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升道路停车秩序综合治理水平,深化疏堵保畅工作,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堂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规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在警用汽车、警用摩托车上安装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对机动车在辖区道路违反规定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查处。现将具体执法路段公告如下:
一、具体路段:
中堂镇新兴路、振兴路、中东路、中麻路、中兴路、南潢路、滨江路、大新围路、凌角街;其他道路参照一般城市道路依法拍摄取证处罚。
二、中堂镇严管路:
永兴路、雅苑路、莞都路、广场路、觉华路、福田路、东港
路、滨江路以及滨河东路。
三、执法措施
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8日为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投入执法公示期。公示期满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配套法律法规,对所有机动车在辖区上述路段(含人行道)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依法使用车载移动式交通违法高清视频取证设备予以抓拍查处。对于妨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公示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上述道路持续开展现场执勤执法工作。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中堂大队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