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
■宋清辉
A股低迷持续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在市场不断呼吁上市公司应通过增持传递信心的同时,我观察到,有一些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却选择了减持,此举无疑令无力上行的A股更加雪上加霜,这种操作毫无悬念地令市场投资者感到失望。
一般来说,资本市场实际上就是一个企业融资和投资的重要平台,要想让这个平台长盛不衰,需要保障好两个群体的切身利益。第一个群体是上市公司,要通过法律、制度、条例等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第二个群体是投资者,需要做好对投资者的各项服务。此外,平台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例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各类行为,不断优化资本市场的管理体系等等。
在A股市场,提及服务投资者、以投资者为中心,泛泛而谈就是保护投资者、优化市场环境、做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投资者教育等等。事实上,这些已经属于“老生常谈”的话题,但一部分上市公司做得依然不尽人意。例如在信息披露方面,我经常收到许多网友的抱怨,称在咨询某些问题时,经常收到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诸如“已在公告中披露”等官僚式回复。
如何稳定股市,是近两年广大投资者经常探讨的话题,特别是2024年春节假期前夕,许多分析师均表示,看好A股的节后走向,不少理由几乎都是“年终奖”带来的增量资金入场。但是,只可惜当前大量股票市值持续缩水,这大概率会劝退不少散户,从而令市场资金紧张的局面更为明显。一般而言,A股长期低迷跟市场中的资金太少直接相关。
现在A股的情况便是市场增量资金太少,同时还不断有资金流出,这自然让本就低迷的A股更加“绿油油”。虽说重要股东不减持和A股稳定没有直接关系,但这些重要股份的稳定对于维持股民信心却具有积极作用。
基于此,我建议,在上市公司股份限售方面,需从以下四方面发力提振市场信心。
第一,延长限售股的解冻时间。我认为,当前上市公司限售股冻结期太短,此举不利于上市公司做好市值管理。从历史行情来看,上市公司市值越小,重要股东的减持行为越容易引发股价下滑,建议根据上市公司市值来确定限售股解冻时间,为维护股价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例如,发行市值不到300亿元的企业,限售股解冻时间不少于6年;发行市值不到800亿元的企业,限售股解冻时间不少于5年;发行市值不到1500亿元的企业,限售股解冻时间不少于 4年;其他企业限售股解冻时间不少于3年。
第二,明确限售股的解冻份额。有些股东的限售股一旦解冻,就会立刻套现离场,甚至会因为实现财务自由而选择提前退休,继而影响企业发展大局。我认为,限售股的解冻应分批分次,例如限售股每年可解冻一批,每次解冻份额不超过剩余限售部分的20%,企业上市时间超过10年,且当时市值超过发行市值3倍以上时,可以全部解冻。
第三,设置股东减持条件。在公司经营情况不佳、股价表现不好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减持行为将会直接影响公司员工情绪和投资者心理,从而不利于公司的经营和股价的稳定,因此有必要做出适当的限制。例如,若上市公司年度净利润为负,或者增长率不及行业平均水平时,或没有分红计划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下一年度便不得减持;在连续120个交易日公司累计涨幅为负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也不得减持。
第四,限售股不得转移。此前,经常有上市公司高管将所持限售股质押给融资机构,以达到变相套现的目的,监督部门需要严格监督这些限售股,除非持股人员离婚、离世等不得不进行股权分割、继承外,禁止限售股出现任何形式的转移。
上述限售条件看上去对上市公司高管不公平,但他们作为公司高管,所获得的薪酬、待遇、福利等本就高于公司普通员工,对他们所持股票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护更多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严格的限售条件,将会倒逼公司高管在公司经营中投入更多的精力以保证股价不缩水,因此他们必须做好经营管理工作以防止业绩下滑,同时还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防止被恶意做空。事实上,以上这些举措,在保证他们自身利益的时候,投资者利益自然也就得到了保障。
当然,对公司重要股东限售股严格限售的建议,只是“以投资者为中心”的形式之一。实际上,只有让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对等,让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与投资者对等,才能够更好地实现以投资者为中心的目标。
作者为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著有《强国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