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腐败分子接二连三落网,先是余姚教育局长贪腐案,接着就是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公开了罗崇敏严重违法问题的监察调查情况,然后是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因大搞权色交易,私德不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看似好像腐败分子越来越多了,层出不穷。
而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腐败分子就在那里,查或者不查都在那里,查处的腐败分子越多,就越说明我们的反腐工作取得的成果越大。
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一直都是党中央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态化进行,反腐倡廉一直在路上,那些腐败分子,早晚都会被揪出来。
一个好消息传来,在2月17日上午召开的“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大会”上,省委书记王宁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鉴,在警示中警醒,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对照检视。”
当日下午,参加警示大会的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温培斌深受警醒和感召,主动投案。
这就是常态化反腐工作显示出来的效果,一个千亿国企副总的主动投案,说明了警示教育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胜利,那些有违法行为的,能逃过一时,却逃不过一世。
对于落网的腐败分子,网上有很多人喊打喊杀,动不动就建议死刑,这样不分轻重,一棍子打死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给予投案自首的腐败分子从轻处罚,不但是给他们一个重新改过自新的机会,也是给其他腐败分子做个榜样,与其整日提心吊胆的过日子,不如主动投案,接受处罚。
目前高压反腐态势下,那些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他们既有侥幸心理,也有投案自首的意愿。如果真像有些网友说的那样,动不动就死刑,那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有一句说得好“欲速则不达”,如果说反正就是一个死,那还不如顽抗到底,说不定侥幸漏网呢。这样就会加大查处的难度,因为反腐不是你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凡事需要讲究证据,证据去哪里找?到时,他们就会抱团取暖,共同对抗纪委的反腐工作,甚至毁灭证据,阻碍取证工作。
所谓“穷寇莫追”就是这个道理,反腐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能急功近利,快不得,急不得。
对于腐败分子,可以容许你回去想一两天,想明白了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现实中,不得不说,有些腐败分子本身就不是穷凶极恶之人,只是禁不起诱惑,忘记了党性和原则,一时失足;也有些是受所处环境影响,不得已而为之;还有些是情节轻微,贪污数额不大。如果给他们一次机会,我相信,他们还是愿意改过自新的。
当然,对于那些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恶劣,公然对抗反腐工作,甚至涉黑、涉毒、叛国的,必须严惩,以儆效尤。
法律就是法律,不能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国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一个前提就是依法依规。所以,我们作为一个普通人,给国家一点时间,也给犯错的人一次机会,都不是什么坏事。
我相信,随着反腐工作的常态化推进和逐步深入,我们的政府一定会更加廉洁,社会更加稳定,人民的生活也会越来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