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000元买的比熊长成了串串,店家不退差价只肯换狗,女子失声痛哭!

辉常开心 2022-09-10 16:31:09

浙江杭州,一女子花1000元买了一只比熊,养了3个多月后发现,狗狗竟不是“纯种”的,而是只串串,她要求店家补差价,可店家表示只能换狗,女子和比熊已经有了感情,一听换狗就失声痛哭起来!

女子的这只比熊犬是在今年5月在八戒宠物店买的,她花了1000元,另外还花800元买了宠物用品。

买的时候,狗狗背上有一撮淡黄色的毛体,但店长告诉她等狗狗长大一些后这黄毛会自己褪去,女子信了店长的话。

可她养了一段时间后却发现狗狗头上和身上的黄毛越来越明显,根本就褪不掉,她的朋友也说她这只比熊犬并不是纯种的。纯种的比熊犬长大后毛基本是纯白的,白毛长尾巴。

自己本来就是冲着纯种比熊犬买的,可现在却发现买到的是串串,串串的价格和纯种的比熊犬根本就不一样,明显货不对板。

根据《消费者》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女子没有向宠物店三倍索赔,只是提出了按串串的市场价给她补差价的要求,可宠物店店长却不同意。

那宠物店是否欺诈了女子,故意把混血犬当做比熊卖,让消费者多出钱?

对此,宠物店店长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一开始自己也不知道这只狗不是纯种狗,很多狗小时候长得像土狗一样的,比如柴犬小时候就像黑色的土狗,可长大后就变成好看的柴犬了。

从店长的这个解释来看,他在销售过程中并未欺诈消费者,说他故意欺诈也就没有证据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对于女子提出的退差价要求,宠物店不接受,表示自己这单也没赚到什么钱,但可以为女子换一只同月龄的纯种比熊犬。

女子这只串串已经养了3个多月了,不管是纯种还是串串,她都和狗狗有感情了,她很爱这只狗狗,一听到要换狗,女子失声痛苦起来,她怎么可能舍得把狗狗换掉?

店里明知女子和狗狗有了感情,还提出换狗,不退差价,等于是稳稳地拿捏到了女子的软肋,最后女子找来了记者调解。

最终经过协商,店铺同意为女子提供400元的宠物服务,包括狗狗洗澡和美容。

比起换狗,这个结果还算比较满意,小狗虽不是纯种,但身上的黄毛也潦草地可爱。最后提供的宠物服务最终也用在了可爱的毛孩子身上。

真正的爱狗人士是不会在乎狗狗是否纯种的不是纯种狗狗,小狗也一样赢得了女子的喜爱,她介意的只是店铺给她提供了货不对板的狗狗。

宠物店自己不知道收的狗狗不是纯种的,那应该找上一个商家讨要说法,而不应该将损失转嫁给消费者,比起普通消费者,宠物店在选狗方面更专业才是。

不管店铺一开始是否知晓狗狗不是纯种狗,发现问题后都应该积极解决问题,而不是等记者介入后才妥协。店铺的信誉和形象远比差价有价值得多。

作为养狗人士,希望能用心、用爱养狗,勿轻易抛弃、放弃这些小可爱,主人是狗狗的全部,请勿轻易伤害它们的感情。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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