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现对竹隐北路、西平三路、莞太路等8个路段新增固定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安装点位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设置地点
抓拍内容
处罚标准
1
竹隐北路全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2
西平三路阳光第九小学对出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3
文体路西平新地中心对出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4
莞太路科技金融大厦对出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5
莞太路沙苑市场对出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6
众利二路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7
塘贝北路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8
纬一路南城商务区北部学校对出路段
1039: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罚款200元
公告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0日。
公告期满后,交警部门将于2024年4月11日起正式投入执法,在上述路段使用固定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查处。
公告期间,交警部门依法对上述路段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予以现场查处,请广大驾驶人安全文明驾车。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城大队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