
会让以色列还债的 只要它敢动
以色列侵略主权国家,获得被侵略方同意的话是有权反击。。
在中东打人还需要理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