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本人系八十年代正式全日制大学生,不知道为啥,当年毕业分配的“报到证”,单位没有收缴进入档案中去,现在还在本人手中,不知道退休时会否影响视同缴费时间的确定呢?本人是1988年毕业的。
【解答】八十年代全日制大学生,毕业后是国家包分配的,在个人档案中可以看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派遣证》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报到证》等归档材料。
不知什么原因《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报到证》会在你自己手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报到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派遣证》都属于归档材料,报到证也是那个年代大学生毕业即为干部身份的证明材料。档案里没有报到证,你可以在办理退休前将手中的报到证交给单位人事部门,让他们归入档案就可以了。
档案中没有《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报到证》会不会影响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我认为不会受任何影响。
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是指国家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前的工龄,前提是必须参保,并能提供档案,才能认定你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后,档案中还应有《劳动合同》《大学毕业生实习期满转正定级审批表》《工资调整表》这些材料都能证明你参加工作时间。
你是1988年毕业的,企业最早实行的全员劳动合同制时间是1985年。198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多为正式合同工,进厂后即参保,所以198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只有实际缴费年限,而无视同缴费年限。如果当年参加工作时,单位没有给你投保,事后单位和个人是可以一次性补缴保费的。
你1988年参加工作后,即参加社会保险,就有了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应从参加工作之日开始计算,档案中应有参保的材料,所以档案中有无《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报到证》对你退休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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