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日上:职权不分,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陈威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百丈之剧 2024-03-13 12:30:31

2004年开始“减副”之后,绝大多数省市副书记只剩下两位,其中一位是政府一把手兼任,另外一位就是三把手专职副书记,市委专职副书记主要负责党建和组织工作,一般会分管团委、妇联、残联、工会、科协、文联等群团部门,从程序上来说同样是常委的组织部长也要向专职副书记汇报工作。

市委秘书长也是市委常委之一,是市委的大管家,除了主管市委办公厅之外一般还分管政策研究室、档案局、史志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

近年来专职副书记兼任其他常委的情况越来越多,其中最为常见的是兼任政法委书记,此外也有兼任纪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甚至市委秘书长的情况,但相对来说不算常见或者只是暂时兼任。

“减副”的目的是要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省委13位常委、市县11位常委各司其职的前提下坚持走“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权责清晰、运行规范、协调高效”的路子,官场上最忌讳职权不分,不该自己管的事情就不应该去插手,但《江河日上》中却是明显的职权不分,尤其是齐江市委三把手陈威更是如此。

陈威是齐江市委副书记兼秘书长,按照分工他应该管的是组织部(组织部长也是常委,专职副书记一般不会插手具体工作),市委办公厅以及团委、妇联、政研室、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这些工作已经够他忙的了,按理来说政法、纪检,以及市政府那边的财政、环保等等他可以发布意见,但不应该插手,可是从剧中来看陈威是最忙的常委,市委市政府的事情他都可以插上一手,不妨来看几个例子:

1.郑寒江刚上任,陈威先是说自己是郑寒江的校友和师兄,接着不仅为他安排了办公室,还替他指定了秘书和司机,陈威这是明显的手伸得太长了。

因为郑寒江是副市长,陈威是市委的秘书长,市政府那边同样也有秘书长,虽然市委秘书长地位比市政府秘书长高,但这些事情应该是市政府秘书长的份内之事,陈威不应该插手,而且他也应该征求一下郑寒江的意见,而不是自作主张地替他指定了秘书和司机。

2.郑寒江一来就雷厉风行地强拆了小吃一条街,但如何安置商贩却成了令人头疼的事情,一开始市委和市政府的意见是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由市财政来赔付暂时平息这件事情,当时陈威就对郑寒江说他去给市财政局开个会解决一下后续的资金问题。

南洼山暗管排污事件爆发后,市里面同意出钱为胡大嫂的丈夫治病,但陈威代表市委安排郑寒江去党校学习的时候却批评了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是市财政这笔钱出得不划算。

市委和市政府在工作上是有分工的,一般来说财政上的事是市政府这边说了算,确切地说是市长和常务副市长说了算,没有这两人的签字同意市财政局是不会给钱的,从没听说专职副书记会分管财政!

3.警方从监控发现钱起的车出现在王武自杀的现场,齐江市公安局副局长金波跑来向陈威汇报了这一情况,陈威只是兼任秘书长又没有兼任政法委书记,按理来说他也不分管政法,搞不懂金波为何要把这个情况汇报给陈威(当时还以为金波和陈威是一伙的,两人可能都是保护伞),难道陈威在政法工作上也有话语权?

4.郑寒江去党校学习,陈威马上就把和排污企业谈判的事情揽了过来,按理来说这是市政府的事情,郑寒江不在自然有其他副市长接手,不应该陈威来管吧?

5.市纪委副书记严哲把钱起列为王武自杀的最大嫌疑人,因为郑寒江、王武和钱起三人是关系很好的大学同学,所以严哲打算再次调查郑寒江,但郑寒江是副市长,为此严哲请示陈威授权自己调查郑寒江。

严哲要请示也应该是请示纪委书记吧,就算纪委书记不在他临时主持工作,严哲也应该请示市委书记廖宇正或直接向省纪委请示,似乎怎么都不应该请示陈威吧?

这部剧最大的硬伤就是对官场和体制内的常识几乎一无所知,这一点在陈威的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现实中上面提到的几点基本上都不会发生在陈威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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