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李再勇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李再勇贪污受贿4.32亿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也就意味着李再勇很有可能死不了啦。对此,广大网友认为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广大网友的建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依据。
一是现行法律的要求。中国刑法规定,贪污受贿超过三百万的,就可以判处死刑。李再勇贪污受贿4.32亿元,超过了死刑标准的140多倍,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给出缓刑的理由是李再勇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但这一理由并不被广大网友所接受。广大网友认为,任何一个贪官事发后,都会为了保命而表现良好,积极退赃。如果都这样,是否意味着以后的贪官无论数额多大,都不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呢?这种贪污腐败的低成本,是否会进一步助长贪污腐败的盛行呢?
二是全面从严治党基本国策的要求。十八大以来,国家实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国策,对贪污腐败采取零容忍,进一步加大反腐的力度,深得民心。李再勇身为一方高官,本应该响应国家号召,廉洁从政,造福百姓,然而,李再勇却不顾国家的三令五申,依然大肆贪污受贿,公然与党和国家对着干,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侵害了百姓的利益,是党纪国法所不允许的。只有判处李再勇死刑,立即执行,才能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严”字。
三是老百姓的意愿。李再勇利用手中的权力,轻而易举获得4.32亿元的非法所得,可以让李再勇的后人几代都能过上荣华富贵、不劳而获的生活。与靠勤劳生活的普通百姓相比,李再勇的贪污腐败行为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老百姓对此是恨之入骨,强烈要求判处李再勇死刑,立即执行。
不知道你对此有何建议,欢迎评论留言。(代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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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毙
留着浪费粮食
不关心,又不分钱给我!
要,坚决判死!!!!!
不会,死缓,有前例,那么多上亿的基本上都是判了死缓[墨镜]
死缓→无期→有期→保外,七八年就出来享福了[吃瓜][吃瓜][吃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